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能力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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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七三年六月七日,星期四(亨利二十七歲,同時也是九歲) 亨利:一九七三年一個晴朗的六月天,我和九歲的自己結伴,站在芝加哥美術館的馬路對面。

    他是從下星期三時間旅行到現在的,而我則是從一九九〇年來。

    我們有漫長的下午和一整個晚上可以随心所欲地鬼混,因此,我們來到世界上最棒的藝術博物館之一,小小地研究一下扒竊這門課程。

     “我們光看藝術品不行麼?”亨利懇求我,他從來沒有偷過東西,很緊張。

     “不,你應該掌握這一點。

    如果你什麼都不會偷,你以後怎麼生存?” “要飯。

    ” “要飯是下下策,你會被警察逼得到處躲藏。

    現在聽好:我們待會到那裡之後,我要你離我稍遠些,假裝我們并不認識。

    但也别太遠,要能看見我在幹什麼。

    如果我遞什麼東西給你,你不要丢掉,用最快的速度放到你的口袋裡。

    知道了麼?” “我想我知道了。

    我們待會能去看聖·喬治[聖·喬治(St.George),羅馬帝國時期的英勇騎兵,因拒絕接受屠殺基督徒的命令,被酷刑折磨至死,于公元494年被封為聖人。

    傳說,當他騎馬進入西連城時,發現人們都生活在惶恐中,一隻噴火龍每天都要進食一人,大家以抽簽的方式來決定下一個犧牲的是誰,那天被抽中的恰巧就是奧蓮達公主,聖·喬治挺身而出,殺掉了惡龍,将人民解救了出來。

    聖·喬治屠龍的故事成為後世許多畫作的主題。

    ]麼?” “當然。

    ”我們穿過密歇根大街[密歇根大街(MichiganAvenue),是芝加哥全市最漂亮的地區,它的寬闊、豪華不亞于巴黎的香榭麗舍大道,被譽為“壯麗一英裡”(MagnificentMile)。

    ],經過一些坐在層層台階上懶洋洋的學生和家庭婦女。

    我們路過銅獅子時,亨利拍了拍其中的一隻。

     我還是有些不安,一方面我在為自己積累迫切需要掌握的生存技能,這門系列課中包括:竊店、打架、撬鎖、爬樹、駕駛、入室盜竊、垃圾箱藏身術,以及如何因地制宜地利用各種古怪的東西做防身武器,比如活頁窗隔闆、垃圾箱蓋等;另一方面我正在帶壞這個純真的小我。

    我歎了口氣,總得有人先下水吧。

     這天正好是免費的開放日,美術館裡都是人。

    我們排隊通過入口,緩緩地走上中央大廳裡宏偉的樓梯。

    我們走進歐洲館,然後再逆時從十七世紀的荷蘭回到十五世紀的西班牙。

    聖·喬治永遠站着,下一刻他銳利的長矛即将紮入惡龍的要害,一旁身穿粉色和綠色長裙的公主站在畫面的中景處,娴靜地等待着他。

    我們倆都酷愛那條黃肚皮的龍,至今它的末日終究沒有到來,總算讓人松了口氣。

     亨利和我此刻站在貝納爾多·蒙托雷爾[貝納爾多·蒙托雷爾(BernardoMartorell,1400—1452),西班牙早期文藝複興畫家]的畫前,足足五分鐘之久。

    然後他轉過頭看看我,此刻展廳裡就剩下我倆了。

     “其實并非那麼難,”我說,“注意,首先找一個看得出神的人,判斷他皮夾的位置,大多數男人都放在屁股後面或者是西裝外套的内袋裡。

    女人的話,挑那些把包挎在身後的,如果在大街上,你完全可以一把搶走整個包,不過你得确信你能跑得比任何追你的人都要快。

    如果乘對方不留神時拿走錢包,麻煩會少得多。

    ” “我看過一部電影,他們練習從系着小鈴铛的衣服裡偷錢包,如果下手時碰動了衣服,鈴铛就會響。

    ” “是呀,我記得那部電影。

    你回去就可以這樣練習。

    現在,跟着我。

    ”我把亨利從十五世紀帶到十九世紀,在法國印象派畫家的作品前停下來。

    芝加哥美術館的印象派收藏遠近聞名。

    對這些作品,我是可看可不看的,不過,和往常一樣,這幾間藏館都擠滿了伸長脖子的人,隻為一睹喬治·修拉的《大宛島上的星期天》或是莫奈的《稻草堆》。

    亨利太矮,被前面的人頭擋住了視線,不過,他這樣神經緊張,也沒心思看畫了。

    我快速掃視了四周,一位彎腰的婦女哄着她剛剛學步的小孩,那孩子尖叫着扭成一團。

    必須抓住時機,我朝亨利點一下頭,向她的方位挪去。

    她的挎包搭在背上,隻有一個簡單的搭扣,皮帶斜在肩頭。

    此刻她站在圖盧茲—羅特爾克[圖盧茲—羅特爾克(Toulouse-Lautrec,1864—1901),由于他筆下的宣傳海報,“紅磨坊”更成為不朽的傳奇]的《紅磨坊》前,全神貫注地試圖止住孩子的哭鬧。

    我假裝邊欣賞作品邊往前走,一不小心撞了她一個踉跄,我扶住她的胳膊,“啊呀,真對不起,請原諒,我沒看見您,您沒事吧?這裡人太多了……”手卻已經進了她的挎包,她還沉浸在慌亂中:深色的眼睛、長頭發、大胸脯,一定還在想盡辦法減掉坐月子期間長出的贅肉。

    我的手指觸到錢包時,眼睛卻穩穩地盯着她,不停地道歉。

    皮夾子已經滑進我的袖口裡了,我上下打量了她一番,便開始撤退,轉身、行走,我掃了眼肩膀,餘光中,她拎起兒子,愣愣地回望着我,竟有幾分幽怨。

    我微笑着繼續逃離。

    我下樓往兒童美術館區走,亨利一聲不響地跟在我後面。

    我們在男廁所裡接上了頭。

     “真奇怪,”亨利問,“她為什麼那樣看你?” “她很孤單,”我委婉地解釋道,“或許她丈夫最近總出差吧。

    ”我們擠進一處人多的地方,翻開她的皮夾。

    她叫丹麗絲·拉德克,住在伊利諾依州的維拉公園,她是美術館的會員,還是羅斯福大學畢業的,今天出門,她帶了二十二美金和一些零錢。

    我默不作聲地把這些東西拿給亨利看,再把它們放好,遞給他。

    我們離開人堆,從男廁所裡走出來,回到美術館的入口。

    “把這個交給門衛,就說是你在地上撿到的。

    ” “為什麼?” “我們不需要這個,我隻是給你做示範。

    ”亨利向門衛跑去,一個年長的黑人婦女微笑着,輕輕淺淺地擁抱了亨利。

    他慢慢走回來,我們倆依舊保持三米左右的距離,我領着他穿過長而幽暗的過道,這個過道今後将會展出裝飾藝術,前面萊斯館的建築藍圖還沒出來,此刻到處都貼滿了各類通知和海報。

    我正搜尋最容易得手的對象,突然一個令小偷夢寐以求的目标猛地出現在眼前。

    矮胖、大腹便便、棒球帽、化纖面料的褲子、淡綠色領口帶紐扣的短袖襯衫,他看上去仿佛就是從瑞格裡球場誤跑到這兒來的。

    現在,他正給他的女友滔滔不絕地講解凡·高。

     “于是,他把自己的耳朵切下來,送給他的姑娘——嘿,你會喜歡嗎?嚯!一隻耳朵啊!于是人們隻能把他送進瘋人院……” 偷這種家夥的錢我一點都不會良心不安。

    他踱着方步,盡情地吹噓,絲毫察覺不到左後側褲子口袋裡的錢包。

    他肚子很大,卻幾乎沒有屁股,那錢包正呼喚着我的手呢。

    我溜達到他們背後,亨利親眼看着我的拇指和食指如何輕巧地伸進目标的口袋,然後解放了那隻錢包。

    我向後退,他們則繼續前進,我邊把錢包遞給亨利邊往前走,亨利把它穩妥地塞進褲子的口袋裡。

     我還示範了另外一些絕活:如何從西裝的内側袋裡取皮夾,如何用一隻手掩護在女士挎包裡的另一隻手,如何在扒竊時轉移受害人注意力的六大竅門,如何從雙肩背包中偷皮夾,還有就是如何讓别人無意中暴露出自己的皮夾。

    亨利逐漸放松下來,甚至有點樂在其中了。

    最後,我說:“好了,現在你去試試吧。

    ” 他立即吓傻了,“我不行。

    ” “你當然行。

    看看周圍,尋找獵物。

    ”我們站在日本版畫陳列室裡,裡面全是老太太。

     “别在這兒。

    ” “好吧,哪裡好呢?” 他想了一分鐘,“餐廳行嗎?” 我倆靜靜地走進餐廳。

    一切我都記得清清楚楚,當時自己完全被恐懼包圍。

    我轉過臉看我自己,千真萬确的,他面如土灰;而我暗自微笑,因為我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麼。

    我們排在隊伍最後,等待花園裡的座位。

    亨利四處張望着,心事重重。

     隊伍前面是個高大的中年男人,一身棕色的、裁剪得極其考究的休閑西裝,根本不可能看清他的錢包在哪兒。

    亨利走近他,舉起一隻我剛剛偷來寄放在他那兒的錢包。

     “先生,這是您的嗎?”亨利輕聲說,“它掉在地上了。

    ” “嗯?哦,不,不是。

    ”男人檢查了他褲子右後側的口袋,确信錢包正好好地在裡面,為了讓亨利更清楚地聽到他的話,他彎下腰,接過亨利手中的錢包,打開說,“嗯,你應該把這個交給保安,嗯,這裡還真有不少錢呢。

    ”他邊說邊透過厚厚的鏡片打量亨利,亨利卻把小手伸進這個男人的衣服,偷出了他的錢包。

    亨利穿的是短袖T恤,所以我趕忙走到他背後,他把戰利品傳給了我。

    高個男人還指着樓梯,向亨利解釋如何交給警衛,亨利朝他指的方向走去,我跟在後面,追上他并領着他穿過美術館,來到出口。

    過了保安處,我們往密歇根大街的南面走去。

    一路上龇牙咧嘴的,就像兩個妖魔鬼怪。

    我們在藝術家咖啡館,用這些不義之财點了奶昔、法式炸土豆條,好好自我犒勞了一頓。

    接着我們把所有偷來的錢包塞進郵筒,當然現金除外。

    随後我們來到帕爾瑪酒店[帕爾瑪酒店(ThePalmerHouse),下屬希爾頓集團的豪華酒店],開了一間房。

     “怎麼樣?”我坐在浴缸對面看着亨利刷牙。

     “喔——”亨利滿嘴全是牙膏沫。

     “你覺得怎麼樣?” 他吐出牙膏沫,“什麼怎麼樣?” “偷錢包啊。

    ” 他先從鏡子裡看我,“還行吧。

    ”然後他轉過臉直面我,“我得手了!”他咧開嘴得意地一笑。

     “你太出色了!” “是的!”但笑容消失了,“亨利,我不喜歡一個人時間旅行,和你在一起更好。

    你能一直陪着我麼?” 他背對我站着,我們彼此看着鏡子裡的對方。

    可憐的小亨利:在那個年紀,我背部消瘦,肩膀像刀刃般突出,就像一對剛發育的翅膀。

    他轉過身,等我的回答,我知道我該對他——我說些什麼。

    我伸出手臂,溫柔地扶住他轉回去,讓他站到我身邊,我們肩并肩地站立,兩個在同一平面上的腦袋,對着鏡子。

     “看。

    ”我仔細端詳着這兩個影像,在豪華的帕爾瑪酒店的鍍金浴室裡,在明豔燦爛的燈光下,我們是一對獨特的孿生兄弟:我們的頭發是一色的棕黑;我們的眼睛在同樣的疲勞下顯出黑眼圈和細皺紋;我們的耳朵隻是尺寸不一的仿制品;我隻是更高、更結實、剛刮過胡子而已,而他則是柔弱、清瘦,膝蓋和肘部的骨節明顯地突出在外。

    我擡手,把頭發攏到發際後,給他看我在一次事故後留下的傷疤。

    他下意識地學我這麼做了,也碰到他額頭上那塊相同的疤痕。

     “和我的一樣。

    ”我吃驚地對自己說,“你怎麼也會有?” “和你一樣,一樣的傷疤,我們是一樣的。

    ” 這若即若離的半透明的瞬間。

    我之前不明白,然後明白了,就是那麼簡單,我親眼目睹了。

    我想同時成為兩個自己,重溫那種第一次模糊邊緣、融化時間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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