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六 如此帝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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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前車之鑒,又無後顧之憂,且直接歸皇帝領導,不盡心也會盡心。

    何況,這些特派員也不是光杆司令。

    雍正從各地抽調了一大批候補州縣随團到省,與特派員一起查賬。

    查出一個貪官污吏,立即就地免職,從調查團裡選一個同級官員接任。

    這是一着妙棋,也是一着狠棋。

    因為雍正深知,官官相護,是官場頑症。

    曆來的繼任官,總是會幫着前任補窟窿,然後自己再留下一大筆虧空,讓後任去擦屁股。

    虧空之所以總也補不上,這是其中的原因之一。

    但這一回,後任是來查賬的,當然不會替他打圓場,做掩護。

    這樣,這個貪官就再也無處遁逃,隻有低頭認罪,接受處罰。

    而且,因為沒有後任給他補漏洞,他當然也不願意為前任背黑鍋。

    于是,就連他的前任,甚至前任的前任,如有貪污挪用,也難逃法網。

     貪官們當然不願束手就擒。

    他們還有對策,即借錢借糧來填補虧空。

    這也是老辦法:上面要來查賬時,就從當地富戶那裡借些錢糧來放在庫裡。

    上面的來人一看,分文不少,檢查團一走,這些錢糧又還回去。

    因為是官借,利息既高,又不怕不還,再說富戶們也不想得罪地方官,因此這個辦法也屢試不爽。

     可惜這種伎倆也逃不過雍正的法眼。

    雍正在派出特派員的同時,也給這個地方的老百姓先打招呼:誰也不能借錢糧給官府。

    要借也可以,這些錢糧既然被說成是官府的,朕就認它是國家所有,你們這些借錢借糧給官府的人,就再也别想把它們收回去。

     這一下,誰也不肯借錢借糧給貪官們了。

    富戶們不想得罪官員,更怕得罪皇帝。

    再說,他們也不願意自己的錢糧白白地送給公家。

    貪官污吏的又一條對策被雍正事先粉碎。

     不過,這還隻是雍正一系列對策的一部分。

     雍正的又一個重要舉措是成立“會考府”。

    會考府是一個獨立的核查審計機關,成立于雍正元年(公元1723年)正月十四日。

    它的任務,是稽查核實中央各部院的錢糧奏銷。

    雍正深知,錢糧奏銷,漏洞很大。

     雍正先查挪用,後查貪污。

    而且,在追補賠償時,先賠挪用部分,後賠貪污部分,一分一厘都不能少。

    更重要的是,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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