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換的日記(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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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那天黃昏的時候,于曼之來到海邊的公園。

    李維揚坐在石階上等她。

    他穿着一件灰色圓領棉衣,球棒和手套放在一旁,手上拿着一個棒球。

     看到了她,他臉上流露燦爛的笑容。

     他在開始時投出的幾個球,她都接不到。

    他取笑她,她扁起嘴巴為自己辯護。

     我隻是太久沒有練習罷了。

     後來,她終于意态優美的擊中了他投出的一個好球。

    她扔下球棒,在草地上興奮地跑了一圈。

     很高興你在天黑之前終于擊中了球。

    他說。

     他把手上的棒球抛給她:給你! 給我幹什麼?她問。

     你拿着這個棒球,将來可以到我的面包店免費換面包。

     可以換多少個? 能吃多少,就換多少。

     那麼可以用多久? 這是永遠通用的。

     這算不算也是一個愚蠢的約定?她把棒球抛到半空,又用手接住了。

     從那天以後,他們每個星期天下午都會來打棒球。

    就隻有他們兩個。

    他打得比她好。

    他喜歡看到她擊不中球時扁起嘴巴的樣子。

    擊中的時候,她又會天真爛漫的一邊在草地上亂跑一邊大笑。

     有時候,當太陽下山了,他們會朝相反的方向躺在草地上看天空,彼此的頭頂幾乎抵住對方的頭頂。

     在他生命中,從來沒有一個女人帶給他那麼多的歡樂。

     他從小就是個沉默的人。

    他有一個沉默的父親和一個老是愛向孩子抱怨丈夫的母親。

    在他們身上,他隻能看到早已經在歲月裡消逝的愛情。

     他喜歡一個人躲起來想事情。

    當他還是小學生的時候,老師就曾經說: 李維揚長大之後會是哲學家。

     這個故事,他常常當成笑話說給他以前的女朋友聽。

    他談過好幾段戀愛,每一次,都是别人愛他多一點。

    五年多之前,他和一個愛看偵探小說的女孩子談戀愛。

    一天,她拿着一本暗紅色格子絨布封面的日記簿跟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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