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史公自序第七十】
關燈
小
中
大
昔在颛顼,命南正重以司天,北正黎以司地。
唐虞之際,紹重黎之後,使複典之,至于夏商,故重黎氏世序天地。
其在周,程伯休甫其後也。
當周宣王時,失其守而為司馬氏。
司馬氏世典周史。
惠襄之間,司馬氏去周適晉。
晉中軍随會奔秦,而司馬氏入少梁。
自司馬氏去周適晉,分散,或在衛,或在趙,或在秦。
其在衛者,相中山。
在趙者,以傳劍論顯,蒯聩其後也。
在秦者名錯,與張儀争論,於是惠王使錯将伐蜀,遂拔,因而守之。
錯孫靳,事武安君白起。
而少梁更名曰夏陽。
靳與武安君阬趙長平軍,還而與之俱賜死杜郵,葬於華池。
靳孫昌,昌為秦主鐵官,當始皇之時。
蒯聩玄孫卬為武信君将而徇朝歌。
諸侯之相王,王卬於殷。
漢之伐楚,卬歸漢,以其地為河内郡。
昌生無澤,無澤為漢巿長。
無澤生喜,喜為五大夫,卒,皆葬高門。
喜生談,談為太史公。
太史公學天官於唐都,受易於楊何,習道論於黃子。
太史公仕於建元元封之間,愍學者之不達其意而師悖,乃論六家之要指曰: 易大傳:“天下一緻而百慮,同歸而殊塗。
”夫陰陽、儒、墨、名、法、道德,此務為治者也,直所從言之異路,有省不省耳。
嘗竊觀陰陽之術,大祥而衆忌諱,使人拘而多所畏;然其序四時之大順,不可失也。
儒者博而寡要,勞而少功,是以其事難盡從;然其序君臣父子之禮,列夫婦長幼之别,不可易也。
墨者儉而難遵,是以其事不可遍循;然其彊本節用,不可廢也。
法家嚴而少恩;然其正君臣上下之分,不可改矣。
名家使人儉而善失真;然其正名實,不可不察也。
道家使人一精一神專一,動合無形,贍足萬物。
其為術也,因陰陽之大順,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與時遷移,應物變化,立俗施事,無所不宜,指約而易一操一,事少而功多。
儒者則不然。
以為人主天下之儀表也,主倡而臣和,主先而臣随。
如此則主勞而臣逸。
至於大道之要,去健羨,绌聰明,釋此而任術。
夫神大用則竭,形大勞則敝。
形神騷動,欲與天地長久,非所聞也。
夫陰陽四時、八位、十二度、二十四節各有教令,順之者昌,逆之者不死則亡,未必然也,故曰“使人拘而多畏”。
夫春生夏長,秋收冬藏,此天道之大經也,弗順則無以為天下綱紀,故曰“四時之大順,不可失也”。
夫儒者以六?為法。
六?經傳以千萬數,累世不能通其學,當年不能究其禮,故曰“博而寡要,勞而少功”。
若夫列君臣父子之禮,序夫婦長幼之别,雖百家弗能易也。
墨者亦尚堯舜道,言其德行曰:“堂高三尺,土階三等,茅茨不翦,采椽不刮。
食土簋,啜土刑,粝粱之食,藜霍之羹。
夏日葛衣,冬日鹿裘。
”其送死,桐棺三寸,舉音不盡其哀。
教喪禮,必以此為萬民之率。
使天下法若此,則尊卑無别也。
夫世異時移,事業不必同,故曰“儉而難遵”。
要曰彊本節用,則人給家足之道也。
此墨子之所長,雖百長弗能廢也。
法家不别親疏,不殊貴賤,一斷於法,則親一親尊尊之恩絕矣。
可以行一時之計,而不可長用也,故曰“嚴而少恩”。
若尊主卑臣,明分職不得相逾越,雖百家弗能改也。
名家苛察繳繞,使人不得反其意,專決於名而失人情,故曰“使人儉而善失真”。
若夫控名責實,參伍不失,此不可不察也。
道家無為,又曰無不為,其實易行,其辭難知。
其術以虛無為本,以因循為用。
無成埶,無常形,故能究萬物之情。
不為物先,不為物後,故能為萬物主。
有法無法,因時為業;有度無度,因物與合。
故曰“聖人不朽,時變是守。
虛者道之常也,因者君之綱”也。
群臣并至,使各自明也。
其實中其聲者謂之端,實不中其聲者謂之窾。
窾言不聽,一奸一乃不生,賢不肖自分,白黑乃形。
在所欲用耳,何事不成。
乃合大道,混混冥冥。
光?翟天下,複反無名。
凡人所生者神也,所讬者形也。
神大用則竭,形大勞則敝,形神離則死。
死者不可複生,離者不可複反,故聖人重之。
由是觀之,神者生之本也,形者生之具也。
不先定其神,而曰“我有以治天下”,何由哉? 太史公既掌天官,不治民。
有子曰遷。
遷生龍門,耕牧河山之陽。
年十歲則誦古文。
二十而南遊江、淮,上會稽,探禹一穴一,闚九疑,浮於沅、湘;北涉汶、泗,講業齊、魯之都,觀孔子之遺風,鄉射鄒、峄;戹困鄱、薛、彭城,過梁、楚以歸。
於是遷仕為郎中,奉使西征巴、蜀以南,南略邛、笮、昆明,還報命。
是歲天子始建漢家之封,而太史公留滞周南,不得與從事,故發憤且卒。
而子遷適使反,見父於河洛之間。
太史公執遷手而泣曰:“餘先周室之太史也。
自上世嘗顯功名於虞夏,典天官事。
後世中衰,絕於予乎?汝複為太史,則續吾祖矣。
今天子接千歲之統,封泰山,而餘不得從行,是命也夫,命也夫!餘死,汝必為太史;為太史,無忘吾所欲論著矣。
且夫孝始於事親,中於事君,終於立身。
揚名於後世,以顯父母,此孝之大者。
夫天下稱誦周公,言其能論歌文武之德,宣周邵之風,達太一王王季之思慮,爰及公劉,以尊後稷也。
幽厲之後,王道缺,禮樂衰,孔子脩舊起廢,論詩書,作春秋,則學者至今則之。
自獲麟以來四百有馀歲,而諸侯相兼,史記
唐虞之際,紹重黎之後,使複典之,至于夏商,故重黎氏世序天地。
其在周,程伯休甫其後也。
當周宣王時,失其守而為司馬氏。
司馬氏世典周史。
惠襄之間,司馬氏去周適晉。
晉中軍随會奔秦,而司馬氏入少梁。
自司馬氏去周適晉,分散,或在衛,或在趙,或在秦。
其在衛者,相中山。
在趙者,以傳劍論顯,蒯聩其後也。
在秦者名錯,與張儀争論,於是惠王使錯将伐蜀,遂拔,因而守之。
錯孫靳,事武安君白起。
而少梁更名曰夏陽。
靳與武安君阬趙長平軍,還而與之俱賜死杜郵,葬於華池。
靳孫昌,昌為秦主鐵官,當始皇之時。
蒯聩玄孫卬為武信君将而徇朝歌。
諸侯之相王,王卬於殷。
漢之伐楚,卬歸漢,以其地為河内郡。
昌生無澤,無澤為漢巿長。
無澤生喜,喜為五大夫,卒,皆葬高門。
喜生談,談為太史公。
太史公學天官於唐都,受易於楊何,習道論於黃子。
太史公仕於建元元封之間,愍學者之不達其意而師悖,乃論六家之要指曰: 易大傳:“天下一緻而百慮,同歸而殊塗。
”夫陰陽、儒、墨、名、法、道德,此務為治者也,直所從言之異路,有省不省耳。
嘗竊觀陰陽之術,大祥而衆忌諱,使人拘而多所畏;然其序四時之大順,不可失也。
儒者博而寡要,勞而少功,是以其事難盡從;然其序君臣父子之禮,列夫婦長幼之别,不可易也。
墨者儉而難遵,是以其事不可遍循;然其彊本節用,不可廢也。
法家嚴而少恩;然其正君臣上下之分,不可改矣。
名家使人儉而善失真;然其正名實,不可不察也。
道家使人一精一神專一,動合無形,贍足萬物。
其為術也,因陰陽之大順,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與時遷移,應物變化,立俗施事,無所不宜,指約而易一操一,事少而功多。
儒者則不然。
以為人主天下之儀表也,主倡而臣和,主先而臣随。
如此則主勞而臣逸。
至於大道之要,去健羨,绌聰明,釋此而任術。
夫神大用則竭,形大勞則敝。
形神騷動,欲與天地長久,非所聞也。
夫陰陽四時、八位、十二度、二十四節各有教令,順之者昌,逆之者不死則亡,未必然也,故曰“使人拘而多畏”。
夫春生夏長,秋收冬藏,此天道之大經也,弗順則無以為天下綱紀,故曰“四時之大順,不可失也”。
夫儒者以六?為法。
六?經傳以千萬數,累世不能通其學,當年不能究其禮,故曰“博而寡要,勞而少功”。
若夫列君臣父子之禮,序夫婦長幼之别,雖百家弗能易也。
墨者亦尚堯舜道,言其德行曰:“堂高三尺,土階三等,茅茨不翦,采椽不刮。
食土簋,啜土刑,粝粱之食,藜霍之羹。
夏日葛衣,冬日鹿裘。
”其送死,桐棺三寸,舉音不盡其哀。
教喪禮,必以此為萬民之率。
使天下法若此,則尊卑無别也。
夫世異時移,事業不必同,故曰“儉而難遵”。
要曰彊本節用,則人給家足之道也。
此
法家不别親疏,不殊貴賤,一斷於法,則親一親尊尊之恩絕矣。
可以行一時之計,而不可長用也,故曰“嚴而少恩”。
若尊主卑臣,明分職不得相逾越,雖百家弗能改也。
名家苛察繳繞,使人不得反其意,專決於名而失人情,故曰“使人儉而善失真”。
若夫控名責實,參伍不失,此不可不察也。
道家無為,又曰無不為,其實易行,其辭難知。
其術以虛無為本,以因循為用。
無成埶,無常形,故能究萬物之情。
不為物先,不為物後,故能為萬物主。
有法無法,因時為業;有度無度,因物與合。
故曰“聖人不朽,時變是守。
虛者道之常也,因者君之綱”也。
群臣并至,使各自明也。
其實中其聲者謂之端,實不中其聲者謂之窾。
窾言不聽,一奸一乃不生,賢不肖自分,白黑乃形。
在所欲用耳,何事不成。
乃合大道,混混冥冥。
光?翟天下,複反無名。
凡人所生者神也,所讬者形也。
神大用則竭,形大勞則敝,形神離則死。
死者不可複生,離者不可複反,故聖人重之。
由是觀之,神者生之本也,形者生之具也。
不先定其神,而曰“我有以治天下”,何由哉? 太史公既掌天官,不治民。
有子曰遷。
遷生龍門,耕牧河山之陽。
年十歲則誦古文。
二十而南遊江、淮,上會稽,探禹一穴一,闚九疑,浮於沅、湘;北涉汶、泗,講業齊、魯之都,觀孔子之遺風,鄉射鄒、峄;戹困鄱、薛、彭城,過梁、楚以歸。
於是遷仕為郎中,奉使西征巴、蜀以南,南略邛、笮、昆明,還報命。
是歲天子始建漢家之封,而太史公留滞周南,不得與從事,故發憤且卒。
而子遷適使反,見父於河洛之間。
太史公執遷手而泣曰:“餘先周室之太史也。
自上世嘗顯功名於虞夏,典天官事。
後世中衰,絕於予乎?汝複為太史,則續吾祖矣。
今天子接千歲之統,封泰山,而餘不得從行,是命也夫,命也夫!餘死,汝必為太史;為太史,無忘吾所欲論著矣。
且夫孝始於事親,中於事君,終於立身。
揚名於後世,以顯父母,此孝之大者。
夫天下稱誦周公,言其能論歌文武之德,宣周邵之風,達太一王王季之思慮,爰及公劉,以尊後稷也。
幽厲之後,王道缺,禮樂衰,孔子脩舊起廢,論詩書,作春秋,則學者至今則之。
自獲麟以來四百有馀歲,而諸侯相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