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彈起,也被撣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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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爛娼婦!”

    怒氣沖沖的孫彈匠緊跟着跑下樓。他嘴裡大聲咒罵着惡毒的字眼,幾步追上王大孃,從後面摟着脖子将她摔倒在地,然後跨騎到她身上,劈頭蓋臉打過去。

    這個場景發生在1995年8月,王大孃36歲,和孫彈匠結婚十四年。她不知道這種行為叫“家庭暴力”,是違法的。那是她生平第一次感受到恐懼,“他用拳頭打,又用腳叉(踩),我覺得自己要死了。”

    被打的原因是捉奸,不是王大孃被捉奸而理虧,她是理直氣壯去捉奸的——孫彈匠跟龐阿婆的兒媳婦睡,鎮上的人差不多都知道,但誰都沒當回事,王大孃本來也應該這麼想,但那時她還年輕,忍不下這口氣。

    王大孃叫王冠花,她和丈夫孫彈匠經營的棉花鋪位于仙市鎮的正街上,正街曾是整個鎮的核心。1994年仙市車站新建菜市場之前,附近十裡八村的鄉民都到這裡來趕場,車水馬龍、人山人海。

    1981年霜降那天,王冠花搭乘劃子(小船)離開衛坪,嫁到易氏村的孫家,到最後搬到現在的仙市鎮,隔三岔五就要挨罵、挨打。據她估算,至今四十一年間她挨打逾五百次(雖然她說自己是“随便亂說的”)。2019年去醫院體檢,報告說她“血小闆減少”,孫彈匠得知結果卻愈發理直氣壯:“你的肉就是那種肉,一碰就青。”

    挨打久了也有規律——往往總是這樣,孫彈匠第二天來找她,拿來舒筋活血的舒絡油給她抹,兩人若無其事一般,繼續過日子。如此反複,并無新意。就像他們彈棉花的每日生活——孫彈匠身上綁着竹彈弓,手上拿着木槌持續擊打,牛筋弓弦嗡嗡鳴響,上下震動着空氣,王冠花六十幾年的人生就如殘破棉絮,被彈起,也被撣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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