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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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治微微一笑:“宋書記找我談這件事情可絕對不是替誰打招呼、托人情啊。
省委站得高,看得遠,根本就沒有關注我們選誰用誰。
省委宋書記提請我們研究這樣一個問題,也算是交給我們的一個課題:怎麼樣才能最大限度地在選拔任用幹部上體現公開、公正、公平原則,盡可能地發揚黨内民主,通過體制創新、制度創新,開辟出一條選拔使用幹部的新路子,為我們幹部人事制度的改革作一些創新、探索性的試驗。
今天這個會議讓我更加切身地體會到了改革幹部選拔任用體制,真正實現幹部選拔任用的公開、公正、公平,還應該加上透明,已經是迫在眉睫的嚴重問題,這個問題解決不好,今後我們像今天這樣的會議就永遠也開不完。
不改革,吏治腐敗就将成為危害我們黨的事業、動搖我們黨執政基礎的最危險的腐蝕劑和沼澤地,我們很可能會被這種腐蝕劑溶解成毫無免疫力的軀殼,會在這種沼澤地裡陷入沒頂之災啊。
什麼叫公開、透明、公正、公平呢?向誰公開、向誰透明,怎麼樣才能做到公正、公平呢?我個人的理解,也算是學習《黨章》和《黨政幹部選拔任用條例》的心得吧,那就是向人民群衆公開透明,争得人民群衆最大限度地支持和監督,隻有在人民群衆的積極支持和有效監督下,我們的幹部選拔任用才能做到公正、公平,也才能真正把優秀的、德才兼備的幹部推選到合适的領導崗位上。
靠我們幾個人,再加上組織部幹部處,能有多大的本事做到這一點呢?所以啊,我們的眼界要更加開放一些,思路要更加寬廣一些,最近老領導跟黨走對我說過這樣一段話,很有啟發啊。
他說,别忘了,現在我們是執政黨,不是戰争時期奪取政權的那個階段了,戰争時期提拔任用幹部要講究保密,那是為了防止敵人破壞,解放五十多年了,我們黨取得執政地位已經半個多世紀了,我們的幹部選拔任用體制一點都沒變,五十年一貫制,這不符合與時俱進的方針。
跟黨走說,我們是執政黨,為人民服務是我們的宗旨,選拔任用領導幹部是為人民選公仆,有必要對人民群衆保密甚至搞得鬼鬼祟祟好像在做見不得人的壞事嗎?他說的話很樸素,但是卻真正體現了我們的幹部管理工作在思想上、路線上、政策上、具體的方式方法上必須與時俱進,适應和平時期、執政黨提升執政能力的要求,滿足黨的中心任務對幹部工作的現實要求。
所以,我提個建議,供大家參考,我們不要急于确定公安局長的具體人選,把主要注意力放到改革創新幹部選拔和任用機制上來。
總體思路還是那個大原則:充分發揮黨内民主制度的優勢,真心實意地接受人民群衆的監督,徹底破除幹部管理上的神秘化傾向,真正實現公開、透明、公正、公平。
具體做法,我想應該吸收和借鑒鄉鎮一級領導班子實行公開選舉的成熟經驗,對候選人向全社會公示,歡迎廣大人民群衆進行監督。
同時不要把決策權限制在我們常委會這個小圈子裡,要知道,根據《黨章》常委會僅僅是黨代會閉會期間的執行機構,是全委會的日常辦事機構,全委會的職權是高于常委會的,根據這個原則,可以考慮采取不記名投票的方式請全體黨委委員票決公安局局長,而且差額選拔,現任的副職經過考核隻要符合《黨政幹部選拔條例》标準的都可以作為候選人接受全委會的考察和選擇。
我們選拔任用黨政幹部完全是正大光明的事,沒必要搞得那麼神秘,完全可以邀請各新聞媒體現場采訪、實況轉播嘛。
通過新聞媒體的報道,廣大人民群衆不是可以更好地履行監督權嗎?而且,選舉結果當場公布,當場定案,這也有利于提高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效率。
這僅僅是一個粗淺的想法,我提請組織部在這個大原則的指導下,盡快拿出一整套改革方案來提交給常委會讨論,而不要讓常委會在具體人選上空耗浪費時間。
在改革的原則上,不妨按照小平同志的話去做:膽子再大一點,步子再快一點,成功了,我給組織部記頭功,失敗了,我作為黨委班子的班長,承擔首要責任。
關部長,你表個态,拿出一套方案需要多長時間?” 此議一出,所有常委都有些吃驚,誰也沒想到吳修治徹底逃脫了在具體人選問題上糾纏不休的漩渦,完全從全新的高度和角度提出了這樣一個過去大家都意識到了,卻誰也沒有認真思考過的問題。
這樣一來常委們的一票權就大大貶值了,這難免讓人有些心疼。
尤其像關原、夏伯虎等一些事先跟某些人有着交換關系的常委,拘于物質利益和人情關系心裡已經有了預定的人選,如果采用這種方式,八成他們的承諾就難以實現,所以他們也有些失望甚至不滿,隻是礙于吳修治的權威不好當面反對而已。
不過,冷靜下來想想,關原和夏伯虎以及和他們一樣有着難言之隐的常委又不約而同地長舒了一口氣,如釋重負。
因為這樣一來,盡管自己對關系人有違約之嫌,卻也非常好交待,不管對誰,都可以用一句:幹部管理制度改了,無記名全委會投票,誰也沒辦法控制所有委員,這樣一來不管圓滿不圓滿,對方方面面也都算交待得過去了。
沉思默想一陣,與會人員包括關原和夏伯虎對吳修治都有些佩服,到底是書記,高,實在是高,從正面說是改革幹部管理體制新舉措,從反面說也是一種最高明的推卸責任的手段,把最複雜最難以處理的問題交給了更大範圍的集體去承擔責任,讓上下左右方方面面誰也說不出什麼。
吳修治從大家的眼神裡讀到了兩個字:“敬佩”,心裡産生了深深的成就感和滿足感,當領導當到這個份上,能讓這些手中各自都掌握着相當權力的同事由衷的佩服,不是誰都能做得到的。
當然還是李玉玲首先第一個表态:“我完全同意吳書記的意見,吳書記高屋建瓴,提出的問題非常尖銳也非常實際,我們的幹部管理體制确實到了不改不行的地步了,我看報紙上經常有跑官買官要官、買官賣官的違法犯罪行為出現,這就是吏治腐敗嘛。
要從根源上解決這些問題,最根本的還是要靠體制創新和政治改革,我堅決支持吳書記的意見。
”
省委站得高,看得遠,根本就沒有關注我們選誰用誰。
省委宋書記提請我們研究這樣一個問題,也算是交給我們的一個課題:怎麼樣才能最大限度地在選拔任用幹部上體現公開、公正、公平原則,盡可能地發揚黨内民主,通過體制創新、制度創新,開辟出一條選拔使用幹部的新路子,為我們幹部人事制度的改革作一些創新、探索性的試驗。
今天這個會議讓我更加切身地體會到了改革幹部選拔任用體制,真正實現幹部選拔任用的公開、公正、公平,還應該加上透明,已經是迫在眉睫的嚴重問題,這個問題解決不好,今後我們像今天這樣的會議就永遠也開不完。
不改革,吏治腐敗就将成為危害我們黨的事業、動搖我們黨執政基礎的最危險的腐蝕劑和沼澤地,我們很可能會被這種腐蝕劑溶解成毫無免疫力的軀殼,會在這種沼澤地裡陷入沒頂之災啊。
什麼叫公開、透明、公正、公平呢?向誰公開、向誰透明,怎麼樣才能做到公正、公平呢?我個人的理解,也算是學習《黨章》和《黨政幹部選拔任用條例》的心得吧,那就是向人民群衆公開透明,争得人民群衆最大限度地支持和監督,隻有在人民群衆的積極支持和有效監督下,我們的幹部選拔任用才能做到公正、公平,也才能真正把優秀的、德才兼備的幹部推選到合适的領導崗位上。
靠我們幾個人,再加上組織部幹部處,能有多大的本事做到這一點呢?所以啊,我們的眼界要更加開放一些,思路要更加寬廣一些,最近老領導跟黨走對我說過這樣一段話,很有啟發啊。
他說,别忘了,現在我們是執政黨,不是戰争時期奪取政權的那個階段了,戰争時期提拔任用幹部要講究保密,那是為了防止敵人破壞,解放五十多年了,我們黨取得執政地位已經半個多世紀了,我們的幹部選拔任用體制一點都沒變,五十年一貫制,這不符合與時俱進的方針。
跟黨走說,我們是執政黨,為人民服務是我們的宗旨,選拔任用領導幹部是為人民選公仆,有必要對人民群衆保密甚至搞得鬼鬼祟祟好像在做見不得人的壞事嗎?他說的話很樸素,但是卻真正體現了我們的幹部管理工作在思想上、路線上、政策上、具體的方式方法上必須與時俱進,适應和平時期、執政黨提升執政能力的要求,滿足黨的中心任務對幹部工作的現實要求。
所以,我提個建議,供大家參考,我們不要急于确定公安局長的具體人選,把主要注意力放到改革創新幹部選拔和任用機制上來。
總體思路還是那個大原則:充分發揮黨内民主制度的優勢,真心實意地接受人民群衆的監督,徹底破除幹部管理上的神秘化傾向,真正實現公開、透明、公正、公平。
具體做法,我想應該吸收和借鑒鄉鎮一級領導班子實行公開選舉的成熟經驗,對候選人向全社會公示,歡迎廣大人民群衆進行監督。
同時不要把決策權限制在我們常委會這個小圈子裡,要知道,根據《黨章》常委會僅僅是黨代會閉會期間的執行機構,是全委會的日常辦事機構,全委會的職權是高于常委會的,根據這個原則,可以考慮采取不記名投票的方式請全體黨委委員票決公安局局長,而且差額選拔,現任的副職經過考核隻要符合《黨政幹部選拔條例》标準的都可以作為候選人接受全委會的考察和選擇。
我們選拔任用黨政幹部完全是正大光明的事,沒必要搞得那麼神秘,完全可以邀請各新聞媒體現場采訪、實況轉播嘛。
通過新聞媒體的報道,廣大人民群衆不是可以更好地履行監督權嗎?而且,選舉結果當場公布,當場定案,這也有利于提高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效率。
這僅僅是一個粗淺的想法,我提請組織部在這個大原則的指導下,盡快拿出一整套改革方案來提交給常委會讨論,而不要讓常委會在具體人選上空耗浪費時間。
在改革的原則上,不妨按照小平同志的話去做:膽子再大一點,步子再快一點,成功了,我給組織部記頭功,失敗了,我作為黨委班子的班長,承擔首要責任。
關部長,你表個态,拿出一套方案需要多長時間?” 此議一出,所有常委都有些吃驚,誰也沒想到吳修治徹底逃脫了在具體人選問題上糾纏不休的漩渦,完全從全新的高度和角度提出了這樣一個過去大家都意識到了,卻誰也沒有認真思考過的問題。
這樣一來常委們的一票權就大大貶值了,這難免讓人有些心疼。
尤其像關原、夏伯虎等一些事先跟某些人有着交換關系的常委,拘于物質利益和人情關系心裡已經有了預定的人選,如果采用這種方式,八成他們的承諾就難以實現,所以他們也有些失望甚至不滿,隻是礙于吳修治的權威不好當面反對而已。
不過,冷靜下來想想,關原和夏伯虎以及和他們一樣有着難言之隐的常委又不約而同地長舒了一口氣,如釋重負。
因為這樣一來,盡管自己對關系人有違約之嫌,卻也非常好交待,不管對誰,都可以用一句:幹部管理制度改了,無記名全委會投票,誰也沒辦法控制所有委員,這樣一來不管圓滿不圓滿,對方方面面也都算交待得過去了。
沉思默想一陣,與會人員包括關原和夏伯虎對吳修治都有些佩服,到底是書記,高,實在是高,從正面說是改革幹部管理體制新舉措,從反面說也是一種最高明的推卸責任的手段,把最複雜最難以處理的問題交給了更大範圍的集體去承擔責任,讓上下左右方方面面誰也說不出什麼。
吳修治從大家的眼神裡讀到了兩個字:“敬佩”,心裡産生了深深的成就感和滿足感,當領導當到這個份上,能讓這些手中各自都掌握着相當權力的同事由衷的佩服,不是誰都能做得到的。
當然還是李玉玲首先第一個表态:“我完全同意吳書記的意見,吳書記高屋建瓴,提出的問題非常尖銳也非常實際,我們的幹部管理體制确實到了不改不行的地步了,我看報紙上經常有跑官買官要官、買官賣官的違法犯罪行為出現,這就是吏治腐敗嘛。
要從根源上解決這些問題,最根本的還是要靠體制創新和政治改革,我堅決支持吳書記的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