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回 因訴冤刑加極惡,為報淫筆判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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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不可憫可憐,豈汝占鳘得志後,路過廣陵,曾不至梅婆處探予消息,故未見此書耶?抑曾覽過此書,竟爾付諸度外耶?那曉我到廣西時,猶眼穿腸斷,盼望經年。

    後迫于父命,贅婚人署成婚。

    不料其後,偶被他檢出所贈之圖畫,并有幾幅落款詩詞,因即勃然懷怒,赴訴嚴君,将奴盡情羞辱,立寫一紙休書。

    我無面偷生,竟爾含冤赴冥。

    今日相逢,即剖汝之心,啖汝之肉,猶不足以雪我之恨也。

    ” 紫荊言罷,又把那一衆怨鬼,為花春所贻玷亡身者,一一喚進申訴一番。

    花春暗想到:我在迷園中倚強設計,霸占姣娃,令其喪身失節、死結冤家者,固無論矣。

     若十美人之與我諧歡成愛,皆是你願我貪,成佳人才子之緣的,即如瑞香事敗投劄,池嬌臨死寄詩,猶是纏綿懇切,絕不露半句怨言,為何地下相逢,把銘心镂骨的恩情,盡變為切齒咬牙的憤恨?信乎,生前結愛,死後成冤也。

     那花春俯伏案下,正在腹内尋思,隻聽得閻王高聲喝道:“你在生時,恃了一副風流面龐,勾迷閨媛,宜罰你受粉骨揚灰之苦!”遂喝令小鬼,把花春撩去,雙足倒豎,将頭顱放人磨盤中,兩鬼擎住,兩鬼把磨挨動,痛得鑽心刺骨,肺腑如螫,其苦亦不可以言罄。

    幾經磨折,漸漸化為膿血,爾時是不止一遭矣。

     豈知魂中又有魂,魄外尚有魄,渺渺然飄蕩遠出,如欲遁避一般,被兩旁小鬼撩住,抓向閻王案前擲下。

    閻王道:“他在生時巧語花言,慣恃那一張利嘴,引誘得仙子臨凡,嫦娥想嫁,該罰他受割舌敲牙之苦!”小鬼聽令,舉手揪住發根,仰面擎起,遂用斧鑿将齒牙敲落,剖去舌根,流血如灤,倒地亂滾。

     那時痛猶未絕,閻王又道:“他在生時,慣會飛縱重牆,人閨淫谑,宜罰他受刀山之苦!”小鬼又把花春扭至一座山前,隻見山上高高下下,疊疊重重,密豎利刃,鋒尖向上。

    花春一見此山,不覺心驚肉顫,悚惕異常。

    俄被小鬼從空抛起,似近雲霄,倏時墜下,身着刀尖,難免刺腹穿心,肝腸斷裂。

     爾時魂死魂飄,又被小鬼撈住,擲向閻王台下,問道:“風流才子樂否?你道那長春嶺上紫雲道人,還是有德于你,有冤于你?”花春聞話,揮淚道:“犯鬼在生時,唯刻刻銘感那道人不忘。

    至今追思前事,那道人直是我冤家也。

    ”閻王道:“今日若不将前因後果與汝說明,你哪曉冤冤相報之理?”遂令罰惡判官取冤報簿過來,擲于花春。

    花春跪接細覽,見一頁上寫着:自己前生,姓梅名雪,與友人江湖交甚厚。

     江潮妻有美色,私與通焉。

    二人欲設計害潮。

    潮知覺,氣憤出家,淨修數十載,屍化成仙,居于長春嶺紫雲洞内,号日紫雲道人。

    梅雪雖有一端淫惡,後因悔心改過,廣行善事,故死後投于花富戶為生,名春字金谷,品居上爵,壽享古稀,子貴孫賢,綿綿獲福。

    隻為江潮雖化凡身,不忘冤債,因訪梅雪再世為花春,陋顔抱憾,動念風流,既起孽根,可償淫報。

    故于桃花村化骸、贈藥堅其淫心;于水園中遇難相救,留其淫身于半橋村,吟詩教畫,成其淫事;于紫雲洞賜食授法,壯其淫膽。

     花春看罷,含淚點頭道:“原來此事,皆關前劫。

    我生時真如在夢中耳!”閻王道:“報雖如此,你又不可以是是非非,皆前生劫數所關,無可回挽也。

    試看後注,便有分曉。

    ”花春叉把後邊注語細細看到:若花春能悔心于淫欲風流,規身于廉恥禮義,則唯茲惡報,并可轉為善緣。

    如陋顔脫化,不作風流舉止,可為儒雅豐裁;補天丸即無所可用,而醉心丸亦可用諸除奸鋤惡之場;作詩成畫,亦得救重危之一命,勝造浮屠;至于教槍賜食,力壯身輕,自可兼文武全才,樹奇勳于王國。

    總之,禍榀無門,唯人自造,有改過悔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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