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和稀泥的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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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在家裡辦公,公文經常堆得到處都是,她都會不動聲色地加以整理,一旦萬曆找不着了,她能夠立即說出公文放在何處,何時、由何人送入,在生活上,她對皇帝大人也是關懷備至,是優秀的秘書老婆兩用型人才。

     這是一個似乎無可挑剔的老婆,除了一個方面——她生不出兒子。

     古人有雲:不孝有三,無後為大,雖說家裡有一堆兒子,最後被丢到街上的也不在少數,但既然是古人雲,大家就隻好人雲亦雲,生不出兒子,皇後也是白搭。

    于是萬曆九年(1581)的時候,在李太後的授意下,萬曆下達旨意:命令各地選取女子,以備挑選。

     其實算起來,萬曆六年兩人結婚的時候,萬曆隻有十四歲,到萬曆九年的時候,也才十七歲,連槍斃都沒有資格,就逼着要兒子,似乎有點不地道,但這是一般人的觀念,皇帝不是一般人,觀念自然也要超前,生兒子似乎也得比一般人急。

     但旨意傳下去,被張居正擋了回來,并且表示,此令絕不可行。

     不要誤會,張先生的意思并非考慮民間疾苦,不可行,是行不通。

     到底是首輔大人老謀深算,據說他剛看到這道旨意,便下斷言:如按此令下達,決然無人可挑。

     俗話說,一入候門深似海,何況是宮門,辛辛苦苦養大的女兒送進去,就好比黃金周的旅遊景點,丢進人堆就找不着了,誰也不樂意。

    那些出身名門、長相漂亮的自然不來,萬一拉上來的都是些歪瓜裂棗,惡心了皇帝大人,這個黑鍋誰來背? 可是皇帝不能不生兒子,不能不找老婆,既要保證數量,也要确保質量,畢竟你要皇帝大人将就将就,似乎也是勉為其難。

     事情很難辦,但在張居正大人的手中,就沒有辦不了的事,他腦筋一轉,加了幾個字:原文是挑選入宮,大筆一揮,變成了挑選入宮冊封嫔妃。

     事情就這麼解決了,因為說到底,入不入宮,也是個成本問題,萬一進了宮啥也混不上,幾十年沒人管,實在不太值。

    在入宮前标明待遇,肯定級别,給人家個底線,自然就都來了。

     這就是水平。

     但連張居正都沒想到,他苦心琢磨的這招,竟然還是沒用上。

     因為萬曆自己把這個問題解決了。

     就在挑選嫔妃的聖旨下達後,一天,萬曆閑來無事,去給李太後請安,完事後,準備洗把臉,就叫人打盤水來。

     水端來了,萬曆一邊洗着手,一邊四處打量,打量來,打量去,就打量上了這個端臉盆的宮女。

     換在平常,這類人萬曆是一眼都不看的,現在不但看了,而且還越看越順眼,順眼了,就開始搭讪。

     就搭讪的方式而言,皇帝和街頭小痞子是沒什麼區别的,無非是你貴姓,哪裡人等等。

    但差異在于,小痞子搭完話,該幹嘛還幹嘛,皇帝就不同了。

     幾句話搭下來,萬曆感覺不錯,于是乎頭一熱,就幸了。

     皇帝非凡人,所以幸了之後的反應也不同于凡人,不用說什麼一時沖動之類的話,拍拍屁股就走人了。

    不過萬曆還算厚道,臨走時,賞賜她一副首飾,這倒也未必是他有多大覺悟,而是宮裡的規定:但凡臨幸,必賜禮物。

     因為遵守這個規定,他後悔了很多年。

     就萬曆而言,這是一件小事,皇帝嘛,幸了就幸了,感情是談不上的,事實上,此人姓甚名誰,他都未必記得。

     這個宮女姓王,他很快就将牢牢記住。

    因為在不久之後,王宮女意外地發現,自己懷孕了。

     這個消息很快就傳到了萬曆那裡,他非但不高興,反而對此守口如瓶,絕口不提。

     因為王宮女地位低,且并非什麼沉魚落雁之類的人物,一時興起而已,萬曆不打算認這帳,能拖多久是多久。

     但這位仁兄明顯打錯了算盤,上朝可以拖,政務可以拖,懷孕拖到最後,是要出人命的。

     随着王宮女的肚子一天天大起來,知道這件事的人也一天天多起來,最後,太後知道了。

     于是,她叫來了萬曆,向他詢問此事。

     萬曆的答複是沉默,他沉默的樣子,很有幾分流氓的風采。

     然而李太後對付此類人物,一向頗有心得。

    當年如高拱、張居正之類的老手都應付過去了,剛入行的新流氓萬曆自然不在話下。

    既然不說話,就接着問。

     裝啞巴是行不通了,萬曆随口打哈哈,就說沒印象了,打算死不認賬。

     萬曆之所以有持無恐,是因為這種事一般都是你知我知,現場沒有證人,即使有證人,也不敢出來(偷窺皇帝,是要命的)。

     他這種穿上褲子就不認人的态度徹底激怒了李太後,于是,她找來了證人。

     這個證人的名字,叫内起居注。

     在古代文書中,起居注是皇帝日常言行的記錄。

    比如今天幹了多少活,去了多少地方,是第一手的史料來源。

     但起居注記載的,隻是皇帝的外在工作情況,是大家都能看見的,而大家看不見的那部分,就是内起居注。

     内起居注記載的,是皇帝在後宮中的生活情況。

    比如去到哪裡,和誰見面,幹了些什麼。

    當然,鑒于場所及皇帝工作内容的特殊性,其實際記錄者不是史官,而是太監。

    所謂外表很天真,内心很暴力,隻要翻一翻内外兩本起居注,基本都能搞清楚。

     由于具有生理優勢,太監可以出入後宮,幹這類事情也方便得多。

    皇帝到哪裡,就跟到哪裡(當然,不宜太近),皇帝進去開始工作,太監在外面等着。

    等皇帝出來,就開始記錄,某年某月某日,皇帝來到某後妃處,某時進,某時出,特此記錄存入檔案。

     皇帝工作,太監記錄,這是後宮的優良傳統,事實證明,這一規定是極其有效,且合理的。

     因為後宮人太多,皇帝也不計數,如王宮女這樣的邂逅,可謂比比皆是。

    實際上,皇帝亂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亂搞之後的結果。

     如果宮女或後妃恰好懷孕,生下了孩子,這就是龍種,要是兒子,沒準就是下一任皇帝,萬一到時沒有原始記錄,對不上号,那就麻煩了。

     所以記錄工作十分重要。

     但這項工作,還有一個漏洞,因為事情發生的時候,隻有皇帝、太監、後妃(宮女)三人在場。

    事後一旦有了孩子,後妃自然一口咬定,是皇帝幹的,而皇帝一般都不記得,是不是自己幹的。

     最終的确定證據,就是太監的記錄。

    但問題在于,太監也是人,也可能被人收買,如果後妃玩花樣,或是皇帝不認賬,太監也沒有公信力。

     所以宮中規定,皇帝工作完畢,要送給當事人一件物品,而這件物品,就是證據。

     李太後拿出了内起居注,翻到了那一頁,交給了萬曆。

     一切就此真相大白,萬曆隻能低頭認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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