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回 案成斬暴奉旨和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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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情,即來扯着衣服,拖翻在地,把東雄重重的打了四十闆,打得兩股皮開,鮮血迸流。

     海瑞喝令上堂再問,東雄隻是不招,還自怒目圓睜,罵不絕口,說道:“讓你怎麼的委曲于我,隻恐一封書信到京,你這頂小紗帽還戴得牢否?”海瑞道:“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今你恃着嚴嵩,便辄欲橫行天下?本縣是不能稍貸你的!”吩咐帶去監禁,其餘家人、莊丁人等,一共四十五名,發在外羁押候聽審。

     海瑞退入私衙,自思:“劉東雄這厮不肯招供,其意蓋欲遲延,待他好弄手腳。

    我偏與他個不然,坐供出詳便了。

    ”遂連夜查檢劉東雄曆犯款迹,錄案詳報上台。

    其時巡按員缺,系布政司王绮兼護。

    文書詳到,王绮見了,便再三研勘,一則與劉東雄向有往來,二則知他是嚴嵩門下,卻有心回護,遂将詳文批駁:據詳稱劉東雄恃财倚勢,淩虐鄉愚,侵田占地,強奪良人妻女,并敢私設水牢,卒陷多人,并将巡按、知縣擅自囚害,如果屬實,亟應嚴辦。

    但查正德年間,有簡巡按來山東,未及到任,即無蹤迹。

    其家人報乃瘋颠迷失,屢覓不獲。

    今據該縣指稱,前簡巡按屍首,現在劉東雄莊内水牢撈起,現有印信可據。

    查簡巡按自迷迹之日,屈指計算十有一年,豈有其屍尚未腐,仍捧印信耶?此固不足深信。

    候委員确驗詳複到日再為核奪。

    其餘各屍,均着一體殓埋,候查案再奪。

     這批文一下,海瑞料是上司有故縱劉東雄之意,若不嚴鞫招成,将來必至反案。

    遂即刻升堂,複提出劉東雄再審。

    這一回極備嚴刑,五般重刑,均已用過。

    劉東雄卻打熬不過,隻得招認。

    海瑞令人給與紙筆,喚令盡招。

    劉東雄隻得親筆招供,一共認了大小不法事情,總共計三十六款。

    水牢共淹斃六命,簡巡按為首。

    其餘威逼自盡者,連關倫氏案共逼死七人,一一盡招,已成鐵案。

    海瑞即又詳上司,令人批解上去。

    此際上司見了親供,也不能為他護衛,卻歎其自招之速而已。

     次日,那護巡按不忍自審,乃委按察代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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