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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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留下一堆爛帳要妮子來付。

     初接到帳單時,心髒簡直要麻痹了,好幾天煩惱得睡不着覺;我要去哪裡找這麼多錢來繳啊? 然後急着找前幾期的帳單,以及刷卡的單據,幸虧妮子有什麼東西部收的杯習慣。

    (以前老為這事兒挨罵,親朋好友總說我像撿破爛的,高中時用的筆記本到現在都還留着,而且根本用不着。

    可是人家就是舍不得丢嘛!)但這回這習慣可幫了我一個大忙,因為我愛收東西,帳單絕對保留一年、刷卡的單據也一張一張收着,每個月對帳,然後将它們釘在一起保存。

    用這些東西跟銀行解釋了好幾遍,他們答應我徹底清查。

    然後,嗚嗚嗚……感謝勞苦功高的調查員們,多謝你們還妮子一個清白,我保證沒有刷那些帳,真的,我不抽煙、喝酒又會過敏、最讨厭上KTV的,又不會上酒店泡美眉……那些帳不是我刷的,當然也不用我繳喽! 謝天謝地,我想這一定是上天在警告我,玩樂要節制,不可以太超過,否則報應不爽。

    所以我痛下決心,要努力工作,頂多……每個月小玩一、兩天就好,絕不會再像過年那時候一樣,連續給它放蕩半個月,再也不敢了。

     後來我聽說喔!那些盜拷集團多半是趁店家不注意時在刷卡機上安裝盜錄器,然後消費者持卡消費時,信用卡一刷,卡号就被竊取了,然後由集團制成僞卡去消費。

    我記得在電視上看過這樣的新聞,但從來沒有很在意它,總覺得那應該是像台北那樣的大都會區才會發生的事,像咱嘉義這種小地方盜拷集團看不上眼啦!可偏偏越不信邪,就越容易撞上鬼,信用卡硬是被盜拷了。

    能說什麼?隻怪自己不小心喽! 可是喔……像這類金融詐欺,消費者又該如何自保?總不能每到一家店消費就教店家拆刷卡機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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