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五章 頒夏時于萬國 作貢法均地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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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春、夏、秋,不應該叫春、夏、秋、冬了。

    但是就使改叫冬、春、夏、秋,亦不妥當。

    因為九十日的冬天,還不完全的,有一半或一大半尚在去年,應該叫作冬春夏秋冬才妥。

    但是決沒有這個道理,所以不如建寅的妥善。

    第二項,一歲之首叫作正朔,必須有一番更新的氣象和萬事創始的精神,方才相合。

    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四種工作,是農家必不可易的次序。

    冬天正是萬事結束的時候,反拿來做歲首;春天正是萬物萌動的時候,反不拿來做歲首,氣象精神都失去了。

    這是不如建寅的第二理由。

    第三項,十一月、十二月、十三月,這三個月農工簡單,雖則都可以叫作三微之月,而比較起來,十一月中正是收藏之時,民間不能無事。

    在十一月之前,尤其不能無事,農夫終歲勤動,歲尾年頭,祈福飲蠟,應該給他們一種娛樂,但是亦要預備的。

    以十一月為歲首,則農功尚未完,豈有餘閑可以娛樂?以十二月為歲首,雖有餘閑,而十一月間農事剛了,預備亦嫌匆促,這是不如建寅的第三個理由。

     而且建子必以夜半為朔,建醜必以雞鳴為朔,将一夜之中分為前後兩日,時候既屬參差,計算又難準确,不如以平旦為朔的直捷了當,未知諸位以為何如?” 大家聽了他這番議論,都非常贊成,曆法建寅,以平旦為朔,這個議案就通過了。

    曆法既然建寅,那麼國旗所尚的顔色一定是黑,祭祀的牲口必用玄,戎事必乘骊,朝用宴服收冠而黑衣。

    國家教育之宗旨尚忠,都有連帶關系,均已就此解決,而無庸再議。

    為什麼原故呢?原來古人這種定制是取法于植物的。

    十一月之時,陽氣始養,根株黃泉之下,萬物皆赤。

    赤者,盛陽之氣也。

    故以十一月為歲首而建子的朝代,其色必尚赤,其教必尚文。

    十二月之時,萬物始牙而白,白者陰氣,故以十二月為歲首者,其色必尚白,其教必尚質。

    十三月之時,萬物始達孚甲而出,皆黑,人得加功。

    故以十三月為歲首者,其色必尚黑,其教必尚忠,就是這個原故。

    閑話不提。

     且說建寅議案通過之後,夏禹正要另提議案,既将站起來說道:“曆法建寅,可為萬世标準,固然甚好。

    但是臣的意思,王者法天以昭示萬民,這個原則是不可廢的。

    唐、虞兩朝的曆法是法天則地,所以他紀年仍用‘載’字,以表明仍舊不廢民事之意。

    現在曆法建寅,既然注重民事,假使那紀年的字樣仍舊叫‘載’,未免廢棄法天的原則,而且亦太重複了。

    臣考天上的木星亦名歲星,越二十八宿,宣遍陰陽,恰恰十二月一次,是極準的。

    可否将“載’字改作‘歲’字,一載為一歲,那麼天與人交重,兩者不偏廢,未知衆意如何?”大家亦都贊成。

     杜業立起來說道:“從前先帝注重曆法,敬授人時,原是以農事為重的意思。

    但是臣的愚見還要進一層,不但使人民要知道務農的時日,還應該使萬國諸侯都遵行現在所新定的國曆。

    為什麼原故呢?世界之上事事能畫一,則庶政容易辦理,倘使國自為政,那麼其糾紛甚大。

    帝堯之時,洪水滔天,對于諸侯無暇顧及。

    先帝攝政之初,已慮到這層,所以創立五瑞之法,頒之于群後。

    又四時巡守,考察律度量衡使之相同。

    律度量衡,是民間日用必需的東西,曆法也是民間日用必需的東西。

     律度量衡要它相同,而曆法倒反不同,你國是正月,我國中已是二月,他國中又是三月,會合攏來,豈不是參差紊亂之至嗎? 況且曆法至精至微,差以毫厘,謬以千裡。

    現在政府承曆代之後,測驗推步的器具較備。

    而自帝堯以來,二羲二和分宅四方,孜孜考察。

    帝堯及先帝又天禀聰明,長于天文,時加指導,曆算之精,遂為萬國所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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