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 附錄一:解放南京大事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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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11月——1950年4月)
1948年
1948年11月6日至49年1月10日人民解放軍中原、華東兩野戰軍,聯合發動了淮海戰役,全殲敵軍555,000餘人,此後,長江以北的殘敵紛紛潰逃,人民解放軍的百萬雄師進至長江北岸。
11月10日國民黨首都衛戍總部宣布全市臨時戒嚴,每夜11時至翌日6時禁止通行。
11月15日中共中央向各中央局、分局和野戰軍前委發出《關于軍事管制問題》的指示,明确規定對城市實行軍事管制的九項任務。
11月中共南京地下市委建立警察工作委員會,先後從外系統抽調了37名中共黨員加強警委工作。
小學教師罷課、市電信局職工怠工,要求“發給活命資金”,增加米貼,迫使國民黨當局給教師每人發放100元貸金,并答應部分改善電信局職工待遇。
12月初至49年1月31日人民解放軍東北、華北兩野戰軍聯合發起了平津戰役,殲敵521,000餘人,解放了北平、天津等城市。
12月8日國民黨首都衛戍總司令部召集黨、政、軍各機關要員,讨論加強治安秩序等問題。
南京下關火車站300名鐵路工人不願搬遷,要求發放2,000元遣散費舉行罷工,南北火車中斷3小時,國民黨當局答應每人發1,000元遣散費,罷工方告結束。
12月9日國民黨陸軍訓練司令部在本市成立知識青年招訓處,招考送台灣訓練的知識青年。
12月14日中共中央批轉陳雲關于接管沈陽的經驗,要求各戰略區都組織接管大城市的專門班子,以便依次執行接管任務。
同時,還要求各待解放城市的地下黨組織,全力組織工人、學生、市民,保護工廠、學校和一切市政設施,協助入城部隊,做好接管工作。
12月15日首都電廠和首都,江南兩汽車公司的員工向國民黨市政府請願,要求資方發給眷屬疏散費、寒衣費及年終獎金。
12月16日晚,在中共上海局和南京地下市委策反系統的領導下,國民黨空軍第八大隊飛行員俞渤等5人,駕駛B24重型轟炸機起義,投奔解放區。
12月17日根據中央軍委電示,鄧小平主持召開淮海戰役總前委會議,提出了渡江作戰計劃,并由劉伯承、陳毅同赴西柏坡向中央軍委彙報。
12月19日南京永利廠在中共地下黨支部的發動和廠長李承幹(秘密黨員)的支持下,成立了護廠應變組織“同人互助會”。
12月首都被服廠工人拒絕搬遷,并将主要機器零件拆下來,同時要求發放遣散費,經過3天3夜的鬥争,廠方同意不願随遷的正式工每人發遣散費3,000元,臨時工發500元。
1949年 1月1日毛澤東為新華社撰寫的新年獻詞《将革命進行到底》發表,向中外宣告我軍将渡江南進,把解放戰争進行到底。
1月7日國民黨當局對南京學生進行了第三次大逮捕,共逮捕中大、金大、藥專、邊疆學校學生13人。
1月14日毛澤東針對蔣介石元旦求和聲明,發表了著名的時局聲明,揭露蔣介石求和建議的虛僞,提出達到真正和平的八項條件。
1月17日蔣介石檢閱國民黨軍、警,憲及近郊駐軍約10萬人,要求“堅定意志,拱衛首都”。
1月19至20日國民黨政府各機關忙于撤退,大肆裁減中下級公務人員。
被裁公務人員2,000餘人先後到行政院請願,要求政府發給返鄉旅費和6個月的薪水。
1月21日蔣介石被迫宣布“引退”,由李宗仁“代理”總統,同意以我黨所提條件為和談基礎。
1月22日到達解放區的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代表人物及其他民主人土李濟深、沈鈞儒、馬叙倫,郭沫若等55人聯合發表聲明,表示堅決擁護毛澤東主席的八項和平條件,反對國民黨反動派的假和平陰謀。
1月25日國民黨政府為鼓舞土氣,在八卦洲舉行海、陸、空防守江防大演習,代總統李宗仁親臨檢閱。
國民黨南京市參議會舉行第十次臨時大會,讨論和平改革方案并電請毛澤東下令停戰言和,成立和平機構共商事宜。
郵電職工包圍國民黨電訊總局局長陳樹人和郵政總局局長沈養義,要求發給每個職工5萬元應變費,經過一天鬥争,局方同意每人先發3萬元,其餘2萬元由工會派代表去上海找總局交涉。
1月中共南京地下市委決定建立店員工作委員會,并在中央商場和永安商場建立了黨支部,領導和組織群衆開展“護場護店”工作。
同時,積極籌組工人武裝,為配合解放軍渡江做好準備。
2月3日中央大學成立全校性的“應變會”,開展應變護校工作。
2月4日鄧小平、陳毅向中央軍委建議,我軍拟于3月向南進軍。
2月5日國民黨行政院遷至廣州辦公。
2月6日“國民黨革新委員會”南京分會主任委員孟士衡策劃以起義的國民黨憲兵、警察為骨幹的大規模武裝暴動,以策應中國人民解放軍渡江,因事洩被捕。
5月9日孟土衡、吳士文、蕭儉魁在上海被槍決。
2月上旬中原、華東兩野戰軍完成整編。
中野改編為第二野戰軍,司令員劉伯承,政委鄧小平,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張際春;華野改編為第三野戰軍,司令員兼政委陳毅,副司令兼第二副政委粟裕,第一副政委譚震林。
2月11日中央軍委就鄧小平,陳毅2月4日的建議通知總前委:同意部隊3月半出動、3月底開始渡江作戰的計劃。
并決定“劉伯承、鄧小平、張際春、陳赓4同志參加華東局為委員;總前委照舊行使領導軍事及作戰的職權。
華東局
11月10日國民黨首都衛戍總部宣布全市臨時戒嚴,每夜11時至翌日6時禁止通行。
11月15日中共中央向各中央局、分局和野戰軍前委發出《關于軍事管制問題》的指示,明确規定對城市實行軍事管制的九項任務。
11月中共南京地下市委建立警察工作委員會,先後從外系統抽調了37名中共黨員加強警委工作。
小學教師罷課、市電信局職工怠工,要求“發給活命資金”,增加米貼,迫使國民黨當局給教師每人發放100元貸金,并答應部分改善電信局職工待遇。
12月初至49年1月31日人民解放軍東北、華北兩野戰軍聯合發起了平津戰役,殲敵521,000餘人,解放了北平、天津等城市。
12月8日國民黨首都衛戍總司令部召集黨、政、軍各機關要員,讨論加強治安秩序等問題。
南京下關火車站300名鐵路工人不願搬遷,要求發放2,000元遣散費舉行罷工,南北火車中斷3小時,國民黨當局答應每人發1,000元遣散費,罷工方告結束。
12月9日國民黨陸軍訓練司令部在本市成立知識青年招訓處,招考送台灣訓練的知識青年。
12月14日中共中央批轉陳雲關于接管沈陽的經驗,要求各戰略區都組織接管大城市的專門班子,以便依次執行接管任務。
同時,還要求各待解放城市的地下黨組織,全力組織工人、學生、市民,保護工廠、學校和一切市政設施,協助入城部隊,做好接管工作。
12月15日首都電廠和首都,江南兩汽車公司的員工向國民黨市政府請願,要求資方發給眷屬疏散費、寒衣費及年終獎金。
12月16日晚,在中共上海局和南京地下市委策反系統的領導下,國民黨空軍第八大隊飛行員俞渤等5人,駕駛B24重型轟炸機起義,投奔解放區。
12月17日根據中央軍委電示,鄧小平主持召開淮海戰役總前委會議,提出了渡江作戰計劃,并由劉伯承、陳毅同赴西柏坡向中央軍委彙報。
12月19日南京永利廠在中共地下黨支部的發動和廠長李承幹(秘密黨員)的支持下,成立了護廠應變組織“同人互助會”。
12月首都被服廠工人拒絕搬遷,并将主要機器零件拆下來,同時要求發放遣散費,經過3天3夜的鬥争,廠方同意不願随遷的正式工每人發遣散費3,000元,臨時工發500元。
1949年 1月1日毛澤東為新華社撰寫的新年獻詞《将革命進行到底》發表,向中外宣告我軍将渡江南進,把解放戰争進行到底。
1月7日國民黨當局對南京學生進行了第三次大逮捕,共逮捕中大、金大、藥專、邊疆學校學生13人。
1月14日毛澤東針對蔣介石元旦求和聲明,發表了著名的時局聲明,揭露蔣介石求和建議的虛僞,提出達到真正和平的八項條件。
1月17日蔣介石檢閱國民黨軍、警,憲及近郊駐軍約10萬人,要求“堅定意志,拱衛首都”。
1月19至20日國民黨政府各機關忙于撤退,大肆裁減中下級公務人員。
被裁公務人員2,000餘人先後到行政院請願,要求政府發給返鄉旅費和6個月的薪水。
1月21日蔣介石被迫宣布“引退”,由李宗仁“代理”總統,同意以我黨所提條件為和談基礎。
1月22日到達解放區的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代表人物及其他民主人土李濟深、沈鈞儒、馬叙倫,郭沫若等55人聯合發表聲明,表示堅決擁護毛澤東主席的八項和平條件,反對國民黨反動派的假和平陰謀。
1月25日國民黨政府為鼓舞土氣,在八卦洲舉行海、陸、空防守江防大演習,代總統李宗仁親臨檢閱。
國民黨南京市參議會舉行第十次臨時大會,讨論和平改革方案并電請毛澤東下令停戰言和,成立和平機構共商事宜。
郵電職工包圍國民黨電訊總局局長陳樹人和郵政總局局長沈養義,要求發給每個職工5萬元應變費,經過一天鬥争,局方同意每人先發3萬元,其餘2萬元由工會派代表去上海找總局交涉。
1月中共南京地下市委決定建立店員工作委員會,并在中央商場和永安商場建立了黨支部,領導和組織群衆開展“護場護店”工作。
同時,積極籌組工人武裝,為配合解放軍渡江做好準備。
2月3日中央大學成立全校性的“應變會”,開展應變護校工作。
2月4日鄧小平、陳毅向中央軍委建議,我軍拟于3月向南進軍。
2月5日國民黨行政院遷至廣州辦公。
2月6日“國民黨革新委員會”南京分會主任委員孟士衡策劃以起義的國民黨憲兵、警察為骨幹的大規模武裝暴動,以策應中國人民解放軍渡江,因事洩被捕。
5月9日孟土衡、吳士文、蕭儉魁在上海被槍決。
2月上旬中原、華東兩野戰軍完成整編。
中野改編為第二野戰軍,司令員劉伯承,政委鄧小平,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張際春;華野改編為第三野戰軍,司令員兼政委陳毅,副司令兼第二副政委粟裕,第一副政委譚震林。
2月11日中央軍委就鄧小平,陳毅2月4日的建議通知總前委:同意部隊3月半出動、3月底開始渡江作戰的計劃。
并決定“劉伯承、鄧小平、張際春、陳赓4同志參加華東局為委員;總前委照舊行使領導軍事及作戰的職權。
華東局