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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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證,到底是龍曉鵬的個人行為,還是面某領導的指令。

     逮捕證的簽發,是有嚴格程序的。

    先需要辦案單位提出申請,遞交給檢察院後,有一個專門的班子,對此進行審核,每一張逮捕證的簽發,需要幾名負責人的簽字,并且需要備案,特别重大的案子,還需要檢委會開會集體讨論。

    檢察院簽發了批捕命令之後。

    再由辦案單位簽發逮捕證并且執行逮捕。

    這件案子,從始至終,王雷都參與了,按,如果遞送張雲峰等人的報捕手續,肯定會是他去送材料。

    這一過程,前後怎麼也需要一個星期以時間。

    如果這是必須的,龍曉鵬會和他商量的。

    現在突然一下子逮捕幾個人。

    太突然了。

    會不會有一種可能,根本就沒有檢察院的批捕手續,龍曉鵬便将逮捕證簽發了? 想了再想,王雷不得不采取一些措施,以便将來真的有事時,自己可以,處于他這種地位,并沒有盲目服從,而是采取了某種力所能及的行動。

    他打了好幾個電話,其中有幾個電話,是打給市檢察院的。

    檢察院有一個部門,專門審查逮捕手續。

    相關人員,他都問過了,紀委并沒有辦理報捕手續,自然也就不可能批捕。

    證實這一消息後,王雷傻眼了,思考再三,還是決定悄悄地将此事告訴市紀委的一些領導。

    作為一名科級幹部,他不可能與更多高級領導聯系,所以,他分别給幾位組長打了電話。

    他的想法是,既然自己不得不執行這一命令,那也一定要讓更有權力的人知道,自己是被迫的。

    真的出事後,至少有些人為自己作證。

    自己曾經努力過。

     對于内部可能出現分化,龍曉鵬是有預見的。

    這也是他提前好多天秘密做準備的根本原因所在。

    同時,他親自帶人去抓陸敏,也充分明,被他列入目标的所有人中,最重要的是陸敏。

    就在王雷四處打電話的時候,龍曉鵬所帶的人,正等在黎兆平家樓下。

     黎兆平有很多幾套住房,既有别墅也有複式,還有普通的居室,到底有多少套,别黎兆平搞不清楚,就連陸敏,也沒有準确數字。

    通常情況下,黎兆平都住在複式公寓裡,三幢别墅隻有節假日或者特殊用途的時候,才偶爾去住一下。

    龍曉鵬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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