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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們才是。
”朱潔也幫腔說:“我們條件比你們好,家裡也不需要什麼,以後大家就當一家人相處吧。
”從那以後,黃一平就再也沒給馮市長送過禮,倒是馮市長逢年過節總要順便給他些東西,雖然大多是魚肉禽蛋之類的鮮貨,但終歸是領導反過來給他送了禮。
起初,馮開嶺也看出黃一平對送禮的抗拒。
别的事情可以勉強,這種事卻不行。
于是,采取了迂回戰術,漸而進之。
“一平啊,你當初在N大讀過四年曆史,現在我倒要考考你,這送禮在中國曆史上有什麼講究?”第一次陪同馮市長送禮歸來,閑聊時,馮市長如此發問。
“送禮之風,自遠古即已有之,且形成了一種獨特的文化現象。
”這種常識性問題,自然難不倒黃一平。
既然是無事閑聊,又是馮開嶺出題,他正好借機顯示一番N大的史學功夫——古人一向崇尚“非禮勿施”“禮多不怪”,但這種純粹精神層面上的禮儀,漸漸被金錢物質之禮所替代,且曆數千年而長盛不衰。
明初朱元璋為了鞏固其統治地位,大力抑制送禮賄賂惡習,不惜苛刑重典,包括剝皮抽筋之類的刑罰無所不用其極,可終究無法根治這一頑症。
到清一朝,送禮不僅常見官員日記、信件、公文,而且在上呈皇帝的奏章中也多有記載。
那時,僅僅屬于法律規章許可、規定的禮數就有多種,比如,參谒上司,須備見面禮;凡遇年節,要送節禮;生辰喜慶,必緻賀禮;題授保薦,當呈謝禮;升轉去任,聊贈别禮。
據史書披露,到康熙朝後期,一個兩江總督,僅上任時收到的“見面禮”就有一萬多兩銀子,相當于400多萬元人民币。
而且,那時送禮,還有一個冠冕堂皇的名稱,叫“敬”。
當時的地方幹部離京時,送給朝廷有關部門負責人的銀子叫“别敬”,夏天讓上司購買清涼用品的錢叫“冰敬”,冬天添置取暖用品的錢叫“碳敬”,給領導妻女的稱“妝敬”,給正上學讀書孩子的“文敬”,還有“年敬”“節敬”等等。
什麼樣的官員一年裡允許收幾次禮,哪一級幹部一任須送多少禮,幾乎完全有章可循、有據可查,上自皇帝下至百姓,皆心知肚明,且形成了某種必須遵守的規矩。
凡事一旦成了規矩,事情往往一下就變得簡單起來——上頭不收不行,下邊不送也不行。
“這麼說,如今送禮之風盛行,從曆史角度考量,倒也不是什麼見不得人的醜事,從某種意義上說,反倒具有曆史文化的自然傳承與延續。
是這樣嗎?”馮市長又問。
黃一平當即被問住了,一時不知如何回答。
他沒有想到,自己剛才的一通宏論,竟然被馮市長巧妙利用,成為送禮陋習的一件華麗外衣。
他内心裡不能贊同這種說法,卻又無法辯駁之,感覺是被偷換了概念。
事實上,當今官場的這種送禮之風,已經遠離古代那種情義、禮儀與規矩,更與文化扯不上邊兒。
按理說,上下級之間逢年過節、紅白喜事,有些禮節性錢物往來,當是情理中事。
古人送禮講究事出有名,名正方能言順,受之也才泰然。
比如,春節、中秋節送禮是表喜氣,婚婚喪嫁娶送禮以示客氣,現在則不然,什麼端午、重陽、清明乃至情人節、聖誕節等等,隻要找到借口就想着法子送。
有權勢之人,一年甚至可以慶賀幾次不同日月、時辰的生日。
相互
”朱潔也幫腔說:“我們條件比你們好,家裡也不需要什麼,以後大家就當一家人相處吧。
”從那以後,黃一平就再也沒給馮市長送過禮,倒是馮市長逢年過節總要順便給他些東西,雖然大多是魚肉禽蛋之類的鮮貨,但終歸是領導反過來給他送了禮。
起初,馮開嶺也看出黃一平對送禮的抗拒。
别的事情可以勉強,這種事卻不行。
于是,采取了迂回戰術,漸而進之。
“一平啊,你當初在N大讀過四年曆史,現在我倒要考考你,這送禮在中國曆史上有什麼講究?”第一次陪同馮市長送禮歸來,閑聊時,馮市長如此發問。
“送禮之風,自遠古即已有之,且形成了一種獨特的文化現象。
”這種常識性問題,自然難不倒黃一平。
既然是無事閑聊,又是馮開嶺出題,他正好借機顯示一番N大的史學功夫——古人一向崇尚“非禮勿施”“禮多不怪”,但這種純粹精神層面上的禮儀,漸漸被金錢物質之禮所替代,且曆數千年而長盛不衰。
明初朱元璋為了鞏固其統治地位,大力抑制送禮賄賂惡習,不惜苛刑重典,包括剝皮抽筋之類的刑罰無所不用其極,可終究無法根治這一頑症。
到清一朝,送禮不僅常見官員日記、信件、公文,而且在上呈皇帝的奏章中也多有記載。
那時,僅僅屬于法律規章許可、規定的禮數就有多種,比如,參谒上司,須備見面禮;凡遇年節,要送節禮;生辰喜慶,必緻賀禮;題授保薦,當呈謝禮;升轉去任,聊贈别禮。
據史書披露,到康熙朝後期,一個兩江總督,僅上任時收到的“見面禮”就有一萬多兩銀子,相當于400多萬元人民币。
而且,那時送禮,還有一個冠冕堂皇的名稱,叫“敬”。
當時的地方幹部離京時,送給朝廷有關部門負責人的銀子叫“别敬”,夏天讓上司購買清涼用品的錢叫“冰敬”,冬天添置取暖用品的錢叫“碳敬”,給領導妻女的稱“妝敬”,給正上學讀書孩子的“文敬”,還有“年敬”“節敬”等等。
什麼樣的官員一年裡允許收幾次禮,哪一級幹部一任須送多少禮,幾乎完全有章可循、有據可查,上自皇帝下至百姓,皆心知肚明,且形成了某種必須遵守的規矩。
凡事一旦成了規矩,事情往往一下就變得簡單起來——上頭不收不行,下邊不送也不行。
“這麼說,如今送禮之風盛行,從曆史角度考量,倒也不是什麼見不得人的醜事,從某種意義上說,反倒具有曆史文化的自然傳承與延續。
是這樣嗎?”馮市長又問。
黃一平當即被問住了,一時不知如何回答。
他沒有想到,自己剛才的一通宏論,竟然被馮市長巧妙利用,成為送禮陋習的一件華麗外衣。
他内心裡不能贊同這種說法,卻又無法辯駁之,感覺是被偷換了概念。
事實上,當今官場的這種送禮之風,已經遠離古代那種情義、禮儀與規矩,更與文化扯不上邊兒。
按理說,上下級之間逢年過節、紅白喜事,有些禮節性錢物往來,當是情理中事。
古人送禮講究事出有名,名正方能言順,受之也才泰然。
比如,春節、中秋節送禮是表喜氣,婚婚喪嫁娶送禮以示客氣,現在則不然,什麼端午、重陽、清明乃至情人節、聖誕節等等,隻要找到借口就想着法子送。
有權勢之人,一年甚至可以慶賀幾次不同日月、時辰的生日。
相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