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三條死路——同人拖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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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一樣。

     那是2001年元旦前一天晚上,葉某的下屬、黨校副教育長兼成人教育部負責人方某來到葉某家裡,寒暄了幾句後,方某掏出一個裝有2萬元錢的信封。

    他對葉某說:“葉校長,你在成人教育部工作上花了很多精力,很辛苦,這是你的報酬。

    ”盡管葉某也曾拒絕收錢,最終,還是被巧舌如簧的方某說得心動了,來了個下不為例。

    這2萬元錢是他平生第一次收下的不義之财,他也是第一次領悟到權的威力。

     話說葉某收下這2萬元,心裡仿佛揣了個羊羔般忐忑不安。

    他手裡拿着2萬元錢,不知這最終是福還是禍?不過,貪欲還是戰勝了理智。

     俗語說,“欲要取之,必先予之。

    ”這是引人上鈎者的慣伎。

    方某為加深與葉某的私人感情,撈取自己的好處,便頻頻向葉某射出“糖彈”。

    可以說他們一個是老于世故,一個是貪欲膨脹。

    兩者的結合,終于導緻葉某走向罪惡的深淵。

     有道是:人家給你錢,你就得聽人喚。

    金錢往往把人和人之間的關系,改變到你無法想象的地步。

    葉某正是這樣被“同人拖死”的典型。

     看看腐敗分子的理論:我為什麼敢腐,制度我不怕,那是寫在紙上給人看的;群衆我也不怕;就怕上面的人不腐,上面的人隻要有一個腐的,咱就不怕。

    這話說到點子上了,王懷忠之流邊腐邊升時我們的制度又在哪兒呢?俗話講:“上梁不正下梁歪。

    ”這就是腐敗屢反不盡的重要原因。

     一些地方的腐敗為何久拖不決,因為上面有大人物罩着,大人物不倒,小人物自然倒不了,“朝中無人莫當領導”的另外一層意思就是這樣的。

    這些大人物和小人物是利益共同體。

    看看曝光出來的腐敗案有幾個是單幹戶的?先時是“共同富裕”,出事了是“有難同當”。

    俗話說“收人錢财,替人消災”,權錢交易成立後,人家犯事了,沒留神,自己也被牽扯進去了。

     千萬别讓那些卑鄙之人拖你下水。

    我這一生總算過來了,沒有在這方面給出被人算計的機會,沒有被人拖下水。

    我的辦法很簡單:平時,我隻要發現某個同人或所謂“朋友”、“熟人”有問題迹象了,我就會決不再與他交往。

    自己首先把這扇“拖死”之門堵死。

     謹記:對一個人品質的判斷,不僅取決于他所結交的人,還取決于他拒絕和什麼人來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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