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第一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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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五歲的傑克·羅根,當警察已經差不多四分之一個世紀了。

    在這種三班倒不分晝夜的體制下幹了這麼久,攪擾了無數街坊四鄰。

    不過,他常常跟自己的妻子說,當警察的本來就是這個命,得罪鄰裡更是可想而知的事情了。

     十一月二日星期二的九點半,他走進自己在蘇格蘭場的辦公室。

    照理說,他完全可以不用來的。

    才在穆斯威爾山花了一整個晚上的時間審訊一個愛爾蘭幫派的成員,他完全有資格去睡上幾個小時。

    但是,在此之前還是需要處理掉一些内部事務。

     剛在桌前坐穩,門就敲響了。

    他的副手,費格思·格蘭特探員走了進來。

    格蘭特是一位駐印陸軍上校的小兒子,先後就讀于溫徹斯特公學和亨頓警察學院,可謂能給警隊帶來變革的新鮮血液之一。

    況且,他跟羅根相處得一直很不錯。

     羅根擡手不讓他說話:“費格思,我簽兩份文件,喝杯咖啡,可就打算回去睡覺啦。

    昨天晚上真是折騰壞了。

    ” “我明白,長官。

    ”格蘭特說,“不過伯明翰市警察局那邊送過來一份不太尋常的報告。

    我估計你可能會感興趣。

    ” “你是說我個人會感興趣,還是愛爾蘭科都會感興趣?” “都會。

    ” “好吧,”羅根把椅子向後一推,掏出漏了洞的皮革煙葉袋子填好煙鬥,“我實在沒心情自己讀,還是你講講吧。

    ” “長官,你聽說過一個叫加瓦爾德的人嗎?” 羅根的動作一滞,“你是說本·加瓦爾德嗎?這家夥興風作浪好幾年了。

    整個英格蘭中部地區他是一霸。

    ” “他今天早上死了。

    死因是槍傷引起的壞疽。

    送到醫院太晚了。

    ” 羅根劃着一根火柴:“倒是有不少人會覺得這是幾年來最大的好消息。

    但是跟我們有什麼關系?” “他右膝蓋中了一槍,一個愛爾蘭人幹的。

    ” 羅根盯着他,說道:“那還真有點兒意思了。

    這是愛爾蘭共和軍處理背信棄義者的标準手法。

    ”左手裡的火柴燒盡了,灼到了他的手指。

    他連忙甩掉,嘴上罵了一句,又道,“這人叫什麼?這個愛爾蘭人?” “叫墨菲,長官。

    ” “是個典型的愛爾蘭名字。

    還有什麼線索嗎?” “有一些。

    ”格蘭特說,“加瓦爾德有個弟弟,正因為他的死在那兒哭天搶地呢。

    他要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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