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從來就沒有甘鳳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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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從來不欠兒女的,他們有錢應該讓他們自己支配。

     做人,要自立。

     陳桐時常給公婆零花錢,父母這邊從來不要她的錢,已經很知足,她對婆婆的想法很震驚。

     “你為什麼不還手呢?你救我的那次,可是一個人面對四個持刀歹徒的。

    ”作家來看望陳桐,看到她胳膊上的一條青紫,陳桐不想隐瞞他,和盤托出。

     “因為我想讓他有男人的尊嚴。

    因為我覺得她是長輩。

    我姥爺說過,教我武藝是除暴安良的,不能用來欺負人。

    ” 作家說:“你現在不是欺負人,你是在受氣了。

    再忍下去,隻會縱容他們。

    寬容不等于懦弱。

    你就是太寬容了,你都快成佛了。

    可是你不是佛,你是凡人,你要學會反抗。

    ” 陳桐頓悟。

    作家是對的。

    他雖然手無縛雞之力,但是他的内心是強大的。

     陳桐決定不再忍。

     李志遙像往常一樣對她橫眉立目的時候,她也瞪起了眼,她對自己說,隻要他動手,他就會知道什麼叫吃苦頭,她對他,還有他們一家人已經失望,不再忍讓。

     他果然動手,她隻輕輕一推,他就躺在地上。

    婆婆怒罵着過來,伸手抓陳桐的臉,陳桐也是一推,她隻能也和她兒子一樣。

     收拾完丈夫和婆婆,陳桐離開了家。

     離婚已經是一種解脫,她不做選擇,她把這個權利給了李志遙。

    她今天還手,是給他們一個警告,如果他們知道悔改,她将盡棄前嫌,重建幸福的家。

    如果他們覺得是陳桐過分了,那就從此各奔東西。

     隻是,舍不得樸真。

    想到兒子,陳桐流下淚來。

    她内心裡還有些自責,婆婆畢竟是長輩,雖然她不止一次動手打過陳桐,陳桐還是悔恨自己推她那一下。

     善良,不能成為縱容别人的原因。

    想起作家的話,陳桐擦了擦眼淚。

    以鬥争求團結,則團結存,以退讓求團結,則團結亡。

    求不到團結,則緣分盡。

     一個人想明白了,就不再煩惱。

    陳桐接到李志遙電話,心靜如水。

    聽到二哥來了,她才急急忙忙地趕回家。

     今天,宋麗影沒有去上班,她昨天晚上剛剛帶團回來,早上甘鳳麟起來沒有叫她,他要讓她好好休息。

    他買了早點,給她放在保溫瓶裡,這樣,她什麼時候醒了都可以吃到熱的早點,然後他和兒子吃了飯,匆忙送孩子,然後再拐回來到單位上班。

     為了讓小寶上個好學校,他選擇了和單位反方向的實驗小學。

    雖然還要交擇校費,他也願意。

    為這個還托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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