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第二十六 百官三(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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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正大司農少府
宗正,卿一人,中二千石。
本注曰:掌序錄王國嫡庶之次及諸宗室親屬遠近,郡國歲因計上宗室名籍。
若有犯法當髡以上,先上諸宗正,宗正以聞,乃報決。
丞一人,比千石。
諸公主,每主家令一人,六百石。
丞一人,三百石。
本注曰:其餘屬吏增減無常。
右屬宗正。
本注曰:中興省都司空令、丞。
大司農,卿一人,中二千石。
本注曰:掌諸錢谷金帛諸貨币。
郡國四時上月旦見錢谷簿,其逋未畢,各具别之。
邊郡諸官請調度者,皆為報給,損多益寡,取相給足。
丞一人,比千石。
部丞一人,六百石。
本注曰:部丞主帑藏。
太倉令一人,六百石。
本注曰:主受郡國傳漕谷。
丞一人。
平準令一人,六百石。
本注曰:掌知物賈,主練染,作采色。
丞一人。
導官令一人,六百石。
本注曰:主舂禦米及作乾糒。
導,擇也。
丞一人。
右屬大司農。
本注曰:郡國鹽官、鐵官本屬司農,中興皆屬郡縣。
又有廪犧令,六百石,掌祭祀犧牲雁鹜之屬。
及雒陽市長、荥陽敖倉官,中興皆屬河南尹。
餘均輸等皆省。
少府,卿一人,中二千石。
本注曰:掌中服禦諸物,衣服寶貨珍膳之屬。
丞一人,比千石。
太醫令一人,六百石。
本注曰:掌諸醫。
藥丞、方丞各一人。
本注曰:藥丞主藥。
方丞主藥方。
太官令一人,六百石。
本注曰:掌禦飲食。
左丞、甘丞、湯官丞、果丞各一人。
本注曰:左丞主飲食。
甘丞主膳具。
湯官丞主酒。
果丞主果。
守宮令一人,六百石。
本注曰:主禦紙筆墨及尚書财用諸物及封泥。
丞一人。
上林苑令一人,六百石。
本注曰:主苑中禽一獸。
頗有民居,皆主之。
捕得其獸送太官。
丞、尉各一人。
侍中,比二千石。
本注曰:無員。
掌侍左右,贊導衆事,顧問應對。
法駕出,則多識者一人參乘,餘皆騎在乘輿車後。
本有仆射一人,中興轉為祭酒,或置或否。
中常侍,千石。
本注曰:宦者,無員。
後增秩比二千石。
掌侍左右,從入内宮,贊導内衆事,顧問應
本注曰:掌序錄王國嫡庶之次及諸宗室親屬遠近,郡國歲因計上宗室名籍。
若有犯法當髡以上,先上諸宗正,宗正以聞,乃報決。
丞一人,比千石。
諸公主,每主家令一人,六百石。
丞一人,三百石。
本注曰:其餘屬吏增減無常。
右屬宗正。
本注曰:中興省都司空令、丞。
大司農,卿一人,中二千石。
本注曰:掌諸錢谷金帛諸貨币。
郡國四時上月旦見錢谷簿,其逋未畢,各具别之。
邊郡諸官請調度者,皆為報給,損多益寡,取相給足。
丞一人,比千石。
部丞一人,六百石。
本注曰:部丞主帑藏。
太倉令一人,六百石。
本注曰:主受郡國傳漕谷。
丞一人。
平準令一人,六百石。
本注曰:掌知物賈,主練染,作采色。
丞一人。
導官令一人,六百石。
本注曰:主舂禦米及作乾糒。
導,擇也。
丞一人。
右屬大司農。
本注曰:郡國鹽官、鐵官本屬司農,中興皆屬郡縣。
又有廪犧令,六百石,掌祭祀犧牲雁鹜之屬。
及雒陽市長、荥陽敖倉官,中興皆屬河南尹。
餘均輸等皆省。
少府,卿一人,中二千石。
本注曰:掌中服禦諸物,衣服寶貨珍膳之屬。
丞一人,比千石。
太醫令一人,六百石。
本注曰:掌諸醫。
藥丞、方丞各一人。
本注曰:藥丞主藥。
方丞主藥方。
太官令一人,六百石。
本注曰:掌禦飲食。
左丞、甘丞、湯官丞、果丞各一人。
本注曰:左丞主飲食。
甘丞主膳具。
湯官丞主酒。
果丞主果。
守宮令一人,六百石。
本注曰:主禦紙筆墨及
丞一人。
上林苑令一人,六百石。
本注曰:主苑中禽一獸。
頗有民居,皆主之。
捕得其獸送太官。
丞、尉各一人。
侍中,比二千石。
本注曰:無員。
掌侍左右,贊導衆事,顧問應對。
法駕出,則多識者一人參乘,餘皆騎在乘輿車後。
本有仆射一人,中興轉為祭酒,或置或否。
中常侍,千石。
本注曰:宦者,無員。
後增秩比二千石。
掌侍左右,從入内宮,贊導内衆事,顧問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