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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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一回黃粱噩夢回答得很及時,口齒也流利,顯然這個問題他已經跟崔主任說過了:“何天亮走了以後,我知道他是找老闆來了,按說應該趕快到老闆的辦公室裡看看,可是又怕老闆罵我,嫌我在關鍵時候不頂事,就裝作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在樓下大廳裡面轉悠巡查。

    這時候老闆打電話叫我馬上上去。

    我就到了老闆辦公室,老闆不知道我跟何天亮認識。

    我去了以後,見老闆非常狼狽,身上沾着灰土,臉上也蹭破了一塊,臉色像死人,我的感覺總的來說就是他已經喪魂落魄了。

    我過去知道他跟何天亮有過節兒,當時也沒多想,估計何天亮可能來修理他了。

    我故意裝作吃驚地問老闆你怎麼了?出啥事了?老闆罵了一句:他媽的,王八蛋,這回老子的麻煩大了。

    我也弄不清他是罵我還是罵何天亮,我就問:有什麼麻煩?需要我做的我刀山敢上火海敢闖。

    ” 說到這兒,黃粱噩夢咽了口吐沫,抻了抻脖子,對崔主任說:“我口幹得很,想喝口水。

    ” 崔主任看看審判長。

    審判長點點頭。

    他就從自己的助手那兒拿了一瓶礦泉水遞給了黃粱噩夢。

    黃粱噩夢“咕嘟咕嘟”一氣喝光了,用手背抹抹嘴,出了口長氣才接着往下講:“這時候白老闆摸出來一沓子錢扔到我的面前,說:‘這是一萬塊,你去找兩個人,幫我辦件事情,事情辦成了再給你一萬。

    ’我們老闆平時挺摳門,想從他手裡多拿一分錢都難,一下子給我一萬塊,倒把我吓着了。

    我問:老闆你讓我幹什麼?他說:‘何天亮家你不是知道嗎?’我說:知道啊,你以前不是讓我去禍害過他嗎。

    老闆說:‘你找兩個人,要是有把握不找人自己幹也行,把何天亮的女兒或者跟他混在一起的那個小妮子弄住,最好兩個都弄住,然後給何天亮留一封信,告訴他如果不把東西還回來,就要了他女兒跟他情人的命。

    ’ “我一聽事情挺大,這明擺着是綁架,抓住要判重罪,就問老闆,他拿你啥東西了?給他幾個錢買回來行不行?老闆說:‘能買回來我還用得着找你?這件事你能辦就辦,不能辦明說,我另找人,有錢啥人找不着。

    ’我一聽他那意思,我要是不答應他馬上就炒了我,我跟何天亮認識,總不能眼看着他吃大虧,我要是不答應白國光找了别人事情更麻煩,當時就拍了胸脯,對老闆說讓他放心,這件事包在我身上,不出三天就讓何天亮老老實實跪在他面前求他。

    老闆說三天時間太長,明後天兩天之内事情就得辦妥。

    我隻好先應承下來,拿了他給的錢就退出來了。

     “沒想到我剛剛從老闆屋裡出來,迎面就碰上了馮美榮。

    她悄沒聲地站在黑黢黢的走廊裡,差點沒把我吓死。

    她二話不說拉了我就走,到了樓梯拐角的地方才停下來,當時她臉色太吓人了,青灰青灰的還有些發綠。

    她看着我就好像要把我一口吃了似的。

    她問我剛才何天亮來幹什麼了?我說我不知道,我也确實不知道。

    她又問我何天亮拿了白國光什麼東西,為什麼白國光要抓何天亮的孩子跟情人,這時候我才知道白國光跟我在屋裡說的話都讓她偷聽去了。

    俗話說結婚的時候是親人,離婚的時候是仇人,她跟何天亮離婚了,現在又跟何天亮的仇人白國光攪在一起,我當時估計她跟白國光是一氣的,就不敢對她說實話。

    我其實隻是應付白國光,哪裡會幫他幹那種進監獄的事兒,況且何天亮跟我關系不錯,也算得上是個哥們兒,我哪能坑害他呢?我的心裡正打算通知何天亮讓他小心點,不行就避避風頭,躲一躲,我也好給白國光交差,就說找不着人,大不了我不拿他的錢就是了。

    我哪裡知道馮美榮的心思,還以為她跟白國光是一路的呢,所以她問我的時候,我啥話也沒告訴她,讓她有啥事找老闆直接說去,我跟她說不着。

    她攔着不讓我走,我甩開她就跑了。

    唉,要是早知道會有今天這個結果,我就把實話告訴她,也就沒有這一場大禍了。

    ” 黃粱噩夢看來真的後悔莫及,這時候轉過身對馮美榮說:“馮小姐,不,馮大姐,我真的後悔,我他媽……” 這時候審判長制止了他:“證人黃粱噩夢,不準跟被告直接對話。

    ” 兩個法警也上前去扒拉了他一把。

    黃粱噩夢才回過身。

    崔主任說:“你繼續往下說,後來怎麼了?” “我當天晚上,就開始打電話四處找何天亮,可是哪裡也找不着他,打他的手機,手機不開機,半個晚上下來,我的手指頭撥電話都撥麻木了,也沒找到何天亮。

    我估計何天亮也不是傻子,肯定躲起來了,心裡倒也稍稍松了一松。

    第二天下午,我去找白國光,想告訴他一聲,就說何天亮躲了,暫時找不着人。

    可是到處找不着白國光,我問别人,辦公室的人告訴我,說中午馮美榮好像給白老闆包了餃子,送到他屋裡去了,後來就一直沒見他的人影兒。

    我當時也沒在意,找不着他我剛好可以松口氣,就再沒找他,後來才知道他死了。

    ” 崔主任等黃粱噩夢說完了,對審判長說:“我再沒有問題要問證人黃粱噩夢了。

    ” 審判長讓黃粱噩夢退下,黃粱噩夢連忙跑了出去。

     “審判長,陪審員,通過前面證人證言和我提供的種種證據,我可以給這樁殺人案的性質重新下個定義,這絕對不是一樁普普通通的謀殺案,可以肯定地說,被告馮美榮的殺人動機既不是為了謀财,也不是男女間的争風吃醋,更不是公訴人所謂的工作矛盾、私人恩怨,這是一樁防衛過當緻死人命案。

    ” 這時候公訴人似乎從崔主任營造的氣氛中清醒過來,回到了案子審理的現實當中,他舉手示意要發言。

    崔主任對審判長說:“請審判長允許我把話說完。

    ” 審判長當然不能不讓他把話說完,同意了他的要求。

    崔主任繼續從容不迫地發表他的見解:“從剛才得到充分證實的事實來看,馮美榮跟白國光之間确實有着深仇大恨,但是,我要着重指出的是,舊恨新仇絕不是促使她動手殺人的原因,真正逼迫她不得不殺死白國光的原因是她為了保護自己的孩子和過去的丈夫免遭白國光再一次的迫害。

    白國光已經開始對她的孩子和親人下毒手了,形勢緊迫,危在旦夕,她才不得不采取斷然措施,使用極端手段。

    她這麼做的時候,非常清楚自己将要承擔的後果,可是,為了自己的孩子的平安,為了她前夫何天亮的安甯,她甯可自己下地獄!對于這樣一位可敬的女性,我們能簡單地用‘故意殺人’四個字就抹煞她的崇高和偉大嗎?我的話完了。

    ” 公訴人得到了發言機會:“我要指出辯護人一個明顯的邏輯上的錯誤。

    辯護人一開始就承認,被告是故意殺人,如今卻又說她是防衛過當,故意殺人的主動性排斥防衛過當的被動性,這是最簡單的邏輯定律,也是法律的基本常識,辯護人顯然忽略了這一點。

    另外,被告在實施謀殺的時候,被害人白國光對被告本身并沒有實施暴力,也沒有對被告實施暴力侵害的可能,在這種情況下,在自身權利沒有受到侵害或者侵害可能的情況下,被告不存在防衛的問題。

    因此,辯護人所稱的防衛過當既不符合事實,也沒有法理依據。

    ” 崔主任要求發言,審判長準許了,他說:“正當防衛,并不僅僅隻是個人權利受到侵害或者可能受到侵害才能實施,它還包括社會公衆、社會其他成員的權利以及國家集體個人的财産等等受到侵害或者可能受到侵害的時候,對不法侵害者實施的防衛行為,也就是說,即便你個人沒有受到侵害或者有可能受到侵害,可是,當别的人以及國家集體的權利受到侵害或者可能受到侵害的時候,任何一個公民都有權利采取措施制止可能發生的侵害。

    如果公訴人對此有疑義的話,回去後請認真閱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總則第一編第二章第一節的第二十條。

    ” 崔主任的發言帶有明顯的諷刺意味,公訴人被激怒了,抗議被告代理人對公訴人進行諷刺性攻擊。

    審判長扭頭跟陪審員商量了一陣,支持了公訴人的意見,要求崔主任在辯護發言中不得對公訴人進行任何形式的諷刺。

    崔主任誇張地向公訴人鞠了一躬說:“對不起,公訴人,我的本意絕對不是要諷刺公訴人,如果你們感到受到了侵害,我請求你們原諒。

    但是,我還是要說,我的當事人不管是故意殺人還是過失殺人,從其本質上來說,确實屬于防衛過當,因為她殺白國光這個惡棍,百分之百是為了阻止他對公民何天亮和公民的孩子何甯實施侵害。

    為此,我請求法庭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充分考慮我的當事人在這個案子裡防衛性質的因素,以及她主動投案自首的表現,在量刑時予以從寬處理。

    謝謝審判長、陪審員,也謝謝公訴人。

    我的發言完了。

    ” 公訴人再沒有對他的發言提出異議。

    審判長問馮美榮:“被告還有什麼補充性意見沒有?” 馮美榮這時候已經不再哭泣,她擡起頭來,對審判長說:“法庭怎麼判決我都沒有意見,我要說的隻有一句話,我對我做的事情不後悔。

    ” 審判長宣布休庭,人們議論紛紛地往外面走。

    何天亮呆呆地看着馮美榮被法警帶出去的那扇側門,胸腔如同被掏空了,大腦也似乎掏空了。

    馮美榮離開法庭的時候,沒有看他,也沒有看她的妹妹馮美娴,她低垂着頭,微駝着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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