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野獸之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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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像熊,舉止也模仿熊的習性,很可能長時間的和熊生活在一起。

     從外表上判斷,男孩大概有十七歲,膚色很深,就像是河底淤泥曬幹後的黑褐色,他的指甲又長又鈎,頭發髒得打結,手掌、肘部和膝蓋都生着厚厚地老繭,腳趾嚴重變形。

     操蛋局長對身邊的畫龍說:就算他殺了人,我一點都不想揍他,你呢? 畫龍說:局長,你不一定是他對手。

     梁教授說:接下來,我們得确認一下他是不是兇手。

     包斬說:很簡單,做個咬痕對比就是了。

     蘇眉說:怎麼獲取他的咬痕呢? 這個獸孩極具攻擊性,并且力氣很大,長期的野外生活使他迷失了心智,喪失了人性。

    他有着非常堅硬而鋒利的牙齒,手指甲和腳指甲長得像野獸的爪子。

    他喜歡吸血,具備徒手殺死一對母子的能力,幾乎每個人都相信他就是兇手。

     蘇眉用電腦根據受害人母子身上的咬痕制作出了牙齒模具,隻需要和這個獸孩的咬痕對比一下,如何完全符合,基本上就可以确認他就是兇手了。

     法齒學就像痕迹裡面的指紋一樣,有着獨一無二的特異性,每個人的咬痕都不相同,認定價值很高。

    在一些強奸殺人案中,喪心病狂的兇犯會咬受害人,咬痕往往是刑偵突破的關鍵。

    例如宇杭市“11?30”、“2?25”、“7?8”三起強奸殺人案,兇手在夜間把騎自行車的女性推倒,拖至路邊的隐蔽地帶奸殺,把屍體與自行車綁在一起抛到河中。

    這名兇犯的特點就是喜歡咬受害人,警方根據提取到的咬痕将三起案件并案偵查,最終鎖定了目标。

     然而,這個獸孩并不配合,提取他的咬痕頗費周折。

     包斬用繩子系住一個蘋果,丢進去,試圖讓他咬一口,可是他會跳躍着把蘋果丢出來。

    這個獸孩被鎖在審訊室裡,脾氣狂躁,特案組想盡了辦法,也無法獲取他的咬痕。

    隻要有人接近他,他就龇牙咧嘴,口中發出威脅的低吼聲,非常駭人。

    特案組決定使用麻醉針劑讓他昏迷,但是這窮鄉僻壤根本就沒有麻醉針劑,操蛋局長想到了一個最快捷最有效的辦法。

     操蛋局長說:小逼燈,你立功的時候到了! 小逼燈預料到不是什麼好事,有些害怕,問道:局長,讓我幹啥子嘛? 操蛋局長說:我們需要對比一下齒痕,你去讓他咬你一口,這是命令。

     小逼燈擺着手說:不要不要,我不想死,他可是吸血怪。

     操蛋局長說:身上沒點傷痕,還想當英雄,還想破大案? 小逼燈說:要不我們把吸血怪打暈吧,要不就餓他一星期,等他沒力氣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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