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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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我很快樂,因為你很快樂。

     有幾件事,先告訴你,免得忘記。

     第一,我很喜歡你剛到家,就迫不及待給我寫信,“迫不及待”是一件好事情。

    所以,我決定慷慨地存一筆“巨款”到你的戶頭裡。

     第二,我不是說過很多次,你出國,看到什麼,想買就盡情買,不過是比一部車還貴的表,又不是多吓人的東西,記住,你也有本錢當大戶的,因為你的哥,負擔得起。

     第三,你是笨瓜,我不要你喊我聖母瑪利亞,她是女的,而我很喜歡當男生,沒有變性的打算。

     第四,失眠的時候就想想哥吧,想我們一起玩的時候,想我們一起窩在床上打屁的時候,想得心甜甜的、腦袋冒出腦啡因,就會容易入眠,我是這麼做的,真的很管用。

     最近工作仍然忙碌,開庭出庭、開庭出庭,我進出法院的次數,比進出家門的次數多。

     前幾天,我接下一個免費案子,那是個監護權的官司——爸爸媽媽搶兒子。

     爸爸在外遇、離婚後,放棄兒子的監護權,後來他将外遇娶進門,卻發現她不孕,這點,讓爺爺奶奶對新媳婦很不滿,于是男人決定向前妻要回兒子。

     對前妻而言,兒子是自己一手帶大的,從沒離開過身邊,兩人感情深厚,她很傷心,說她已經退讓,把丈夫讓給外遇女人,為什麼現在連兒子也要讓出去。

     那位媽媽是我在買早餐時認識的,她沒有别的本領,隻有身為家庭主婦磨練出來的堅強與韌性,離婚後,用為數不多的私房錢頂了家早餐店。

    最近台灣刮起一股有機風,她搭上這股風潮賣起有機早餐,生意還不錯。

     為了幫助她,我很傷德地,到處搜尋男人和外遇的壞事情,很幸運,我拿到三年前,男人為了妻子不肯離婚,毆打妻子兒子的驗傷單,有這張單子證明男人的暴力傾向,我對官司有必赢把握。

     我下定決心,不但要赢得監護權,還要替他們母子争取更多贍養費。

     但那位母親聽到我的想法後,沉默了半天,什麼話都不說,替我準備好早餐,就繞進櫃台後面。

    我不懂她的意思,直到我早餐用完、要離開之前,她才坐到我對面,告訴我,她隻要兒子的監護權,其它的,什麼都不想要,并懇求我,别讓她的前夫難堪,那男的,畢竟是她孩子的父親。

     我蓦地發現一個事實,那個男人對她已經無心,而她,仍然愛戀着那個背叛的男人。

     回辦公室後,我想了又想,一段感情産生,如果不是兩個人同時決定停止,那麼,将是件很殘忍的事,這讓被愛的一方可以不斷予取予求,繼續壓榨着仍然愛戀自己的人。

     存艾,如果我們兩人的愛情,沒有停在同一個時間點,那麼會不會有一方很可憐?如果真的有那天出現,你要記得,先背過身、先停止愛我,因為,我舍不得你可憐。

     台灣進入梅雨季,雨下得讓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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