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尋找替罪羊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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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

    但問題是,我必須盡快把錢運至海外。

    正如我所懷疑的,DollarTime的狀況比卡明斯基所講的還要差,現在它需要緊急注資300萬美元。

     如果我嘗試通過公開上市籌資的話,至少需要3個月的時間,而且我必須要做公司賬冊期中審計。

    這樣的話可就糟了。

    天哪,以目前的情況看,公司無異于是在燒錢。

    我确信,審計師肯定會發布“持續經營不确定性審計意見”,即他們将對公司财務文件做注腳,寫明,他們非常懷疑該公司能否繼續保持一年的運營。

    這樣的話,納斯達克将把這個公司摘牌,這等于是對公司判了死刑。

    一旦被納斯達克摘牌,DollarTime将成為真正的廉價股票,那就徹底輸了。

     所以,我隻有一個選擇,那就是,發行私募證券。

    但這種方法說着容易做着難。

    盡管Stratton在公開發行股票方面的籌集能力令人驚歎,但它并不擅長通過私募證券進行籌資。

    (這是兩種全然不同的業務,Stratton并不具備這方面的實力。

    )此外,我一直同時做10或15筆交易,每一筆都需要一定數額的私人資本。

    所以,我把資本分得差不多了。

    如果向DollarTime注資300萬美元,這将對我其他的投資銀行業交易産生嚴重影響。

     不過我找到了一個很好的答案——《S條例》。

    通過《S條例》合法的豁免條款,我可以利用我的“帕翠西亞·默勒賬戶”購買DollarTime的私募證券,持有40天後,将其賣回美國,賺取巨大利潤。

    如果在美國購買私募證券,再根據《144規則》持有滿兩年後出售,這戰線也太長了! 我已經和羅蘭德·弗朗克斯研究過《S條例》,他确定能夠僞造所有必需的書面文件,保證這筆交易無懈可擊。

    我隻需要把錢運至瑞士,之後就可以放手不管了。

     我對托德說:“或許我應該飛過去。

    上次我過瑞士海關時,他們甚至都沒在我的護照上蓋章。

    我想這一次應該也沒有問題吧。

    ” 托德搖搖頭說:“絕對不行,我不會讓你親自去冒這個險。

    你一直很照顧我和我們全家。

    我打算讓我父母也加入進來,一起運錢。

    我的父母都已經70出頭了,所以海關絕對不會懷疑他們。

    他們會很順利地往返于兩國。

    此外,我還會叫上裡奇和迪娜(均為化名)。

    這樣就有5個人了,每人30萬美元。

    兩次就能完成。

    然後,我們可以等上幾周再接着運。

    ”他停頓了幾秒鐘,接着補充說,“你知道,我很想親自上陣,但我估計因為毒品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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