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國事、家事、天下事 第二十七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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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王诏書連夜發出,九個時辰之後,即飛馬趕至德州前線,與诏書同時到達除了那一執命令之外,還有一把林風的佩刀,意即臨陣委權,命馬進良上校都督軍事。

     這個舉措在林漢王朝也算是開了一個不大不小的先例,從傳統的軍事制度來講,象圍攻德州這種大規模的戰役,一般都是指派“總督”或“經略”這個級别高級官員來指揮,而此間還有“文官任武事”之類情形,在這種情況下,指揮官對部隊的掌握可以算得上是順理成章,因為從級别上講,清制總督是一品或者從一品武官,明制經略也多是二品,而且多半挂兵部尚書、侍郎銜,來頭更大的還很可能是武淵閣或文英殿大學士之類,有着半個輔臣身份,所以當接受中央任命,下來指揮戰役時,他們對一線部隊的官兵将領具有極大的威懾力,就形式上而言,大多帶有“尚方寶劍”,至不濟也肯定有“王命旗”,從三品以下軍官若違背命令,可以“臨敵事專,先斬後奏”。

     而林漢朝廷裡這類事情卻從來沒有發生過,因為立國時間不長的關系,在以往各場戰役之中,要麼是漢王林風親自指揮戰鬥,要麼是事前就已經準備妥當,委任了将領軍權,如安徽權都督王大海、山西戰場上的趙良棟等,但這次德州戰事卻不能與以往相比,最關健的原因就是馬進良的軍銜實在是太低了一點,林風配屬給他的部隊原本就是與他平級的同僚,在威信方面,的确是有所欠缺。

     馬進良也立即認識到了這一點,老實說當接到林風這條命令的時候,他根本沒有感到半分得意,也不是十分感激漢王的“容寵信任”,因為就官場潛規則而言,這種情況一般可以被認為是“捧殺”,不論是下命令的君主、還是接受任務的臣子,都将冒着極大的風險――這種任務是隻能成功,不能失敗的,否則一旦失敗,君主的威信會受到打擊,而臣子,除了“自盡以謝君恩”之外,絕對不可能有第二條路可走。

     鑒于戰事情急,配屬的其他近衛軍部隊接到命令後立即趕赴德州戰場,雖然近衛軍幾位軍官之間有些小矛盾,但在這種情況下倒是沒人打算和紅了眼的馬進良開玩笑,不論是趙應奎的騎二軍還王忠孝的近衛第四軍,都派出了麾下最精銳的部隊前往增援,第三日就趕到了指定戰場待命。

     近衛第五軍幾乎與他們同時到達。

    第五軍是純炮兵部隊,而且遠在京師、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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