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警察知法犯法,罪與罰總動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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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警隊中經常會有夥計被人投訴,比如市民說夥計在工作中有爆粗口,行為不端,影響警隊形象,這種為警不律、不夠自重的低級錯誤真是讓人頭疼,個人質素還需要大大提高。
現在HKP大概有32000多名警察,其中4000多個文職可能不需要有接觸市民的工作,但是有20000多名警察幾乎天天都需要跟市民打交道,警察的每個動作每句話都是警隊的形象和正義的代表。
客觀來講,警察有時為了怕市民投訴,工作方法上就會顧及好多,怕得罪市民,使得執法能力有所下降。
而且大多數普通警員和散仔(打雜、低職位)都是中五畢業,沒有大學文憑,教育程度和個人修養導緻他們并非都能夠在執法過程中知書達理和方法适當,而且有些夥計個人脾氣相對火暴,尺度不同,良莠不齊,真是難以定奪。
警察處理問題需要和聲和氣,對待市民需要微笑,出警要迅速,問題要解決完美,修水喉、找貓狗、漏瓦斯、有噪音都要去,大到傷人放火,小到老人過街、貓屎亂拉都要精神抖擻面對,稍微有些急躁或者有些言語不妥就被投訴。
整體而言,随着經濟發展,社會環境和人們心理越來越複雜,警察的素質也有好大的變化,有人涉案有人性醜聞,接二連三不斷,本章就記錄一些警員涉案的案件。
2002年5月3日,這是香港開埠以來首宗警署被搶槍的案件。
5月3日淩晨4點05分,有人往元朗警署連打多個虛報綁架及打劫電話,大量警員派出後正中了調虎離山之計,過了20分鐘後,元朗警署看更亭警員劉××遭到獨行刀匪制伏。
匪徒将劉鎖起後,搶去警槍和12發子彈以及radio從容逃去,并透過對講機粗口連篇不斷罵警察。
淩晨5點,大批警員趕回現場,元朗重案組負責人當時分析,嫌疑人應該非常熟悉元朗地形及警方運作,所以首先懷疑為現役或退職警務人員所為。
警方根據元朗警署大閘外的閉路電視,以及案件發生前緻電999報案的記錄,查詢後發現該時段有一名警察曾與妻子通話,他所用的電話也曾打過999,于是鎖定目标,狗仔隊全天候跟蹤,掌握嫌疑人的連日出入情況。
這名嫌疑人叫吳佑的,警隊裡外号“救星”及“罪惡克星”,41歲,1980年加入警隊,辦事勤快,由軍裝警員做起,1994年晉升高級督察,五年前從元朗警署特遣隊調到小瀝源,案發數月前轉調田心警署,做行政支持組主管,多負責内務工作。
其祖輩為鄉紳,家底豐厚,育有一子一女,都在學校上學。
根據資料,吳少年喪父,由母親撫養,有兩兄一姐。
在别人眼中,吳是一位好丈夫和慈父,但是同事的說法就相反了,吳佑的在曾駐守的警署非常有名,他喜歡駕名車、玩女人的花花公子形象特别惹人注目,同事反映他最少有三位親密女友,他每家住幾日便要來回穿梭。
吳佑的性格豪爽,但婚後不改風流性格,除玩車玩女人,還很懂得享受,出入高級場所,花錢如流水,加上本身所住單位為負資産,雖然案發時月入近六萬元,也遠遠不夠支付。
吳佑的嗜賭球賭馬,負債累累,警署内是人所共知,欠下8間财務公司巨款,高達300萬。
依警方所見,他的資曆應該可以升為總督察,但就是因為生活問題和涉嫌債務,所以仕途受阻。
根據狗仔隊的努力工作,警方已經确定嫌疑人吳佑的就是搶槍的案犯,可能是想利用搶劫槍械進行打劫案件,弄到大量現金以還債。
5月9日下午,警員在沙田田心警署現場将吳佑的拘捕。
下午2時警員帶走嫌犯的三名家人問話,又在其屋後一間荒廢鐵皮屋找到被搶的警槍、快速上彈器、12發子彈、對講機,以及一把疑似作案時所用的利刀、兩支電槍,後來經過檢查被搶警槍未經使用。
警方後來在檢獲吳作案時所用的頭盔、手套,當日搶槍時所穿的背心和刀鞘。
到5月9日晚10時,吳佑的被押往灣仔警署,吳佑的供認搶槍行為,承認是自己假報警調空元朗警署警力,進行搶劫。
這宗香港首例警員在警署搶警員的槍的案件在案發後153小時破獲。
吳佑的是香港警察史上第二個搶警員警槍的警察,第一個就是徐步高搶了梁成恩槍案,當然那是日後直到2006年徐步高準備再次搶警員槍時發生尖沙咀槍擊案才破獲。
截止到當年,香港警察164年曆史,此類案件隻有兩宗。
當年第一宗案件的受害人之一正是影星任達華之父,當然也是現任警務處刑事處長任達榮的父親。
1966年,時任香港水警的任達華父親與另一同事執勤時被同船水警槍殺,後經法醫鑒定,這個水警兇犯當時精神錯亂,所以拔槍亂射,殺害自己夥計。
事後,長兄任達榮發奮繼承父親遺志,于1972年投考警隊,經過37年努力至今擔任香港警務處行動處處長。
2001年3月14日警員梁成恩遇害失槍案正由時任助理警務處長的任達榮率隊偵破。
第二宗就是吳佑的這宗案件,當時的警務處處長曾蔭培形容他為警隊公敵。
誰能料到,5年後的2006年3月17日淩晨,發生第三起搶槍案件,徐步高的尖沙咀槍擊案,兩名當班警員中5槍在血泊中一死一重傷。
更離譜
現在HKP大概有32000多名警察,其中4000多個文職可能不需要有接觸市民的工作,但是有20000多名警察幾乎天天都需要跟市民打交道,警察的每個動作每句話都是警隊的形象和正義的代表。
客觀來講,警察有時為了怕市民投訴,工作方法上就會顧及好多,怕得罪市民,使得執法能力有所下降。
而且大多數普通警員和散仔(打雜、低職位)都是中五畢業,沒有大學文憑,教育程度和個人修養導緻他們并非都能夠在執法過程中知書達理和方法适當,而且有些夥計個人脾氣相對火暴,尺度不同,良莠不齊,真是難以定奪。
警察處理問題需要和聲和氣,對待市民需要微笑,出警要迅速,問題要解決完美,修水喉、找貓狗、漏瓦斯、有噪音都要去,大到傷人放火,小到老人過街、貓屎亂拉都要精神抖擻面對,稍微有些急躁或者有些言語不妥就被投訴。
整體而言,随着經濟發展,社會環境和人們心理越來越複雜,警察的素質也有好大的變化,有人涉案有人性醜聞,接二連三不斷,本章就記錄一些警員涉案的案件。
2002年5月3日,這是香港開埠以來首宗警署被搶槍的案件。
5月3日淩晨4點05分,有人往元朗警署連打多個虛報綁架及打劫電話,大量警員派出後正中了調虎離山之計,過了20分鐘後,元朗警署看更亭警員劉××遭到獨行刀匪制伏。
匪徒将劉鎖起後,搶去警槍和12發子彈以及radio從容逃去,并透過對講機粗口連篇不斷罵警察。
淩晨5點,大批警員趕回現場,元朗重案組負責人當時分析,嫌疑人應該非常熟悉元朗地形及警方運作,所以首先懷疑為現役或退職警務人員所為。
警方根據元朗警署大閘外的閉路電視,以及案件發生前緻電999報案的記錄,查詢後發現該時段有一名警察曾與妻子通話,他所用的電話也曾打過999,于是鎖定目标,狗仔隊全天候跟蹤,掌握嫌疑人的連日出入情況。
這名嫌疑人叫吳佑的,警隊裡外号“救星”及“罪惡克星”,41歲,1980年加入警隊,辦事勤快,由軍裝警員做起,1994年晉升高級督察,五年前從元朗警署特遣隊調到小瀝源,案發數月前轉調田心警署,做行政支持組主管,多負責内務工作。
其祖輩為鄉紳,家底豐厚,育有一子一女,都在學校上學。
根據資料,吳少年喪父,由母親撫養,有兩兄一姐。
在别人眼中,吳是一位好丈夫和慈父,但是同事的說法就相反了,吳佑的在曾駐守的警署非常有名,他喜歡駕名車、玩女人的花花公子形象特别惹人注目,同事反映他最少有三位親密女友,他每家住幾日便要來回穿梭。
吳佑的性格豪爽,但婚後不改風流性格,除玩車玩女人,還很懂得享受,出入高級場所,花錢如流水,加上本身所住單位為負資産,雖然案發時月入近六萬元,也遠遠不夠支付。
吳佑的嗜賭球賭馬,負債累累,警署内是人所共知,欠下8間财務公司巨款,高達300萬。
依警方所見,他的資曆應該可以升為總督察,但就是因為生活問題和涉嫌債務,所以仕途受阻。
根據狗仔隊的努力工作,警方已經确定嫌疑人吳佑的就是搶槍的案犯,可能是想利用搶劫槍械進行打劫案件,弄到大量現金以還債。
5月9日下午,警員在沙田田心警署現場将吳佑的拘捕。
下午2時警員帶走嫌犯的三名家人問話,又在其屋後一間荒廢鐵皮屋找到被搶的警槍、快速上彈器、12發子彈、對講機,以及一把疑似作案時所用的利刀、兩支電槍,後來經過檢查被搶警槍未經使用。
警方後來在檢獲吳作案時所用的頭盔、手套,當日搶槍時所穿的背心和刀鞘。
到5月9日晚10時,吳佑的被押往灣仔警署,吳佑的供認搶槍行為,承認是自己假報警調空元朗警署警力,進行搶劫。
這宗香港首例警員在警署搶警員的槍的案件在案發後153小時破獲。
吳佑的是香港警察史上第二個搶警員警槍的警察,第一個就是徐步高搶了梁成恩槍案,當然那是日後直到2006年徐步高準備再次搶警員槍時發生尖沙咀槍擊案才破獲。
截止到當年,香港警察164年曆史,此類案件隻有兩宗。
當年第一宗案件的受害人之一正是影星任達華之父,當然也是現任警務處刑事處長任達榮的父親。
1966年,時任香港水警的任達華父親與另一同事執勤時被同船水警槍殺,後經法醫鑒定,這個水警兇犯當時精神錯亂,所以拔槍亂射,殺害自己夥計。
事後,長兄任達榮發奮繼承父親遺志,于1972年投考警隊,經過37年努力至今擔任香港警務處行動處處長。
2001年3月14日警員梁成恩遇害失槍案正由時任助理警務處長的任達榮率隊偵破。
第二宗就是吳佑的這宗案件,當時的警務處處長曾蔭培形容他為警隊公敵。
誰能料到,5年後的2006年3月17日淩晨,發生第三起搶槍案件,徐步高的尖沙咀槍擊案,兩名當班警員中5槍在血泊中一死一重傷。
更離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