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新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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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不弱于職業軍人。

     領頭的站在第二層中央,依舊客氣:“李大爺,您跑什麼呀?您累,我們也累。

    快把我小兄弟放了吧!他媽二十三歲守寡,拉扯大他,不容易!” 李尊吾:“按江湖規矩,你們選個最厲害的跟我打,我赢我走,我輸,跟你們走。

    可以不答應,但想擒住我,起碼要扔下六七條人命,他是第一個。

    ” 稍用力,膝下混混哀号一聲。

     領頭的:“快别!按規矩來。

    ” 京都畢竟是文明之地,惡人也說話算話。

    李尊吾放人後,衆混混退後。

    最厲害的,是領頭的,他持槍緩步走來,小孩般吐吐舌頭:“我還能打過您?笑話!” 抖臂紮向李尊吾面門,槍杆一滑,轉刺小腿。

     李尊吾未邁步,腳跟外撇,褲管内的小腿斜了毫厘,任槍頭刺入褲面。

    劍順槍杆滑行,突然頓住,側刃壓住領頭的前手,劍尖抵在他咽喉。

     槍尖穿破褲管,未傷皮肉。

     領頭的:“呵呵,我就說打不過您。

    ”李尊吾随之一笑,腕子輕抖,劍尖戳入其咽喉。

     領頭的瞪圓兩眼,不信此身已死。

     李尊吾亦不信自己出手……究竟是怎麼了?定是本就有殺人之念,此念壓抑不住,如袖子裡藏的橘子,順腕而出。

     衆混混愣在當場,僅聞風過高粱的瑟瑟之聲。

     李尊吾望了眼天,萬裡無雲的晴朗好天。

    殺人之念,隻是今早對仇家姐妹一閃即逝,她倆非我所有,盼她倆平安健康,多子多孫…… 又一陣風起,蕩出酸腐地氣,近乎酒香。

     李尊吾收劍踢槍,展身躍起,一根箭般射進高粱層層之濤。

     衆混混醒覺,持槍追入,罵聲不止。

     五十兩可以買一套獨門獨院的宅子,可以買四百頭羊,不夠給一個青樓名妓贖身,買不下一條日本造歐式金殼懷表。

     五十兩讓李尊吾徹夜奔逃。

     好在城中混混跟城外土匪壁壘分明,世代無交情,均以與對方合作為恥。

    沿途土匪看熱鬧,加入追捕的,僅是又從京城追出的十輛騾車。

     十車,四十餘人。

     隻有殺。

     多次領教趙子龍十八槍,暗暗佩服創立之人,竟可讓庸手速成,一月練習等于正統習槍三年功力。

    十八招除了紮小腿一招,皆為虛招。

     逃亡之暇,從農家偷了吃飯的竹筷子,沾油塗蠟,綁于小腿。

    運動之中,憑竹筷滑度,勉強可抵禦槍紮。

     一夜兇險,被五杆槍追上,盡數斬殺後,驚覺兩腿上竹筷子盡數碎裂。

     還是老了。

    劇烈動作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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