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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我給帶到莫名其妙的寺廟裡去驅魔,接受手上戴着比姨媽更誇張的戒指的大嬸的審視,可什麼也沒有改變。

    我很孤獨,孤獨的我把心封閉得越來越緊。

    我也去過心理治療,可那些都隻是為了讓姨媽滿意才應付她去的。

     我越來越虛弱,最後一直卧病在家,學校也去不了了。

     那期間姐姐她在做些什麼,我并沒有詳細問過。

     在夜店陪酒,到朋友家擠幾天,和男人同居,不過,她說她在攢錢來接我。

     後來姐姐發現,這樣無論幹到什麼時候也解決不了問題,于是便直接去了以孤僻著稱的爺爺那裡談判。

     那位律師也被請來在其中斡旋,這樣在确保與姨媽之間沒有金錢、法律方面的糾紛之後,爺爺正式收養我們作了養女。

    那時我十六歲。

     爺爺的确沉默寡言,不善與人交往,是個怪人。

    自從奶奶過世之後,他與親戚之間便幾乎沒了來往,可是他喜歡讀書,是個品行高潔的人。

     他公開表示過和别人一起過不來,一個人最好,就這樣自己一個人生活。

    可年紀大了,必須要人照顧,因此這才跟我們妥協。

     可實際在一起生活後,我發現爺爺是個很好的人。

     自己的事情盡量自己做,踏實勤懇,隻要有書,就能沉浸其中,在書的世界暢遊。

    他刻闆然而潔淨的生活方式,不像是居住在東京,而像是住在森林裡。

     爺爺眼睛看不見之後,我們就把那些晦澀的書念給他聽。

    這讓我們從中受益匪淺。

    特别是一邊照顧着爺爺,一邊孜孜不倦地閱讀藏書、積蓄着力量的姐姐。

    我想,她原本的文才就是在這期間開花的。

     我們的母親是連環畫作家,父親是編輯,因此,這并不在情理之外。

    我很高興看到姐姐不斷展露她的才華。

    我并不嫉妒,反而希望自己能有助于她展露才能。

     勝利取得在爺爺家的居住權之後,來接我去爺爺家的姐姐就像聖女貞德一樣威風凜凜。

     骨瘦如柴的我,根本站不住,坐不了電車。

    出租車上,我被裹在毯子裡,靠在姐姐肩膀上。

     “不準吐!”姐姐小聲說。

     姐姐的說法聽起來很無情,然而她卻哭了。

    眼淚,從她直視前方的細細的眼睛裡,撲簌簌掉下來。

    她的面頰,在夜晚燈火的映照下,宛如博多人偶,亮晶晶地閃着光。

     “謝謝。

    ” 我說。

     我根本不要緊的,姨媽家,再待五年,再待十年也行。

     姐姐搖搖頭,沒有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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