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詹姆

關燈
的老姐應該好好想想。

    ”伊林爵士沒有回答。

    他真是個旅行的好夥伴,我喜歡跟他談話。

     大隊人馬在城外等候,包括亞當·馬爾布蘭爵士與他的斥候,史提夫倫·史威佛爵士的辎重隊,“好人”老博尼佛爵士的百名“聖戰士”,薩斯菲爾德的弓騎兵,古利安學士與他的四籠烏鴉和佛列蒙·布拉克斯爵士的兩百重騎兵。

    詹姆麾下這支軍隊總數不滿一千,難稱龐大,但奔流城下不缺兵。

    那座城堡已被蘭尼斯特軍團團包圍,而佛雷家出動的人馬甚至比西境更多,不過他們發來的上一隻烏鴉帶信稱,全軍供應已難以為繼。

    布林登·徒利是堅壁清野後方才退回城堡的。

     其實也沒什麼好清的。

    就詹姆親眼所見,河間地幾乎找不到一塊未被焚燒的田野、一座未遇洗劫的城鎮、一個未遭強暴的少女。

    現在我親愛的老姐要我去完成亞摩利·洛奇和格雷果·克裡岡的未競事業。

    他嘴裡陣陣苦味。

     盡管君臨附近的國王大道跟承平時期一樣安全,詹姆仍令馬爾布蘭率斥候出動。

    “羅柏·史塔克在呓語森林攻我不備,”他告訴前都城守備隊長,“這事再也不會發生了。

    ” “我以性命向您擔保,”能重上戰馬,馬爾布蘭似乎頗感欣慰,他忙不疊地脫掉都城守備隊的金羊毛披風,換上自家的煙灰色披風,“十裡格之内,敵人休想靠近。

    ” 詹姆頒布嚴令,未經他允許,任何人不得離隊。

    不有言在先的話,這幫貴族少爺們就會到處奔跑賽馬,驅散家畜,踐踏農田了。

    都城近郊難得還有牛羊漫遊,樹上有蘋果與草莓,農舍旁堆滿大麥、燕麥和冬小麥,道路兩邊是牛車馬車。

    走得遠點,這番景象哪裡去找?詹姆與沉默的伊林爵士并騎在前頭,感覺十分惬意。

    溫暖的陽光灑在背上,朔風拂過頭發,猶如瑟曦的指尖。

    小子盧·派柏采來一頭盔黑莓,詹姆抓了一把,然後吩咐他分給侍從們和伊林·派恩爵士。

     派恩似乎很滿意那身生鏽鎖甲和皮革背心,也很滿意自己的沉默——從他那邊,隻傳來馬蹄聲和劍鞘與劍刃拍擊的聲音。

    雖然他滿臉麻子,眼神冰冷得像冬日的湖泊,毫無表情可言,但詹姆本能地感受到對方對于離開君臨的歡喜。

    我讓他自己選,他思量着,他本可以拒絕我,繼續做他的禦前執法官。

     伊林的職位是勞勃·拜拉席恩新婚時送給詹姆的父親的回禮之一,随後這個閑職被泰溫公爵用來償還派恩為蘭尼斯特家族做出的犧牲。

    伊林·派恩爵士成了一位完美的劊子手,幹淨利索,一擊收工,從未讓處決陷入難堪境地。

    他的沉默更為他增添了氣勢,王國難得一位如此匹配的執法官。

     當初詹姆下定決心後,便去叛徒走道盡頭找伊林爵士。

    那裡有座半圓形矮塔,上層分成若幹房間,專司軟禁貴族,比如可用來讨取贖金或安排交換的騎士與領主之流;地下經由一扇精鐵門和一扇灰木門通往地牢。

    地下第十層設有監獄總管、大告解官和禦前執法官的房間。

    禦前執法官的本職是刑場殺人,但按慣例,還要打理地牢事務。

     對于這項任務,沒有比伊林·派恩爵士更不合适的人選了。

    他既不識字,又不能寫,甚至連說話都不會,隻好統統扔給别人處理。

    可惜的是,他也沒有同僚,因為王國自戴倫二世的朝代以來便沒再任命過大告解官,而上任監獄總管乃是個從小指頭那裡買肥缺的布商人。

    毫無疑問,他最近幾年發了筆橫财,然而去年很不幸地和其他有錢的傻瓜一起倒向史坦尼斯。

    他們自稱“鹿角民”,小喬便将鹿角釘在他們頭上,再用投石機抛出城去還給史坦尼斯。

    這回詹姆找來時,隻能再求助于駝背的雷納佛·偉維水,讓這自稱有龍之血脈的老頭指引他走下狹窄的階梯,來到伊林·派恩生活了十五年的地方。

     房間充溢着食物腐爛的臭氣,草席上爬蟲随處可見,詹姆還差點踩上一隻老鼠。

    派恩的雙手巨劍放在擱闆桌上,旁邊有一塊磨刀石和一張油膩膩的布,劍刃被打磨得極為鋒利,在蒼白的光線下閃爍着藍盈盈的光。

    但除此之外,髒衣服堆得滿地都是,布滿紅鏽的鎖甲與闆甲也被拆散開來,四處亂扔,至于打破的酒瓶子,更是無法計算。

    這個男人除了行刑,沒有其他生活了。

    當伊林爵士從屎臭熏天的卧室裡出來會他時,詹姆心想。

     “太後陛下命我節制大軍,收複河間地,”他告訴對方,“你可以跟我走……假如你舍得放棄這所豪宅的話。

    ” 沉默是派恩的回答,還有毫不動搖的悠長凝視。

    正當詹姆準備離開時,對方點了點頭。

    他終究是肯改變了,詹姆瞥瞥身邊的夥伴,或許我們兩個還有希望。

     當晚,隊伍在哈佛城所在的小丘下宿營,夕陽沉沒後,一百個帳篷沿小溪搭建起來。

    詹姆親自安排哨兵放哨,都城附近想來不會有什麼麻煩,但當初他舅舅史戴佛在牛津肯定也是這麼想。

    我決不會重蹈覆轍。

     從城堡裡傳來哈佛夫人的代理城主的邀請,詹姆帶上伊林爵士、亞當·馬爾布蘭爵士、博尼佛·哈斯提爵士、紅羅蘭·克林頓、壯豬與其他十幾位騎士及貴族同去。

    “我想我應該戴上那隻手。

    ”上山之前,他對小派說。

     這孩子立刻為他綁上。

    那隻手由純金制成,指甲是祖母綠,肉眼看去十分逼真。

    它指頭半攏,剛好能握住杯子。

    我不能用它打仗,卻能用它喝酒,詹姆看着男孩在他的斷肢上綁繃帶,心裡想。

    “從今天起,人們會稱呼您為金手将軍。

    ”武器師傅曾向詹姆保證。

    錯,直到我死後,人們還是會叫我弑君者。

     金手在餐桌上屢屢為他帶來贊歎——直到打翻酒杯。

    他的脾氣發作了。

    “媽的,如果你如此羨慕這該死的玩意兒,我很樂意把你用劍的手砍掉。

    ”他告訴佛列蒙·布拉克斯。

     無人再敢多言,他在平靜中多喝了點酒。

     城堡主人跟蘭尼斯特家族結親,才一歲便做了他表弟提瑞克的夫人,此刻也還是個圓胖的小嬰兒。

    席間,這位艾彌珊德夫人被抱出來相見,她穿金線小裙服,裙服中間用翡翠顆粒組成一條淡綠色大波浪,周圍是綠色栅格——這是哈佛家族的紋章。

    過不多久,小女孩号啕大哭,便被奶媽安撫着送回卧房了。

     “還沒有提瑞克大人的消息?”鲑魚端上桌時,代理城主詢問。

     “沒有。

    ”提瑞克·蘭尼斯特在君臨暴動中失蹤時,詹姆還在奔流城作俘虜。

    若這孩子沒死,應滿十四歲了。

     “遵照泰溫大人的命令,我曾親自帶隊搜查,”亞當·馬爾布蘭爵士邊剔魚骨頭邊說,“但我的發現不比拜瓦特多。

    暴民們突破金袍子的封鎖線時,那孩子還在馬上,其後嘛……嗯,我們找到了他的馬,人卻沒有半點線索,多半是被拉下來殺了。

    但若是這樣,屍體在哪兒?暴民讓其他人暴屍街巷,為何單單沒有他?” “或許令他活着更有價值,”壯豬認為,“蘭尼斯特家的人贖金不菲。

    ” “這點毫無疑問,”馬爾布蘭承認,“怪就怪在沒人來索要贖金,這孩子如同憑空蒸發了。

    ” “他死了,”詹姆已喝下三杯葡萄酒,金手變得越來越沉,越來越笨拙。

    哼,倒不如裝上鈎子。

    “等那幫暴民明白自己殺的是誰,恐怕慌不擇路地要把屍體投入河中,以防被我父親發現。

    蘭尼斯特有債必還,當年君臨城破,泰溫公爵教他們領教過滋味。

    ” “有債必還。

    ”壯豬同意,大家也就此打住。

     不過等飯後在塔樓房間過夜時,詹姆自己卻懷疑起來。

    再怎麼說,提瑞克與藍賽爾一道做過勞勃國王的侍從,他們曉得的秘密比黃金更貴重,比利刃更緻命。

    他想到了瓦裡斯,那個咯咯假笑、渾身散發着薰衣草香味的太監。

    全城都有此人的眼線
0.093346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