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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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縣長。

    這次空下的那個縣委書記位子,又是一個最重要的縣,相當于戰争年代那種“兵家必争之地”,要麼就是朝鮮戰場上的“上甘嶺”。

    市委書記當然想安排方副局長去,而市長卻推出副秘書長。

    在市委書記那盤棋裡,若将這個高地占住了,那再丢幾個小山頭也無所謂。

    若方副局長順利出任縣委書記,老局長就會到那個重要局任局長。

    老局長是西邊人,市委書記之所以會同意他到那個重要局任局長,是因為“上甘嶺”已到手了,那個位子怎麼說也得忍痛割愛,讓給市長。

    而市長首先要在“上甘嶺”上與書記厮殺一番,副秘書長若當了縣委書記,老局長再挪到那個重要局,這就等于在這場戰役中,市長拿下了一号高地和二号高地,方副局長任咱們局局長,就勢所必然。

    三号高地就讓他們占去吧。

    市長會這樣作出勝利者的姿态。

     當然若市長占領不了一号高地,那就會拼死保住二号高地,那個重要局的局長非咱們局長莫屬。

     老局長養病兩年後突然氣勢洶洶殺回局裡,是因為背後有人撐腰,腰杆一下硬了。

    況且作為市長這盤棋中的一個重要棋子,他得給市長一個不俗的表現:抑制方副局長,為全局的勝利孤注一擲!就像當年的張靈甫,即使最後被全殲,也得在孟良崮與陳毅、粟裕大戰一場。

     問題是他們龍虎鬥,咱這小魚蝦跟上遭殃!這可真是城門失火了! 縣裡的位子争完,再争市裡這些部局的位子。

    部局有重要不重要之别,自然是先占重要位子:你占公安局長,我占财政局長;你占人事局長,我占勞動局長;你占交通局長,我占民政局長。

    最後才是争不重要位子:哪怕這個局就叫“不重要局”、“可有可無局”、“大款老婆局”,也照樣得争個你死我活。

    毛主席當年的戰術是不在乎一城一地之得失,那是特殊年代。

    對待蘇修和美帝,毛主席就是寸土必争,說過毫不相讓的話: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為什麼“不重要局”還要争?道理很簡單,因為現在提拔幹部,上級要搞民主推薦。

    比如要将某個縣委書記提拔為副市長,就要在市裡所有正縣級幹部中搞推薦:重要局的局長投一票,不重要局的局長也能投一票。

    隻有在投票的那一刻,重要局的局長與不重要局的局長沒有差别! 任何一個不重要局的局長到了縣裡,縣裡的書記、縣長也會出面招待吃個飯。

    這個局與這個縣沒有任何關系,也不會給這個縣帶來任何利益,之所以兩個“一把手”出面,又是宴請,又是招待,不是招待那個“可有可無局”的局長,而是招待那“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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