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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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記副市長。

    除一位副書記曾在嶝江幹過五年外,其餘的都沒超過四年。

    最短的一位隻幹過一年多。

    三位市長,沒有一位能在嶝江被提拔為書記。

    十五位副書記副市長,隻有一位在嶝江被提拔為市長,但他隻幹了一年,就稱病主動調回了原籍。

    而嶝江本地的市級幹部,我也大緻查過,不是迅速垮台調離,就是一幹幾十年。

    為什麼?比如像劉石貝那樣的領導,自他進入市委常委後,竟然能從部長、副市長、副書記、市長、書記一直在本地幹了将近三十年!還有市委常務副書記汪思繼,自進入市委常委後,也已經在本地幹了将近二十年!這又說明了什麼?為什麼這些幹部很少被查過,一直幹到今天也仍然穩穩當當。

    他們之所以能逢兇化吉,原因隻有一個,那就是他們都是負責組織工作的領導幹部。

    所以一旦這些人有了潛在的危險,他們就可以以組織的名義,清除所有可能給自己帶來潛在危險的幹部。

    彭書記,不瞞你說,可能你也看到了,前些日子,嶝江市的某些人,竟然以人大代表的名義,狀告省委書記鄭治邦坑害百姓,并且把這封信直接寄給了鄭書記。

    他們在信中說嶝江之所以出現了一條腐敗路,豆腐渣路,就是因為鄭治邦書記為了照顧北京某領導的兒子做生意,強迫嶝江市政府領導用高價買回了一批劣質瀝青。

    這個告狀的人竟然說,這是夏中民在給人大代表做解釋工作的時候,在大會上給大家說的!彭書記,這樣的告狀信,鄭書記竟然做了批示。

    我知道後覺得非常冤屈,這樣的信,領導怎麼能相信?但後來一想,如果這樣的事情碰到我頭上,我也一樣會做出批示。

    因為寫信的人是一個署名的鄉人大代表,有時間,有地點,而且是在人大會上!而這樣的信肯定也已經發到了中央,發到了中紀委。

    即使是更高一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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