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案 奪面老屋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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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說:“既然在門口砍擊了鄭金氏,而且是連續砍擊,幾十刀啊,那麼長時間,鄭慶華在做什麼呢?從鄭慶華的衣着情況看,鄭慶華應該是正在洗腳的時候,穿了外衣、外褲。

    那麼,難道他看到自己的妻子在被砍擊的時候,還能從容地穿衣服嗎?你們調查不是說兩人感情極好嗎?這種危難時候,鄭慶華會坐視不管?” “有道理啊!”趙局長恍然大悟,“我們确實沒有考慮到這個問題。

    ” “不管兇手是為了什麼殺人。

    ”我說,“開始我們都先入為主地認為兇手敲門入室,進了門簾後殺人。

    現在怕是要推翻這個推斷了。

    ” “那麼,你是什麼意見呢?”趙局長問。

     我說:“開始我也是百思不得其解,但是我聯想到了屋外的火堆,客廳的燈光,現在總算是想通了。

    ” 我喝了口水,接着說:“根據我們發現的各種痕迹、情況,綜合起來,隻有如下一種可能,能解釋現場的所有現象。

    兇手在七點半的時候,點燃了屋後的稭稈堆。

    點燃後,火堆應該有火光、有煙味。

    或者兇手也可以喊叫着火了。

    那麼,兩名老人會是什麼反應?” “起床滅火。

    ”大寶說。

     我說:“兩名老人都是處于已經上床了的衣着狀态,鄭金氏披了件外衣,鄭慶華正在洗腳,穿了外衣外褲。

    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情況?” 大家都搖頭。

     我說:“女人可能是披了外衣出門确認着火的情況,而男人正在洗腳,因為火在屋外,也不至于十萬火急,所以他有時間穿好外衣外褲,去滅火。

    那麼,去滅火需要工具吧?竈台旁邊有水桶,當然,水桶肯定不夠,還需要掃帚之類的東西。

    大家忘了客廳裡的工具嗎?那裡面的掃帚就有被移動的痕迹,而且有少量被燒灼的痕迹。

    ” “你是說鄭慶華去客廳拿了掃帚去滅火?”趙局長說。

     我點頭說:“兩名老人感情很好,肯定會互相幫助。

    鄭慶華拿着掃帚在屋後滅火,而鄭金氏拎水滅火。

    鄭金氏潑完水後,肯定要回到中心現場取水,那麼這個時候,大門肯定是開着的。

    兇手就是這個時候進入了現場,在中心現場直接砍擊鄭金氏,鄭金氏倒在小方桌上後,兇手連續砍擊她的面部,導緻她死亡。

    ” “對啊。

    ”大寶說,“解釋不了同時殺害,就應該用逐個擊破來解釋。

    ” “那一小堆稭稈燒不了多少時間。

    ”我接着說,“鄭慶華撲滅火焰後,肯定還在納悶鄭金氏為何沒再拎一桶水出來。

    他回到家,把掃帚放到原處。

    這個時候,他可能聽見了異響。

    所以,他連燈也沒關,就來到了中心現場。

    兇手可能此時還在砍擊鄭金氏,也可能潛伏在中心現場。

    所以鄭慶華進入中心現場後,兇手繼續追砍鄭慶華,直到鄭慶華被砍倒在竈台附近,而此時鄭慶華并沒有死,兇手的刀刃可能脫離了刀柄。

    所以兇手操起竈台旁邊的一塊磚頭,打擊鄭慶華的頭部,導緻他死亡。

    然後,兇手把磚頭扔進還有小半桶水的水桶裡,離開現場。

    ” “漂亮!”趙局長歎道,“這個分析,就把之前我們的很多疑惑全部解釋了,那麼,通過現場重建,能不能框定一下偵查範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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