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瓦釜雷鳴 第四節 七百名罪犯一次斬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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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處理這種普遍危機的能力,秦孝公倒是願意早日得到證明,以免在更大的危機來臨時因信任錯失而造成滅頂之災。

    畢竟,衛鞅沒有過大權在握的實際經驗,掌權之後能否還象論政時候一樣深徹明晰,還需要得到驗證。

    正因為這樣,秦孝公深居簡出,絲毫沒有過問變法的進程。

     目下,秦孝公埋首書房,就是要謀定一個預後之策,以防萬一。

     “君上,左庶長府長史大人求見。

    ”黑伯在書房門口低聲禀報。

     “景監?讓他進來。

    ”秦孝公有些驚訝,景監在夜半時分來見,莫非有大事? 景監疾步走進,拱手道:“君上,郿縣三族與戎狄人大肆械鬥,死傷無算,左庶長已經趕去處置。

    這是左庶長給君上的緊急書簡。

    ” “為何械鬥?”秦孝公問。

     “孟西白三族堵了幹渠,戎狄人争水,故而大打出手。

    ” “準備如何處置?” “左庶長決斷尚不清楚。

    想必給君上的書簡裡有禀報。

    ” 秦孝公打開手中銅管,抽出一卷羊皮紙展開,但見酣暢淋漓的一片字迹: 衛鞅拜會君上:眉縣私鬥,乃刁民亂法與秦國痼疾所緻耳。

     臣查,其餘郡縣亦有亂法私鬥者三十餘起。

    治國之道,一刑,一賞,一教也。

    刑賞不舉,法令無威。

    刁民不除,國無甯日。

     臣拟對犯罪刁民按律處置,無計多少。

    本不欲報君上,朝野但有惡名,臣一身擔之。

    然法令初行,君上當知,臣若有不察,請君上火速示下。

    臣衛鞅頓首。

     秦孝公思忖有頃,問道:“依據新法,此等私鬥,該當何罪?” “回君上,糾舉私鬥,首惡與主兇斬立決,從犯視其輕重罰沒、苦役。

    ” “首惡與主兇有多少?” “詳數景監尚難以知曉,推測當在三百名以上。

    ” “從犯呢?” 景監躊躇道:“臣大體算過,僅郿縣雙方從犯,就在三千人以上。

    加上其餘郡縣,大約五千人不止。

    ” 秦孝公沉默了。

    假若這是一場戰争,就是死傷上萬人,也不會有任何人說三道四。

    也不會有任何人沮喪動搖。

    可這是刑殺,是國法殺人,三五十還則罷了,一次殺數百名人犯,這實在是曠古未聞。

    三家分晉前,韓趙魏三族聯合擒殺智伯,一次殺智伯家族二百餘口,天下震驚!然則,那是和諸侯戰争一樣的家族集團間的戰争,人們并沒有将它看成刑殺。

    要說變法刑殺,魏國的李悝變法、楚國的吳起變法、韓國的申不害變法,都沒有數以百計的斬決罪犯。

    秦國這樣做會帶來什麼樣的後果?秦孝公第一次感到吃不準。

    但是,不這樣做,後果則隻有一個,那便等于在實際上宣告變法流産,秦國回到老路上去,在窮困中一步步走向滅亡。

    這是秦孝公絕對不願走的一條路。

    兩害相權取其輕,這是古人的典訓。

    前者有可能帶來的動亂風險與亡國滅頂的災難相比,自然要冒前一個風險,而避免後一個災難。

    衛鞅敢于這樣做,也一定想到了這一點。

    目下,他需要知道的是國君的想法。

     “景監,你有何想法?”秦孝公猛然問。

     景監也一直在沉默,見國君問他,便毫不猶豫的回答:“臣以為,變法必有風險。

    風險與亡國相比,此險值得一冒。

    ” “好。

    說得好。

    我們是不謀而合呵。

    ”秦孝公微笑點頭,走到書案前提起野雉翎大筆在羊皮紙上一陣疾書,蓋上銅印,卷起裝入銅管封好,遞給景監道:“景監,作速派人送給左庶長。

    如果能離開,最好你到郿縣去,左庶長目下需要助手。

    ” “臣遵命。

    ”景監接過銅管,轉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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