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 黃蛇守共工台 共工流于幽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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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實在情形。

    ”臯陶聽了,也不再駁诘。

    因為他大端都已承認,小節自可以不問了。

    于是吩咐,将孔壬帶下去。

     臯陶向太尉舜道:“照這個供狀看來,孔壬身犯七個死罪:在帝摯時代攬權納賄,死罪一;勾結妖類,死罪二;為人臣而私覓地盤,死罪三;設謀殺害司衡羿,死罪四;在共工任上執法貪利,死罪五;與驩兜等合謀反抗朝廷,死罪六;縱使蛇妖相柳,荼毒生靈,至不可勝計,雖則說他亦不能制伏,然而追原禍首,總起于他,死罪七。

    既然犯到七個死罪,應該請太尉将孔壬立正典刑,以伸國法,而快人心!” 太尉舜聽了,極以為然。

    轉問大司農等意見如何。

    大司農等是從前保舉孔壬過的,到此刻頗覺懷慚,然而罪狀确鑿,實在該死,又無可轉回,回好連聲唯唯。

    臯陶道:“既然大家都無異議,就請太尉下令處決吧!”太尉道:“孔壬照法應死,但究系是朝廷大臣,某未敢自專,還得奏請天子降旨,以昭慎重。

    ”衆人知道舜的事堯,如子之事父,謙恭恪慎,極盡臣道,名雖懾政,實則事事仍舊在那裡禀承,不敢自專的,所以聽了這話,亦無異議。

     于是大家一齊到宮中來見帝堯。

    由臯陶将孔壬有七項死罪的原理一一奏明,請帝降诏正法帝堯聽了,歎口氣道:“依朕看,赦了他吧,何必殺他呢?”衆臣一聽,都覺駭然,臯陶尤其詫異。

    當下站起來争道:“孔壬如此大罪極惡,如果赦免,何以伸國法呢?”帝堯道:“孔壬固然不好,然亦是朕失德之所緻。

    假使朕不失德,他何至敢于如此?可見其罪不全在孔壬了。

    赦了他吧!” 臯陶聽到這話,尤其氣憤,又抗聲争道:“照帝這樣說起來,臣民有罪,都是天子之過。

    帝的寬德,固然是至矣,盡矣,無以加矣!但是不怕臣民因此而更加作惡嗎?法律這項事情,所以懲既往而警将來。

    往者不懲,則來者何以警?臣職任司法,對于此事,不敢奉诏。

    還請帝從速降旨,将孔壬正法為是!” 帝堯又歎道:“汝的執法不阿,朕極所欽佩!但是朕的赦孔壬,并不是私情,亦不是小仁。

    因為朕自即位以來,勞心一志的專在求賢、治水兩事,其他實未暇過問。

    孔壬所犯的罪與種種的罪因,大半皆在未為共工之前。

    朕既然用他為共工,則以前所犯的罪當然不再追究了。

    在共工任内的不道,朕既免其職,就算已經辦過,不必再辦。

    至于連合驩兜與朕違抗,在孔壬并無實迹。

    即有實迹,亦不過反對朕個人;并非有害于國,有害于民,朕何須與之計較呢?所以不如赦了他吧!”臯陶聽了這話,一時竟想不出話來再争,然而忿不可遏。

    正要想立起來辭職,太慰舜在旁看見這情形恐怕要弄僵,遂先立起來說道:“孔壬之罪,死有餘辜!照士師所定之案是萬萬不錯的。

    現在帝既然如此之寬仁,赦他一個不死吧,一點罪不辦,無以伸國法,無以正人心,恐怕流弊甚多,請帝再仔細酌量為幸!” 帝堯道:“那麼汝看怎樣?”太尉道:“依臣的意見,流他出去吧。

    屏諸四夷,不與同中國,正是待這種兇人的辦法。

    ”帝堯道:“流到何處去呢?”太尉道:“幽州荒寒之地最宜。

    ”帝堯問臯陶道:“士師之意何如?”臯陶道:“如此尚不害法,但是太便宜他了!” 于是決定,流共工于幽州,即日起解,并其妻妾同往監禁,不得自由。

    後來結果如何不得而知。

    孔壬的事情總算從此告終了。

    曆史上稱贊帝堯“其仁如天”。

    孔子稱堯,亦說:“巍巍乎唯天為大,唯堯則之。

    ”天之下善惡并包,堯之朝亦善惡兩者并列,到頭來惡貫滿盈還不肯輕于殺戮,真是“如天之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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