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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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全都考慮進去,隻要事态的發展,是沿着自己當初的預想進行,那就明自己仍然控制着一切。

    相反,一旦發現事态沿着自己并未預想的方向發展,且愈行愈遠,那就表示自己已經失去對事态的控制,此時,她會毫不猶豫地選擇放棄。

     放棄不是壞事,隻是一種哲學的取舍。

    從哲學意義,放棄本身就是得到,放棄你無法控制的事物,得到的肯定是更多。

     此次涉及黎兆平事件,一開始,她認為自己有着足夠的控制力,一切朝着預想的方向發展着。

    直到周萸被綁架,事情才開始迅速失控。

    周萸一旦被警方找到,事态可能迅速惡化,至于惡化到何種程度,她現在無法估計。

    按照她的行為原則,真的出現那種情況時,她應該當機立斷,徹底放棄。

     問題在于,她能放棄嗎?她放得下嗎?不放棄,又該怎麼辦?又能怎麼辦? 站在對手的立場考慮一下,如果是她,得到周萸的那一刻,她便會借此大做文章。

    周萸原本就和他們站在同一戰壕,得到她的口供以證實綁架案是黎兆平所為,并不是難事。

    甚至辦案方将所有涉案人員的口供全部指向黎兆平都不是難事。

    黎兆林原本不認識周萸,他大概不太可能親自出面綁架周萸,一定找了幫手,那些參與綁架的人,更不認識周萸,将此案所有人聯系在一起的惟一線索,就是黎兆平。

    此前,他們還遮遮掩掩,怕引起不必要的關注,現在有了一起刑事案,他們完全可以大張旗鼓。

     這是一種推理,推理隻是邏輯而不是證據。

    這樣的推理,在法庭沒有絲毫作用,法庭需要的是證據所指向的邏輯,而不是邏輯指向的線索。

    然而,社會的價值取向則不一樣,在社會,甚至不需要證據僅僅隻有邏輯就足夠了。

    比如自己面臨的這件案子,沒有任何證據顯示黎兆平和周萸綁架案的關系,因此,法庭不會支持黎兆平是主謀的結論。

    可官場不同,他們需要的是邏輯而不是證據,陳運達這些人,隻要将邏輯擺出來,邏輯便開始産生作用,直接後果是,黎兆平的黨代表候選人資格受到質疑甚至被取消。

     除了等待,舒彥無事可幹。

    枯坐犯困,舒彥有點熬不住,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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