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德波頓——一個好讀好看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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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瀛洲

德波頓小說的特點,一言以蔽之,就是不像小說。

     一個年輕的建築設計師,在一次英國航空公司的航班上,結識了他的鄰座,一個年輕的女平面設計師(典型的城市白領工作,又帶一點藝術的味道)。

    當他們在機場的海關出口處分手的時候,建築師已經愛上了平面設計師! 他約了她在國家美術館一起看畫,然後又約了她吃晚飯,然後他們就上了床。

    第二天早晨,克洛艾(那個女平面設計師的名字)為他準備了豐盛的早餐,而他卻因為沒有他愛吃的草莓醬而與她發生口角。

    兩人在幾天後重歸于好。

     然後,他又因為克洛艾買了一雙他認為非常醜陋的鞋子(“木屐式的坡形鞋底,跟部急劇升到一把匕首那麼高,但寬度又寬似平底鞋的鞋面。

    高高的後幫用一根裝飾着蝴蝶結和星星的結實帶子圍攏,有點兒洛可可式的纖巧繁瑣”)而與她發生激烈的争吵。

    當然,他們最後又言歸于好。

     然後,他們逐漸對對方習以為常,不再注意在對方眼中保持良好的形象(“克洛艾會躺在床上一邊看書,一邊把手指伸進鼻孔,掏出點什麼,在指間捏成又幹又硬的小團,然後整個兒吞下去”)。

     最後,克洛艾移情别戀,愛上了建築師(書中始終沒有出現這位叙事者的名字)的同事——一個有才華的美國設計師。

    在從巴黎(他帶克洛艾去那裡度假,以挽回克洛艾正在失去的對他的愛情)回倫敦的又一次英國航空公司的航班上,克洛艾告訴了他這個消息。

     他經曆了一段時間的消沉,期間曾一度試圖自殺,結果誤吞了大把的維生素C泡騰片。

     在小說結束時,他去參加一次晚會而結識了蕾切爾。

    她接受了跟他下周共進晚餐的邀請。

     這,便幾乎是《愛情筆記》(EssaysinLove)這部書的全部情節了。

    誰要是告訴我憑這點平庸的材料,就能寫成一部翻成中文有十五萬字的長篇小說,而且還能夠暢銷,那是打死我也不會信的。

     但問題是《愛情筆記》并非一部以叙事的精彩引人入勝的小說,而是一部哲理小說。

    事件的平庸,結局的可以預料,也許更顯示出作者用它們來引發出精妙的哲理思考的功力。

    比如在英國航空公司的航班上的邂逅(在英國人的生活中,這也許是件再平常不過的事),就引發出了叙事者關于“愛情宿命論”的思考:當我們身陷愛情時,我們都以為自己所愛的對象是如此特殊,以緻我們認為冥冥之中一定有一種神奇的力量,安排我們的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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