一顆麥穗,一道陽光 文/于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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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上藍莓派的諾拉?瓊斯在電影裡見縫插針地寫明信片,因為“有些話寫下來才更好。

    ”愛上赫拉巴爾的我在書裡孜孜不倦地領受孤獨者的精神爆裂,他說:“雖然我從來并不孤獨,我隻是獨自一人而已,獨自生活在稠密的思想之中,因為我有點兒狂妄,是無限和永恒中的狂妄分子,而無限和永恒也許就是喜歡我這樣的人。

    ” 因而,無論是明信片寫作,還是著作寫作,文字和思想的關系始終比較親密。

    而偏偏寫作又讓人顯得孤獨――在過去,她或他隻能手執鵝毛筆或毛筆,在羊皮紙或宣紙上,拒絕閑聊,拒絕遠眺,将眼光投向自身,并将自言自語記錄下來。

    在今天,你或我面對電腦上空白的WORD文檔,或許允許MSN在一旁閃現,卻依然隻是在逐漸狂妄的敲打中自以為被永恒和無限接納。

     寫作者,因而該确定是孤獨的。

    但這孤獨從來隻是僞裝的表面。

    譬如我很愛的那個捷克老頭兒,赫拉巴爾,寫下自己在廢品站用梵高的向日葵複制品打包廢品的故事,讓我因心碎而心醉。

    孤獨地在廢紙、刀片、蒼蠅和臭氣中神思浩渺,如同所有孤獨者在世間的濃縮意象。

    又譬如麥卡勒斯,她隻寫孤獨的人生,苦苦相愛的啞巴,和駝背人相愛的艾米利亞小姐,讓最熾烈的愛濃縮在形隻影單的宿命裡。

    就這樣,不知不覺間,我們身為讀者便忘了寫作者在虛構時進入了怎樣無邊無際的世界,卻輕信了筆下孤獨的終極。

    事實上,被寫作的孤獨,永遠是狡黠而富足的激情洋溢。

    等我們從閱讀的快感(屈服和盲從)中清醒過來,才明白何謂寫作者的演技,孤獨伏案的内核隻能是磅礴的想象力、以及對世界犀利乃至兇狠的深知。

     孤獨者,沉思者,或許隻能去寫作或閱讀。

    因為世間沒有比寫作更安靜、又更能滿足喧嚣思緒的事情,也沒有比書本更适宜搭配一個人形的孤獨。

    書是這些人的百搭單品,無論穿什麼、吃什麼、在哪裡,隻要是一個人就好。

    所以,像劉亮程這樣地道的農民,會與一把鐵鎬共謀一篇散文,會與一隻家畜商讨一種真理,他的散文集曾讓多少人驚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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