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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要!你以為我是因為少了你這棵搖錢樹,才求你留下的嗎?” “我是一定會離開的,這是我向你表示感激的方式,我并沒有人們所認定的拜金和虛榮,請你收下。

    ”雷浩志再堅定不過的說。

     珍姐也隻能含淚收下,“那你以後的生活怎麼辦?” “在進入帝京以前,我什麼都沒有,離開以後,我應該也可以那麼過。

    ” 成蒼仁在一旁想着。

    這需要多大的決心,才能從高處的地方往下走啊?他對他是刮目相看了。

     這也證明雷浩志想抛開過去,平平靜靜待在喬依蓮身邊的意願有多大,愛的力量竟這麼強大,可以讓一個過慣奢華生活的男子歸還所有。

    而珍姐則是嫉妒又傷心,雷浩志竟然可以愛一個女人愛到放棄自己好不容易打下的權勢利地位,她的付出終究沒有意義…… 閻鋒正處理一樁車禍糾紛事件,原告莊國信要告一個混混在車禍後出手打人,更無視警察在場蓄意傷害他,讓他臉部受傷并腦震蕩。

     由于莊國信是科技園區某家公司的老闆,認識不少立委,讓這案件的被告幾乎無翻身之地。

     “那個女孩,我也不會放過她的。

    ”莊國信的妻子葉端蓉冷冷的道。

     她沒想到,事情竟會這麼巧,把丈夫打傷的家夥就是Koshi!她對自己愛不到的Koshi早有恨意,而能讓他出手打人的女孩自然也引起她的妒意,她正好可以趁機狠狠告倒他們。

     “所以,莊國信先生例舉的項目是:依照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規定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于被害人因此增加生活上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而依刑法第二百七十八條之規定,彼人受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還有,依民法第一百九十五條而言,被害人雖非财産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金額。

    至于賠償之數額,法律并未明定。

    ”閻鋒翻閱着卷宗,一條一條的念了出來。

     “還有,要是如傷口潰爛又未能妥善照料,以緻發生病毒感染而遭受截肢或因此死亡者,應負緻重傷之罪責。

    ” 莊國信得意的冷哼兩聲,暗示道:“我在醫院也認識很多人……”他看向一旁的雷浩志,眼中閃着勝利的光芒。

    敢得罪他,也不先看看自己的後台有沒有他硬? 不過,說來奇怪,他來找這位有名的大律師幫忙打官司,怎麼他卻把被告也叫來了,說了一堆他不懂的法條,要他們好好聊聊,說這是司法程序之一?對方是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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