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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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她的“冒險日曆”) 還應當注意的是卡米拉·特雷納夫人,他的母親,作為一位法官,多年來她廣受尊敬,由于公衆對此案件的關注,她已經提交了辭呈。

    據了解,她與特雷納先生在他們的兒子去世後不久就分居了。

     誠然,皇家檢察署決不鼓勵在國外診所的幫助下自殺,但從收集來的證據看,顯而易見,在有關協助自殺及對死者家屬可能的起訴方面,特雷納先生的家人和護理并沒有違反現今的指導方針。

     1.特雷納先生被認為有決定權,他是在了解情況的基礎上“自願、清楚、确定”地作出此決定的。

     2.沒有證據表明任何一方有精神病,或是出于強迫。

     3.特雷納先生明确表示他想自殺。

     4.特雷納先生的殘疾相當嚴重,無法醫治。

     5.陪伴特雷納先生的舉動隻是小小的幫助或影響。

     6.陪伴特雷納先生的舉動可以被認為是在死者堅決的要求面前的一種不情願的幫助。

     7.案件中所涉及的各方在警方調查時都提供了所有幫助。

     基于上述事實,各當事人之前良好的品行,所附的證據,我認為提起訴訟并不符合公衆利益。

     如果有任何公開聲明以此為目的,公訴部主任認為特雷納的案件并沒有設定先例,皇家檢察署将繼續基于具體的狀況裁判每一個案子。

     謹緻良好的祝願 希拉·麥金農 皇家檢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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