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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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曉得為什麼,一要去麥家,方明霆心裡就有些興奮;直到等車開進麥家大門,看見紮著馬尾,一身粉藍休閑服飾的晶琳在狗屋前喂食小狗的清麗、溫柔模樣,他才明白自己“興奮”的原因。

     他還是喜歡她。

     即使明知她已有個交往多年的男友。

     其實他最讨厭複雜又麻煩的事了,而要搶别人的女朋友,肯定不會是個“簡單任務”。

     這些天他不曉得有幾次想起她,也幾次提醒自己把她當普通朋友就好,偏偏腦袋和心就是不跟理智合作。

     那天牽著她的手狂奔在黑夜中,後來的親吻、擁抱,還有她在車内甜睡時的情景仍曆曆在目,他想淡忘都忘不了。

     還是想嘗試追求她,不試他是不會甘心的! 不過他已不是十七、八歲的毛躁小夥子,還是得先知道她男友是哪一号人物,兩人的感情有多深,再掂掂自己的勝算有幾分, 如果人家已經到了生死相許的地步,他展開追求不過是自讨沒趣;碰一鼻子灰還無所謂,最慘的是被列為“拒絕往來戶”,連朋友都作不成。

     他可不想和晶琳變成那樣! “嗨,小綿羊!” 他走下車,故意以一如往常的玩笑口吻和她打招呼,其實麥晶琳早看到他開車進來、莫名其妙的心慌讓她低垂著頭裝作沒看見,直到他出聲招呼,她才鼓足勇氣擡頭正視他。

     這些天,她總是會無緣無故想起他, 走路的時候、吃飯的時候、上課的時候、做夢的時候,甚至連和新華講電話的時候,她都曾經突然想起她。

     想起他說話的模樣、微笑的姿态,尤其是兩人一起逃命的那夜,他的所有言行舉止,仿佛像是已經烙印在她腦海,不定時的就會浮現在她眼前,讓她又是一陣臉紅心跳。

     她明白,自己喜歡他。

     不過她也沒忘記,自己已經有了個論及婚嫁的男友。

     她深信自己隻是一時的意亂情迷,也必須如此肯定的告訴自己。

     因為她憎恨背叛,也不想背叛青梅竹馬的男友,還有疼愛她如親生女兒一般的幹爹、幹媽。

     所以再令她心動的男人,也隻能作她的普通朋友: 這是那晚他送她回家之後,躺在床上一夜無眠所作的決定。

     她可以和他作好朋友,但僅止于此。

     隻有如此,她才不會傷害到任何人, “我叫麥晶琳,不叫小綿羊。

    ”她故意輕忽自己見到他時像初戀少女臉紅心跳的“症狀”,故作輕松的面對他,“再給我亂取綽号,小心我放狗咬人喔!” 方明霆抿唇淺笑,他就喜歡她這俏皮味道。

     “啧啧,好大的火氣!”他在她身邊蹲下,“好吧,那我以後就直接叫你晶琳,你也直接叫我名字——” 他像是突然想到什麼,又慎重其事地說: “我的意思是直接叫我明霆,不準叫小霆霆,否則小心我在惡心死之前放惡狼咬人喔!” 麥晶琳抿唇輕笑:“好惡心,真的有人這麼叫你嗎?” “有啊,我老爸。

    ”他擺出一臉無奈,“他每回有求于我的時候就會這麼叫,有夠三八吧?” 她微笑搖頭:“我覺得你爸很可愛,你們父子一定感情很好,” 這點他倒是不否認。

     “大概吧。

    我媽在我十一歲那年就車禍過世,隻剩下我和我爸兩個大小男人一起生活,感情是還不。

    ” 他斜偏著頭說:“也不曉得該說是我乖呢,還是我老爸開通?我們好像沒什麼代溝。

    ” “我媽也是車禍過世的,” “真的?” 她點點頭,“不過你比我幸運,我媽在我一歲多的時候就過世,我對她連一點記憶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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