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最後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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滋生的疑難頑症,隻能慢慢醫治吧。
黎明沒有照着工作人員為他設計的辦法,去回避這班來訪的人,反而,他輕松從容地走來了,走到圍堵大門的人們面前,很誠懇地說,我也早想找你們談談了,為這事你們已經夠辛苦了,今天來到家門,咱們好好聊聊,不過,你們得聽我安排。
來訪的人很吃驚,他們沒有想到今天真的能見到黎明院長。
汴陽市一年受理的案件就有數萬起之多,法院隻有一名院長,倘若他每案必辦或必問的話,那隻能是天方夜譚。
上訪的人,不管采用什麼手段,他們的目的都是想解決問題,想讓官方依照自己的願望去做工作、去辦事,這樣的結果才會被他們認可,認為是解決了問題。
當這班穿着孝服的人看到全市最大的法官走過來了,要親自接見他們了,他們一時有點受寵若驚。
盡管他們來這個特殊的地方圍堵大門,目的就是想見到黎明院長,但是他們壓根兒就沒想到真的能見到院長,這也是衆多的上訪者共同的“遭遇”。
因為諸如此類的行為,原則上講,大官們是不會接待他們的,而且這種行動往往适得其反,它會引起官員的反感,認為他們行動過激,不明事理,他們的行為僅僅建立在自己偏見的基礎上,那想法和願望當然隻能是一廂情願。
黎明院長叫他們當家的人過來,其他的人立即撤離,該回家的回家,該上班的上班。
他們果然聽話,其中一個五十來歲的男人向家人發話叫大家聽黎院長的,他照着黎明定的人數,帶着兩個人,随黎明走進大門口值班室,另外的人隻是一瞬間就散夥兒了。
黎明要的就是這個效果,這時候方才七點半,一般都是從這個時間開始,諸位領導就先後乘上自己的專車奔往工作的場所了。
他把堵塞大門的火力引進值班室,先是很家常地與三個上訪者寒暄幾句,就書歸正題了。
黎明是策略的,幾十年的法官生涯,早把他磨煉成一個經驗豐富且善于審理疑難案件和處理突發事件的行家裡手。
今天的事,他的調調是不就事論事,而是與對方交流一下思想認識,說明判案的方法,最後指明,就這個案子該去找誰,找人時隻需一兩個人就行,不可全家皆去,那樣做不僅解決不了問題,還會勞民傷财。
黎明知道這些受害者與法官的差距是什麼,上訪的受害者以為,他們的案子是法官判決的,法官想怎麼判就怎麼判,判決過的案子,想怎麼改就怎麼改,大權在法官手中。
黎明告訴上訪人,法官的權力是正确運用法律的權力,案子發生了,法官隻能是依照有關法律條文的旨意和指向去判決,如果是判錯了,那就是其中有違背法律的行為,這就要具體指出,判決違背了哪方面哪一條有關法律條文,無論是判決還是改判都是有法律依據的,任何一個法官都不能抛開法律随心所欲地判案的。
黎明還告訴他們:你們若不服判決,可以找你們信任的律師,讓他們看看判決有沒有違背法律的地方,如果沒有,你們再上訪也沒有用的,如果有,它違背的是哪條哪款,你們可以通過正常渠道上訴。
事情就這麼簡單,不要以為我是法院院長,我想咋改判就能咋改判,我怎麼能有那種權力?我
黎明沒有照着工作人員為他設計的辦法,去回避這班來訪的人,反而,他輕松從容地走來了,走到圍堵大門的人們面前,很誠懇地說,我也早想找你們談談了,為這事你們已經夠辛苦了,今天來到家門,咱們好好聊聊,不過,你們得聽我安排。
來訪的人很吃驚,他們沒有想到今天真的能見到黎明院長。
汴陽市一年受理的案件就有數萬起之多,法院隻有一名院長,倘若他每案必辦或必問的話,那隻能是天方夜譚。
上訪的人,不管采用什麼手段,他們的目的都是想解決問題,想讓官方依照自己的願望去做工作、去辦事,這樣的結果才會被他們認可,認為是解決了問題。
當這班穿着孝服的人看到全市最大的法官走過來了,要親自接見他們了,他們一時有點受寵若驚。
盡管他們來這個特殊的地方圍堵大門,目的就是想見到黎明院長,但是他們壓根兒就沒想到真的能見到院長,這也是衆多的上訪者共同的“遭遇”。
因為諸如此類的行為,原則上講,大官們是不會接待他們的,而且這種行動往往适得其反,它會引起官員的反感,認為他們行動過激,不明事理,他們的行為僅僅建立在自己偏見的基礎上,那想法和願望當然隻能是一廂情願。
黎明院長叫他們當家的人過來,其他的人立即撤離,該回家的回家,該上班的上班。
他們果然聽話,其中一個五十來歲的男人向家人發話叫大家聽黎院長的,他照着黎明定的人數,帶着兩個人,随黎明走進大門口值班室,另外的人隻是一瞬間就散夥兒了。
黎明要的就是這個效果,這時候方才七點半,一般都是從這個時間開始,諸位領導就先後乘上自己的專車奔往工作的場所了。
他把堵塞大門的火力引進值班室,先是很家常地與三個上訪者寒暄幾句,就書歸正題了。
黎明是策略的,幾十年的法官生涯,早把他磨煉成一個經驗豐富且善于審理疑難案件和處理突發事件的行家裡手。
今天的事,他的調調是不就事論事,而是與對方交流一下思想認識,說明判案的方法,最後指明,就這個案子該去找誰,找人時隻需一兩個人就行,不可全家皆去,那樣做不僅解決不了問題,還會勞民傷财。
黎明知道這些受害者與法官的差距是什麼,上訪的受害者以為,他們的案子是法官判決的,法官想怎麼判就怎麼判,判決過的案子,想怎麼改就怎麼改,大權在法官手中。
黎明告訴上訪人,法官的權力是正确運用法律的權力,案子發生了,法官隻能是依照有關法律條文的旨意和指向去判決,如果是判錯了,那就是其中有違背法律的行為,這就要具體指出,判決違背了哪方面哪一條有關法律條文,無論是判決還是改判都是有法律依據的,任何一個法官都不能抛開法律随心所欲地判案的。
黎明還告訴他們:你們若不服判決,可以找你們信任的律師,讓他們看看判決有沒有違背法律的地方,如果沒有,你們再上訪也沒有用的,如果有,它違背的是哪條哪款,你們可以通過正常渠道上訴。
事情就這麼簡單,不要以為我是法院院長,我想咋改判就能咋改判,我怎麼能有那種權力?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