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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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我們沒有你的消息?萊斯特,請回來吧。

    ” 不過我問你們,我親愛的追随者們(别都結結巴巴、猶豫着不作回答),當我給你們那本《魔鬼蒙那屈》時到底發生了什麼?用我自己的話說,那是我所撰寫的吸血鬼編年史的最後一本書。

     哦,我親愛的讀者,你們都買了這本書,我不是在抱怨這個。

    實際上,《魔鬼蒙那屈》比吸血鬼編年史中的任何一本都要暢銷;一本庸俗的作品怎麼會這麼受歡迎?你們接受它嗎?你們理解它嗎?你們重新讀過它嗎?你們相信它嗎? 我去過上帝那裡,也到過凄涼的地獄深淵,孩子們,經過最後的失敗與苦難,我把我的忏悔交給你們,試圖說服你們理解我為什麼要逃離這個可怕的時刻而想去做一個真正的聖人,而你們做了些什麼?你們隻有埋怨! “吸血鬼萊斯特在哪裡?”這是你們想知道的。

    穿着時髦的黑色禮服大衣、笑起來露出小尖牙的萊斯特在哪裡?他腳蹬英式長靴大步踏過每一個人虛僞而陰險的内心世界,經過的華麗都市中擠滿了扭曲的受害者,而其中的大多數人都應當得到吸血鬼的親吻。

    這些才是你們談論的話題! 貪得無厭的血賊和靈魂摧擊者萊斯特,複仇的萊斯特,狡猾的萊斯特,……的萊斯特,噢,事實上,了不起的萊斯特在哪裡? 是,我喜歡這個說法:了不起的萊斯特。

    我覺得這本書用這個名字聽上去很不錯。

    而我,當你認真閱讀這本書的時候,其實就是了不起的。

    我的意思是,必須有人來說。

    不過讓我們再回憶一下你們關于蒙那屈的歌舞。

     你們說,我們不想要這些破損的殘迹!我們要英雄。

    不朽的哈利在哪裡?讓他出場、咆哮着穿過法國區的大街小巷,讓他在風中随着灌入微型耳機裡的音樂歌唱,而金發在紫色的陰影中飄散。

     太好了,是的,我喜歡這種景象。

    當然。

    我還留有摩托車。

    另外,是的,我非常喜歡禮服大衣,它們都是我請人做的;關于這一點我不會向你們做任何辯解。

    而且我一直喜歡長靴。

    想知道我現在穿的是什麼嗎? 我不會告訴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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