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不起眼的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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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的向導,一個叫尼堪外蘭,另一個,叫覺昌安。
這兩位都是當地部落首領,所以李成梁希望他們出面,去找阿台談判,簽個合同把事情結了。
當然了,遵不遵守合同,那就另說了,先把人弄出來。
兩個人就這麼去了,但是,李成梁疏漏了一個重要的細節――動機。
同為建州女真,這兩個人有着不同的動機,和不同的身份。
尼堪外蘭是附近的城主,之所以幫助李成梁,是因為除掉阿台,他就能夠獲得利益。
而覺昌安跑過來,隻是為了自己的孫女――阿台是他的孫女婿。
當兩人來到城寨下時,不同的動機,終将導緻不同的行為。
覺昌安對尼堪外蘭說,我進去勸降,你在外面等着,先不要動手。
尼堪外蘭同意。
覺昌安進入城内,見到了阿台,開始遊說。
很可惜,他的口才實在不怎麼樣,說得口幹舌燥,阿台壓根就沒反應。
時間不斷逝去,等在城外的尼堪外蘭開始不耐煩了。
但他很明白,覺昌安還在裡面,無論如何不能動手。
正在這個關鍵的時刻,李成梁的使者來了,隻傳達了一句話: “為何還未解決?” 對李成梁而言,這隻是個普通的催促。
但這句話,在尼堪外蘭的腦海中,變成了命令。
他之所以跑來,不是為了覺昌安,更不是為阿台,隻是為了利益和地盤,為了李成梁的支持。
于是,他打算用自己的方式去解決。
他走到城寨邊,用高亢的聲音,開始了自己的談判: “天朝大軍已經到了,你們已經沒有出路,太師(指李成梁)有令,若殺掉阿台者,就是此地之主!” 這是一個謊言。
所謂封官許願,是尼堪外蘭的創造,因為李成梁雖不守信用,但一個小小的營寨,打了就打了,還犯不着許願開支票。
但事實證明,人窮志短,空頭支票,也是很有号召力的。
應該說,遊牧民族是比較實誠的,喊完話後,沒有思想鬥争,沒有激烈讨論,就有人操家夥奔阿台去了。
誰先砍的第一刀無人知曉,反正砍他的人是争先恐後,絡繹不絕,最後被亂刀砍死,連覺昌安也未能幸免。
雖然城外的李成梁不知道怎麼回事,但他知道該幹什麼,趁亂帶兵殺了進去。
因為他不知道尼堪外蘭的那個合同(估計知道了也沒用),所以也就沒有什麼顧忌,辦事也絕了點――城内共計兩千三百人,無一生還。
和覺昌安一起進城的,還有他的兒子塔克世,同樣死在城裡。
不過對于李成梁而言,這實在無關緊要,多死個把人無所謂,在他的戰鬥生涯中,這隻是次微不足道的戰鬥,打掃戰場,撿完人頭報功,回家睡覺。
尼堪外蘭倒是高興,雖然覺昌安是慘了點,畢竟讨好了李成梁,也算大功告成。
但在他們看不見的地方,有一個人已經點燃了火種,燎原沖天的烈焰,終将由此而起。
他是覺昌安的孫子,他是塔克世的兒子,他的名字,叫做努爾哈赤。
【萬世之罪首】 努爾哈赤很氣憤――他應該氣憤,他的祖父、父親死了,而且死得很冤枉,看起來,李成梁害死了他的兩位親人,實際上,是五個。
如果你還記得,覺昌安所以入城,是為了阿台的妻子,自己的孫女,當然,也就是努爾哈赤的堂姐,她也死在亂軍之中,這是第三個。
而阿台,自然就是努爾哈赤的堂姐夫,他是第四個,然而,他和努爾哈赤的關系,遠比你想象得複雜得多。
嘉靖三十八年(1559),努爾哈赤生于赫圖阿拉,他的祖父覺昌安和父親塔克世都是女真世襲貴族,曾任建州左衛指揮使。
滑稽的是,雖說家裡成分很高,努爾哈赤的生活檔次卻很低,家裡五兄弟,他排行老大,卻很像小弟,從小就要幫着幹活,要啥沒啥。
原因很簡單,當時的女真部落,大都窮得掉渣,所謂女真貴族,雖說不掉渣,但也很窮,所以為了生計,小時候的努爾哈赤曾到他的外祖父家暫住。
他的外祖父,就是我們的老朋友,王杲。
現在,先洗把臉,整理一下他們之間的關系: 努爾哈赤的母親是王杲的女兒,也就是說,阿台是努爾哈赤的舅舅,但是阿台又娶了努爾哈赤的堂姐,所以他又是努爾哈赤的堂姐夫,這還好,要換到努爾哈赤他爹塔克世這輩,就更亂了,因為阿台既是他的侄女婿,又是他的小舅子。
亂是亂了點,考慮到當時女真族的生存狀态,反正都是親戚,也算将就了。
你應該能理解努爾哈赤有多悲痛了,在李成梁的屠刀之下,他失去了祖父覺昌安、外祖父王杲、父親塔克世、堂姐XX(對不起,沒查到)以及舅舅阿台(兼堂姐夫)。
悲痛的努爾哈赤找到了明朝的官員,憤怒地質問道: “我的祖父、父親何故被害,給我一個說法!” 明朝的官員倒還比較客氣,給了個說法: “對不住,我們不是故意的,誤會!” 很明顯,這個說法不太有說服力,所以明朝官員還準備了一份禮物,以安撫努爾哈赤受傷的心靈。
這份禮物是三十份敕書,三十匹馬、一份都督的任免狀。
馬和任免狀大家都知道,我解釋一下這敕書是個什麼玩意。
所謂敕書,用今天的話說,就是貿易許可證。
當時的女真部落,住在深山老林,除了狗熊啥都缺,過日子是過不下去了,要動粗,搶劫的經驗又比不上蒙古,明朝不願開放互市,無奈之下,隻好找到了這個折衷的方式,一道敕書,就能做一筆生意。
三十分敕書,就是三十筆生意。
明朝的意思很明白,人死了,給點補償費,你走人吧。
客觀地講,這筆補償費實在有點低,似乎無法平息努爾哈赤的憤怒。
然而他接受了。
他接受了所有的一切,回到了自己的家鄉。
然後,他召集了族人,殺死了一頭牛,舉行了祭天儀式,拿出了祖上流傳下來的十三副铠甲,宣布,起兵。
收了賠償金再起兵,和收了錢不辦事,似乎是異曲同工。
但無論如何,努爾哈赤向着自己的未來邁出了第一步。
這一年,他二十五歲。
按照許多史料書籍的說法,下面将是努爾哈赤同志的光榮創業史,先起兵殺死尼堪外蘭,然後統一建州女真,打敗海西
這兩位都是當地部落首領,所以李成梁希望他們出面,去找阿台談判,簽個合同把事情結了。
當然了,遵不遵守合同,那就另說了,先把人弄出來。
兩個人就這麼去了,但是,李成梁疏漏了一個重要的細節――動機。
同為建州女真,這兩個人有着不同的動機,和不同的身份。
尼堪外蘭是附近的城主,之所以幫助李成梁,是因為除掉阿台,他就能夠獲得利益。
而覺昌安跑過來,隻是為了自己的孫女――阿台是他的孫女婿。
當兩人來到城寨下時,不同的動機,終将導緻不同的行為。
覺昌安對尼堪外蘭說,我進去勸降,你在外面等着,先不要動手。
尼堪外蘭同意。
覺昌安進入城内,見到了阿台,開始遊說。
很可惜,他的口才實在不怎麼樣,說得口幹舌燥,阿台壓根就沒反應。
時間不斷逝去,等在城外的尼堪外蘭開始不耐煩了。
但他很明白,覺昌安還在裡面,無論如何不能動手。
正在這個關鍵的時刻,李成梁的使者來了,隻傳達了一句話: “為何還未解決?” 對李成梁而言,這隻是個普通的催促。
但這句話,在尼堪外蘭的腦海中,變成了命令。
他之所以跑來,不是為了覺昌安,更不是為阿台,隻是為了利益和地盤,為了李成梁的支持。
于是,他打算用自己的方式去解決。
他走到城寨邊,用高亢的聲音,開始了自己的談判: “天朝大軍已經到了,你們已經沒有出路,太師(指李成梁)有令,若殺掉阿台者,就是此地之主!” 這是一個謊言。
所謂封官許願,是尼堪外蘭的創造,因為李成梁雖不守信用,但一個小小的營寨,打了就打了,還犯不着許願開支票。
但事實證明,人窮志短,空頭支票,也是很有号召力的。
應該說,遊牧民族是比較實誠的,喊完話後,沒有思想鬥争,沒有激烈讨論,就有人操家夥奔阿台去了。
誰先砍的第一刀無人知曉,反正砍他的人是争先恐後,絡繹不絕,最後被亂刀砍死,連覺昌安也未能幸免。
雖然城外的李成梁不知道怎麼回事,但他知道該幹什麼,趁亂帶兵殺了進去。
因為他不知道尼堪外蘭的那個合同(估計知道了也沒用),所以也就沒有什麼顧忌,辦事也絕了點――城内共計兩千三百人,無一生還。
和覺昌安一起進城的,還有他的兒子塔克世,同樣死在城裡。
不過對于李成梁而言,這實在無關緊要,多死個把人無所謂,在他的戰鬥生涯中,這隻是次微不足道的戰鬥,打掃戰場,撿完人頭報功,回家睡覺。
尼堪外蘭倒是高興,雖然覺昌安是慘了點,畢竟讨好了李成梁,也算大功告成。
但在他們看不見的地方,有一個人已經點燃了火種,燎原沖天的烈焰,終将由此而起。
他是覺昌安的孫子,他是塔克世的兒子,他的名字,叫做努爾哈赤。
【萬世之罪首】 努爾哈赤很氣憤――他應該氣憤,他的祖父、父親死了,而且死得很冤枉,看起來,李成梁害死了他的兩位親人,實際上,是五個。
如果你還記得,覺昌安所以入城,是為了阿台的妻子,自己的孫女,當然,也就是努爾哈赤的堂姐,她也死在亂軍之中,這是第三個。
而阿台,自然就是努爾哈赤的堂姐夫,他是第四個,然而,他和努爾哈赤的關系,遠比你想象得複雜得多。
嘉靖三十八年(1559),努爾哈赤生于赫圖阿拉,他的祖父覺昌安和父親塔克世都是女真世襲貴族,曾任建州左衛指揮使。
滑稽的是,雖說家裡成分很高,努爾哈赤的生活檔次卻很低,家裡五兄弟,他排行老大,卻很像小弟,從小就要幫着幹活,要啥沒啥。
原因很簡單,當時的女真部落,大都窮得掉渣,所謂女真貴族,雖說不掉渣,但也很窮,所以為了生計,小時候的努爾哈赤曾到他的外祖父家暫住。
他的外祖父,就是我們的老朋友,王杲。
現在,先洗把臉,整理一下他們之間的關系: 努爾哈赤的母親是王杲的女兒,也就是說,阿台是努爾哈赤的舅舅,但是阿台又娶了努爾哈赤的堂姐,所以他又是努爾哈赤的堂姐夫,這還好,要換到努爾哈赤他爹塔克世這輩,就更亂了,因為阿台既是他的侄女婿,又是他的小舅子。
亂是亂了點,考慮到當時女真族的生存狀态,反正都是親戚,也算将就了。
你應該能理解努爾哈赤有多悲痛了,在李成梁的屠刀之下,他失去了祖父覺昌安、外祖父王杲、父親塔克世、堂姐XX(對不起,沒查到)以及舅舅阿台(兼堂姐夫)。
悲痛的努爾哈赤找到了明朝的官員,憤怒地質問道: “我的祖父、父親何故被害,給我一個說法!” 明朝的官員倒還比較客氣,給了個說法: “對不住,我們不是故意的,誤會!” 很明顯,這個說法不太有說服力,所以明朝官員還準備了一份禮物,以安撫努爾哈赤受傷的心靈。
這份禮物是三十份敕書,三十匹馬、一份都督的任免狀。
馬和任免狀大家都知道,我解釋一下這敕書是個什麼玩意。
所謂敕書,用今天的話說,就是貿易許可證。
當時的女真部落,住在深山老林,除了狗熊啥都缺,過日子是過不下去了,要動粗,搶劫的經驗又比不上蒙古,明朝不願開放互市,無奈之下,隻好找到了這個折衷的方式,一道敕書,就能做一筆生意。
三十分敕書,就是三十筆生意。
明朝的意思很明白,人死了,給點補償費,你走人吧。
客觀地講,這筆補償費實在有點低,似乎無法平息努爾哈赤的憤怒。
然而他接受了。
他接受了所有的一切,回到了自己的家鄉。
然後,他召集了族人,殺死了一頭牛,舉行了祭天儀式,拿出了祖上流傳下來的十三副铠甲,宣布,起兵。
收了賠償金再起兵,和收了錢不辦事,似乎是異曲同工。
但無論如何,努爾哈赤向着自己的未來邁出了第一步。
這一年,他二十五歲。
按照許多史料書籍的說法,下面将是努爾哈赤同志的光榮創業史,先起兵殺死尼堪外蘭,然後統一建州女真,打敗海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