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 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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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乘車時讀的書是專門挑選出來的。

    如《Reader'sDigest》、《NewYorker》、《Time》都是我乘車時的最佳讀物。

    它們便于攜帶,内容又多是美國社會的熱門話題,讀起來立刻使人很投入,還有一點,這些雜志的重點文章的長度一般與我的旅途相仿,這樣我可以在下車後将它“遺忘”在坐椅上,它或許可以使另一位乘客的旅途沉悶得以減緩。

    從閱讀中獲得的充實感使旅途無形中縮短了,主觀感覺上一定會比自己駕車短許多。

    尤其是交通不順暢情形下的駕駛,滿腹怒氣又無處發洩,那樣的一分鐘可以長得像半輩子。

     不過我也因為乘車讀書闖過禍。

    十多年前的一個禮拜日,我爸爸約了幾位客人一同晚餐,家裡人手不夠,便打發我去北京的西單菜市場買兩條魚和半隻火腿。

    我當時正在讀卡夫卡的《城堡》。

    那是一本須把自己囚于其中方能讀出所以然的書。

    從西單菜場回家的電車上,我已在《城堡》深處。

    隻聽售票員吆喝:“北太平莊啦!”腳先于我的意識,我已蹿出車門,而腦子裡仍是《城堡》的種種迷津。

    木木呆呆走到家,爸爸開門便問:“東西呢?”我反問:“什麼東西?”爸爸眼睛鼓了起來:“咦,等你買的魚和火腿呀!”我嘴一下子張開——東西全忘在車上了。

    我爸爸一副揍也揍不得、罵也罵不出的樣子:女兒畢竟成人了,如今回家也算半個客。

    他幾乎捶胸頓足:“你讓客人吃什麼?!”他頂好客又頂怕虧待客人。

    我趕忙認錯“我讀書讀糊塗了。

    要不,我再跑一趟?”當然是來不及再跑一趟的。

    那時菜場來了鮮魚,排隊至少也要個把鐘頭。

     到了美國,正和我先生在戀愛階段,一天一個女友得了感冒,臨時請我代她打一天工。

    所謂的“工”是照料一個兩歲的小女孩,每小時有五塊現款的工錢。

    小女孩的母親是一位藝術評論家,當時正在趕寫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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