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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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類曆史上,法律是個十分操蛋的玩藝兒,引發的罪惡比它消滅的更多。

    在中世紀的英國,信錯了教要抓去燒烤,偷幾個蘋果就可能絞死。

    中國也很野蠻,通奸沉潭,罵皇帝全家抄斬,拍馬屁都可能拍出殺身之禍。

    明朝初年,有個大官上書奉承皇帝,正好碰上朱元璋心情不爽,說他别有用心,立馬推出午門砍了腦袋。

    我因為業務關系,去過幾次看守所,也到過監獄,看了一群群兇狠狡黠的光頭,聽了一樁樁殘忍毒辣的業績,心中不寒而栗,發誓絕不坐牢,真到了那一天,我甯可嚼舌自殺。

     監獄是文明社會的标志,最重要的作用就是把人變成畜生。

    1999年我接了個刑事案件,當事人是個小夥子,為人特别老實,上學時是三好生,畢業後是模範員工,從來不惹事,走路低着頭,睡覺都夾着腿。

    他同學偷了幾千米電纜,沒處可放,就擱在他家裡。

    後來事情發了,那人熬不過打,把他招了出來,本來很小的一件事,正好碰上打擊團夥犯罪,足足判了兩年。

    本來好好的人,經過兩年深牢大獄的熏陶,眨眼就成了惡棍,現在是城西一帶著名的豪傑,手段狠毒,無事不為,有一天我看見他在路邊毒打一個小販,香蕉蘋果滾了一地,那小販滿臉是血,伏地求饒,他連聲斥罵,招招直逼要害。

    我上去勸了兩句,這家夥六親不認,瞪圓兩眼罵我:“操你媽,滾!” 現在全世界的監獄都關滿了人,光美國就有200多萬囚徒,位居世界第一。

    中國有700多所監獄,150萬犯人,按人口比例算,犯罪率隻有千分之一,算得上清平世界。

    但加上“兩勞人員”(勞教、勞改),那就沒法說了,人數肯定超過美國。

    這些人大多罪有應得,但被冤枉的也不少,幾年前法律援助時我接了一個申訴案,苦主叫劉元昌,70年代的大學生,原來是市冶煉廠的技術員,有家有業,跟老婆感情也好。

    83年去北京出差,路上買了10斤桃子,經過鄭州,車廂裡突然喧鬧起來,有人說丢了東西,有錢,有糧票,還有剛買的桃子。

    乘警進來調查,把劉元昌當嫌疑犯扣了起來。

    那時候刑訊逼供是家常便飯,打了兩天,他受不了了,招認偷竊。

    正好碰上嚴打,足足判了10年,1斤桃子合1年徒刑。

    進去後受盡荼毒,都是同倉的犯人幹的,龌龊之極,不說也罷。

    這10年大牢蹲下來,劉元昌徹底成了一個廢物,說話結結巴巴,一有事就渾身哆嗦。

    93年刑滿出獄,公職沒了,房子收走了,老婆也跟人跑了,他投靠無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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