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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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此後幾天,龍曉鵬數次和鄧初華聯系,都被以各種借口推脫。

    他畢竟無法直接聯系到鄧初華,隻能将電話打給鄧初華的秘書。

    鄧初華的秘書總是鄧市長正在忙,不是和外商談判,就是和領導視察,再不就是在開會。

    龍曉鵬根本無法直接和鄧初華通話。

    問他的秘書,有關移交黎兆林的事,他的秘書,鄧市長沒有對他起過此事,他不是太清楚。

    他打電話催盧新華,盧新華證實這些天,鄧初華确實很忙,叫龍曉鵬再等幾天。

     盧新華可以等,龍曉鵬卻不能等。

    他要接觸黎兆林,有幾種辦法,一種是直接去找公安局,以黎兆林涉及反貪案為由,對他進行提審。

    一般情況下,公安局會予以大力協助。

    另一種方法,是通過正常途徑,要求并案處理。

    所謂并案,并不是将兩件案子并成一件案子,由一個機構調查。

    而是在這兩起案件中建立一個聯系機構,彼此互通信息。

    這兩種方法,龍曉鵬都不需要,他要的是将人帶走。

    可紀委沒有關押人犯的場所,将人帶走,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公安部門不會同意。

    也沒有先例。

     無計可施,龍曉鵬隻能來硬的,去借,并且拿定主意來個劉備借荊州。

    他花了幾天時間,已經找到了一個很好的關押之所。

    隻要黎兆林抓在自己手裡,公安局就算找紀委找政法委,都沒有用。

    此時對于龍曉鵬來,是非常時期,不使用非常手段,他就完了。

    他想到了一個詞,垂死掙紮,自己就屬于垂死掙紮。

     拿定主意後,他當即辦妥了提審手續,趕到刑警隊要人。

    龍曉鵬的原打算是,黎兆林雖然是刑事案疑犯,自己作為紀委副書記,需要就另一樁反腐案件提審他,又有正常的提審手續,公安局方面,是不會拒絕的。

    此時,黎兆林一定關押在守所,他拿到公安的相關手續後趕到守所提人,再以紀檢部門辦案性質特殊,必須在守所以外的地方審訊為由,将人帶離,然後将黎兆林控制在自己手裡。

    根本不還給公安局。

     到了刑警支隊,龍曉鵬直接找到值班的副支隊長。

    他和這位副支隊長關系還不錯,見面後一陣寒喧,明來意。

    副支隊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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