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厄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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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危險,醫生責備他怎麼能給這麼小的孩子服用安眠藥。

    他恍然大悟,那一對狗男女怕甯甯影響他們偷歡,給甯甯灌了安眠藥。

    熊熊怒火燒得他腦袋幾乎要炸裂,如果白國光或者馮美榮在這裡,他肯定會要了他倆的命。

     他背着甯甯走出醫院大門時,正好碰上嗚嗚鳴叫的救護車停在了門口,穿着白大褂的醫護人員七手八腳地擡下了昏迷不醒的白國光。

    他來到擔架前面,朝滿臉血污的白國光書記狠狠唾了一口,黏稠的痰液挂在白國光的眉心,然後扔下目瞪口呆驚愕不已的白大褂們昂然離去。

     何天亮是在出事的第三天從家裡被逮捕的。

    出事後他沒有去上班,也一直沒有走出家門半步。

    作為男人,蒙受如此奇恥大辱,他無顔面對同事朋友,沒有勇氣面對無聊的勸慰、好奇的目光和廉價的同情。

    那三天,他躲在家裡守着甯甯,誰來敲門他都不理不睬,專心緻志地為甯甯和他自己做飯。

    狂躁與暴怒消退之後,代之而來的是極度的消沉與感傷,下一步應該做什麼他沒有去想,在那種情況下他已經喪失了謀劃未來的能力和心情。

     警察是在廠保衛科長的帶領下來的。

    他被套上手铐之後,甯甯開始大哭。

    保衛科長抱着甯甯問他孩子怎麼辦。

    何天亮想了想,說:“交給她姥姥吧。

    ”透過警車裝着鐵栅的窗口,他看見保衛科長抱着甯甯哄着,甯甯咧開嘴哭得淚流滿面,稚嫩的小臉讓淚水塗得像風雨中的蘋果,這是甯甯留給他的最後的記憶。

    他的淚也流了下來,這是出事後他第一次哭。

     法庭上,檢察機關根據受害人白國光的證詞,指控他因不滿領導報複傷人,導緻受害者白國光書記嚴重受傷。

    面對指控他一言不發,既不為自己辯護也不承認自己的所謂罪行。

    當時正碰上“從重、從快”的“嚴打”,法庭根據檢察機關的指控和白國光受傷的事實,以嚴重傷害罪判處他有期徒刑十二年。

    他沒有上訴。

     整個審判期間,馮美榮一直沒有露面。

    他不知道她在做什麼。

    服刑一年後,馮美榮通過律師提出離婚,他二話沒說就簽字同意了。

    獄裡的老囚們罵他傻。

    他說:“我就當倒了一桶垃圾吐了一口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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