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 仙客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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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完,又讓曹楠把訊問筆錄逐字逐句地校看了一遍,簽字認可,并讓她在所有那些塗抹删改過的地方一一按上手印,以證明這些塗改也是經過了她本人審定認可的,并非他人後來妄作。

    辦完所有這一切,已然是後半夜時分了;安排組裡的一位女同志帶曹楠去休息,邵長水自己則匆匆回到二号樓,立即給趙總隊打電話,要求連夜彙報。

    邵長水這時的确有些激動。

    如果曹楠關于李敏分的那些話,全是事實話,那麼,整個案件很可能就從這兒取得決定性的突破性了。

    趙五六在電話裡對邵長水說:“那你就趕快過來吧,我這兒正好也有些新情況要告訴你。

    ”等趕回總隊部,彙報完畢,讓邵長水感到意外的是,趙五六并沒有表現出應有的那份激動和興奮,反而沉吟了一下,這樣反問邵長水道:“你覺得曹楠這小丫頭說的能是實話嗎?” 趙總隊這麼反問,卻讓邵長水感到意外,便在略略一愣之後,趕緊問:“咋的了?您那兒關于她,又拿到了啥新情況?” 趙五六蔫不吱聲地從抽屜裡取出一個卷宗,往邵長水跟前一扔,說道:“你自己瞧。

    ” 邵長水揀起卷宗袋,掏出裡頭的“囊”一看,卻是從齊神父那兒取回的那份祝磊寫的材料,便遲遲疑疑地問:“您不是讓技偵科的同志去做鑒定了嗎?鑒定出啥問題了?” “鑒定出啥問題?鑒定出大問題了。

    鑒定結果,這是個赝品,假招子,僞劣産品,經人改寫過的。

    壓根兒就不是從原件上複印下來的。

    ”趙五六說道。

     “僞……僞造的赝品?”邵長水震驚了.忙說,“可從這份複印件看,它可全是祝磊親筆手書的……” “是手書,但不是祝磊親筆:是有人模仿祝磊的筆迹,僞造的。

    ” 邵長水又一愣,說道:“這可能嗎?模仿一個人的筆迹,寫個三五個十來個字,簽個名,僞造個借條收條什麼的,還有可能;這可是好幾千字哩。

    把一個人的好幾千個字都模仿下來,沒有三五年的工夫,恐怕不行吧?可這份材料從祝磊那兒轉移出來,到交到我們手裡,一共才多長時間?如果說,有人在三年之前就知道祝磊要殺人,就開始下功夫模仿他的筆迹,僞造他三年後才開始寫的一份長達幾千字的材料,這也确實太有點‘天方夜譚’了吧?” “人工模仿幾千字的筆迹。

    當然很困難。

    但是現在國際上已經編制出這樣的軟件。

    國内坊間也已經發現有了盜版了。

    現在通過一台高性能高配置的電腦模仿他人筆迹做僞,并不是一檔子什麼特别困難的事,更不是隻有在‘天方夜譚’裡才講得出的事情。

    ” “他們為什麼要藏起原件?他們通過僞造,想掩蓋什麼?誤導什麼?他們的動機何在?”邵長水怔怔地問道。

     “是啊,這正是我們下一步要搞清的。

    ”趙五六說道,“到底是誰整了這鬼名堂?曹楠,還是那個齊神父?或者中間還經過了一些别人的手?但神父先生交出來的這份材料肯定是僞造的。

    ”然後趙五六又告訴邵長水,他已經找那位齊神父談過了。

    齊德培一口否認是他僞造了這份材料。

    聽說自己交出來的這份是“僞造”的,他顯得很吃驚,完全一副丈二和尚摸不着頭腦的樣子,一再強調曹楠讓他保管的就是這一份。

    他藏起它以後,一直到交給我們的那一刻為止,再也沒動過它。

    他說可以對着上帝發誓,以他母親的名義發誓。

    他說他沒任何必要動它嘛:他說他甚至都沒仔細地看過它。

    從參與這件事的那一刻起,他一直很不安,一直很後悔,一直不想再碰它……他曾多次要求曹楠盡快把這份材料取走。

    曹楠也答應過他盡快把它取走的……沒想到.最終還是出事了…… “那他跟曹楠‘出走’、‘逃跑’又是怎麼一回事?” “他不承認這是‘出走’,更不承認他想跟曹楠一起‘出走’。

    他說他是個神職人員,而且是個虔誠忠實的神職人員,即便要出走,也不會拽着一個女孩一塊兒走……他說他隻是送曹楠到省城遠郊一座鄉村教堂去住兩天……曹楠想找個特别清靜的地方休息一下。

    他就給她介紹了這個地方。

    送她過去,安頓好了,他馬上就要回來的。

    為此,他随身隻帶了一個小包,包裡就帶了一套換洗的内衣褲和簡單的洗漱用品,連應該帶的刮胡子刀具都沒帶,就足以證明了他既不是‘出走’,更不是‘外逃’。

    ” “但曹楠承認是想出去躲躲風頭。

    ” “看來這女孩不簡單。

    很不簡單。

    ” “要不要馬上再去接觸她一下?” “别急。

    先别急。

    先别打草驚蛇了。

    ”趙五六說道,“再觀察她兩天。

    如果真是她僞造了這份材料,總是有目的有原因的,她總是想幹點啥的,暫時把她内控起來,嚴密監視她,瞧瞧她還有多少把戲要跟我們玩。

    ” 然後他們又分析研究了一下李敏分的情況。

    這件事當然讓他們非常為難。

    先後兩件事都牽扯到了這位李大官人,但又都沒有确鑿不移的證據能坐實什麼。

    如果說,曹楠的“揭發”是正确的,兇手确實是因為得知勞爺拿到了祝磊寫的材料才起意要“殺他滅口”,而他們又是從李敏分的嘴裡得知材料轉移到勞爺那兒去的,那麼這事就相當相當嚴重了。

    不管李敏分這麼于的主觀動機究竟是什麼,都說明李敏分已經卷進了這個案子裡,成了“兇手的同謀”。

    這幾乎是難以想象的。

    李敏分為什麼要向殺害勞爺的人提供情況?為什麼?!如果說,曹楠在這一檔子事上沒說真話,是在“栽贓陷害”李敏分,那麼走漏拓片下落的事,又怎麼說呢?那檔子事好像也牽扯到了李敏分。

    那可不是曹楠“栽贓”的。

     要不要向廳裡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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