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回 馮旭受刑認死罪 百姓罷市留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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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理不合,一女怎吃兩家茶?求大老爺開恩,此事行不得。

    ”都堂大怒,将驚堂一拍,兩邊吆喝如雷,道:“不識擡舉的畜生,本部院代你妹子做媒,難道不如一個翰林不成?理上不合。

    ”忙叫過頭役吩咐道:“将錢林押下,寫了遵依上來,聽花府擇日納采過門。

    ”錢林禀道:“容生員回去與母親商議,再來禀複。

    ”都堂道:“自古雲:‘婦人之道有三從。

    ’那三從?在家女子從父,出嫁女子從夫,夫死衆子。

    你今在此做了主,令堂有甚别論。

    ”錢林正欲再禀,猛聽得堂上三通鼓響,大老爺退堂。

    衆役一聲吆喝,承差催促錢林出了轅門,道:“錢相公,快寫了遵依。

    ”交與承差才放錢林回去不表。

     再言都堂發下馮旭,仍叫錢塘縣收監。

    孫知縣正在内堂納悶,家人走來,禀道:“都堂大人将馮旭發回收監,又将承行書辦責了三十大闆。

    馮旭定了秋後處決。

    現有文書,請老爺觀看。

    ”孫知縣大驚,忙把文書接過一看:“罷了罷了,可憐杭州一個才子被無辜冤枉,已定秋後處決,這也可惱。

    ”随即吩咐出來将馮旭收監,又把承行叫進宅門。

    那個書辦見了本官,兩淚交流,道:“大老爺責了小人三十大極,還要老爺連夜通詳,如違,官參吏革。

    ”孫知縣問道:“錢林什麼口供?”書辦道:“大老爺将錢林釋放,硬斷錢氏與花公子為婚,逼寫遵依。

    ”孫知縣聽了大怒,道:“分明是将人命誣害馮旭,硬斷錢氏與花姓。

    責本縣的書辦就如打本縣一般,又叫本縣通詳,本縣也不通詳,看他怎麼參我!我是朝廷命官,食君之祿,理當報效朝廷,代民伸冤。

    理枉這樣,瞞天害理,豈是行得的?甯叫本縣将前程革去,決不做這樣瞞天昧已之事。

    ”吩咐刑房:“文書不可做,看他怎麼奈何于我。

    ”要知大人如何難為孫知縣,且聽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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