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局長離婚

關燈
千元,可以每月探視兒子兩次。

     2、按照過錯賠償的原則,男方自離婚之日起搬離雙方婚後合買的住房,住房歸女方和兒子所有。

     3、雙方組建新的家庭後,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幹涉騷擾破壞對方新的家庭。

     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男方簽字:女方簽字: 年月日 婚姻就是一紙契約,既然雙方不再履行義務,那麼契約就應當做廢。

    當時間漸漸消磨了火氣,雪榮更不想撕破臉皮,隻想跟陳利民好聚好散。

     但接下來就更有戲劇性了。

    雪榮和陳利民捉迷藏似的,你要出門,我就回家。

    你要在家,我就出門。

    對面不啃西瓜皮,隻打個照面,沒話,連對看一眼都很奢侈。

    他們彼此折磨着對方,不停地給對方制造麻煩。

    陳利民把雪榮的化妝品丢進垃圾桶裡,你不是臭美嗎?剝了你的臉皮,叫你天天素面朝天,讓人們看看你的黃臉枯眼。

    雪榮則以牙還牙,把陳利民的剃須刀敲碎,你不是也愛臭美嗎?讓你胡子拉茬變成一隻刺猬,看哪個小女人喜歡你。

    雪榮把陳利民愛穿的西服剪了一個洞,陳利民準備穿出去約會時才發現,居然一聲沒吭,悄悄把别人送雪榮的LV包戳了幾個洞。

    以洞還洞,心裡特别暢快。

    雪榮出差時想拎上那個LV包,結果發現成了麻包。

    但是,有一樣東西卻始終沒動,那就是雪榮起草好的離婚協議。

     雪榮每天回家都要看看離婚協議上有沒有陳利民的名字。

     沒有。

     十天過去了,離婚協議還紋絲未動地放在那裡。

     那張離婚協議像一個聖物,雪榮每天回家都要朝拜朝拜,拿起來看看,看看陳利民簽字了沒有,改動了沒有。

    但是,陳利民既沒簽名,也沒改動。

    那個聖物隻有一相情願的雪榮簽名,因此就沒有法力,更沒有魔力,隻是一張廢紙。

    想想雪榮有點聰明過頭了,那張協議就是一張老鼠夾子,陳利民即使是一隻笨鼠,也不會踩上沒有任何誘餌的捕鼠器的。

    因為雪榮的離婚協議上,要把陳利趕出家門,淨身出戶,怎麼可能? 其實,陳利民早就看到了雪榮的離婚協議,就是視而不見,就是不着一字,就是拖着雪榮。

     陳利民一天不簽字,雪榮的婚就離不成。

    陳利民有小三陪,無所謂。

    雪榮幹耗着,既不想找個面首滿足生理需求,又不想找個真正愛自己的人另外組織家庭。

    她對婚姻徹底失去信心了。

     這天,雪榮開門進屋,陳利民聞聲奪門而出。

    雪榮一把把丈夫拉了回來,反鎖上門。

    話一出口,就像吃了槍藥:"陳利民,你是孬種,有種就在協議上簽字呀,為什麼不簽?" 陳利民甩掉雪榮拉扯:"離婚,可以。

    責任在你,不在我。

    因此,我不同意你的霸王條款。

    噢,我淨身出戶,房子歸你,兒子歸你,我滑把了。

    沒門!" "你在外養小三破壞了這個家庭,按照過錯賠償原則,我沒要你賠償就算不錯了,你還有什麼不服的?"雪榮扔下包,一屁股坐到沙發上,決心要跟陳利民舌戰到底。

    她非常清楚,陳利民在外七花八花的,除了單純幼稚的小女孩喜歡他那一套,他肚子裡沒什麼正經貨,一說正題就說不出個子醜寅卯來。

    而為了離婚,雪榮認真學習了新的婚姻法。

     陳利民說:"兒子房子都歸我,你滾蛋!這就是我的離婚條件,願離不離!" "豈有此理!"雪榮氣急敗壞,渾身發抖。

    她拿起床頭櫃上的協議撕得粉碎。

     雪榮和陳利民久拖不決。

    陳利民不怕拖,不怕耗,雪榮可怕聲張,耗不起。

    工作上拿得起,放得下,婚姻卻怎麼都像個爛泥潭,拔不出腿,甩不幹泥。

     如果婚姻成為一場戰争,世界上任何戰争都沒有男女兩個人的戰争慘烈。

    
0.053380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