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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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并不是履行職務,而是被龍曉鵬利用,他們之中,肯定有人會立即和你們聯絡。

     汪鼎臣頓時一拍大腿,,對呀,我們可以發一個協查通報,貼在大街巷 舒彥,重點要貼在菜場一類的地方。

     對,這是個好辦法。

    汪鼎臣,他們如果不住酒店,就一定在某個較偏僻的地方。

    近二個人需要吃飯,每天的消耗很大,不可能提前;隹備好。

    生活組一定要出來買米買菜。

    隻要一出來,就能到。

     汪鼎臣的估計是正确的,龍曉鵬并沒有将四個人押去守所,他的組也沒有住酒店。

    一旦将陸敏等人押進守所,守所由公安局管理,必須履行正常的登記手續,想躲都躲不過去。

    住進酒店或者招待所?那也不行。

    如果隻是一兩個人,他完全可以用假身份證登記,而他的組有幾個人,還有四個被限制自由的人,這樣一群人住進旅館一類場所,用假身份證絕對不行。

    用真身份證,自然是更不行,可能一個時之内,就被查到了。

     有關這一點,龍曉鵬早已經考慮好了,他選擇了一個極其特别的場所,不是黎兆平案專案組的人,根本想不到。

    這個地方,就是碧玺溫泉酒店鄭硯華的那三套别墅。

    龍曉鵬之所以選擇那個地方。

    是因為他知道,那裡基本沒有住人。

    當初考慮從公安局借出黎兆林時,他就考慮關押,在這裡,暗中做好了準備,悄悄地配了那三幢别墅的鑰匙,又以鄭硯華的名義,和酒店方面聯系,表示自己要用幾天。

    對于酒店來,這三幢别墅是鄭硯華的,他們隻是代管,既然龍曉鵬持有鑰匙,又肯交錢,他們也就不再過問,隻是很随便地登記了一下。

     相對麻煩一點的是王雷。

    王雷知道這三幢别墅的業主情況,龍曉鵬不得不告訴王雷,他實在沒有辦法可想,就找了鄭硯華,鄭硯華非常支持他們的工作,沒有絲毫猶豫,答應了。

    盡管如此,王雷還是覺得這件事有點怪。

    鄭硯華在别墅裡和陸敏幽會,被他們拍下了錄像,使得兩人不得不分手。

    現在,龍曉鵬竟然要用别墅來關押陸敏,鄭硯華會爽快地答應?他腦子沒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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