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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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洪鐘華下午上班的時候遇到了障礙,一群老弱婦孺堵住了市委市政府的大門,手裡還舉着粗陋的布條、紙張,上面寫着"還我土地,我要生存"、"土地你們搶走了,我們靠什麼活下去?"之類的标語示威。

    洪鐘華看到市政府信訪辦的人正帶了一幫換上便衣的武警和警察在圍追堵截,不讓這些人沖進市府大樓,上訪的人群和堵截的官員、警察面對面僵持着,把市府大院的門塞了個結實。

     司馬達連忙調轉車頭,把車從政府大院的後門開了進去。

    近幾年銅州市和中國所有城市一樣,GDP增長率作為亮給上級最有效的政績廣告成為市委、市政府瘋狂追求的目标。

    城市瘋狂無序擴張,征地保地、拆遷補償、集體上訪、逃避群衆圍攻已經成了政府和市民之間沒完沒了的貓逗老鼠的遊戲。

    洪鐘華對此已經習以為常,隻要不鬧出人命,隻要這些人不往北京跑,就沒事。

    市委、市政府信訪辦、門衛和武警對付這些上訪者已經練就了一整套爐火純青的柔性彈壓技巧。

     今天下午洪鐘華腦子裡安排了兩件事,一大一小,大事是省委張書記過幾天要到銅州市考察,還要把接待方面的事情再落實一下。

    接待省委書記已經不是第一次,這種事情自有一套固定的程序,安全保衛、日程安排、彙報工作、聽取指示、日常食宿等等隻要按照正常程序走不會有什麼問題。

    盡管這樣洪鐘華還是不敢掉以輕心,每次遇到這種重要的接待活動,他還是要拉着市長萬魯生親自聽取一下各有關部門的彙報。

     小事就是讓司馬達到醫院去看看中午送到醫院的那個小女孩情況怎麼樣。

    本來把她送到醫院就可以了,可是醫生和司馬達的話讓洪鐘華有些放不下心,如果真的是因為自己的車空調太冷反而加重了人家的病情,那可就真成了極大的諷刺,雖然性質是好心辦壞事,可是根據民法通則,好心辦了壞事也要承擔責任。

    洪鐘華不是一個逃避責任的人。

     做事要先易後難,先簡後繁,洪鐘華先辦簡易的事情,下車以後他告訴司馬達:"下午我不用車了,你到醫院看看那母女倆,有什麼事及時告訴我一聲,有什麼問題也别瞞我,沒什麼問題你就回來。

    "司馬達答應一聲然後開車去了。

     洪鐘華走進辦公室,秘書長急忙趕過來彙報:"洪書記,上午的車禍初步查清楚了,民政局的車副局長到省城開會,路上遇到前面有車緊急刹車,他們怕追尾,也緊急刹車,車速有點快,失控造成了事故。

    剛好市政管理局的魏局長到省城開會,車跟在他們的後面,他們的車停下了,魏局長的車也停下了,本來到此為止雖然車副局長的車翻了卻不會造成人員傷亡,沒想到魏局長後面還跟了一台集裝箱車,那台車沒有刹住,騎到了魏局長的車上。

    如果魏局長坐在司機旁邊也就不會死了,結果他剛好坐在後座上,就讓那台集裝箱車給軋死了。

    " 洪鐘華問:"這麼說車副局長他們沒有什麼責任了?" 秘書長說:"責任倒也有一些,他們的車經過現場勘察,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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